如果動物自然死亡,允許吃肉嗎?
很像薩杜,如果老虎自然死亡,允許它剝皮,圣經(jīng)中有沒有寫過允許吃自然死亡動物的肉?
解答動態(tài)
Manu Smriti 5.48。肉食的獲得離不開對生靈的傷害,而對眾生的傷害也不利于天福的獲得;因此讓他回避肉食的使用。
綜上所述,顯然不建議吃肉的原因是因為它涉及到對其他生靈的傷害如果動物自然死亡,則不涉及不安行為,上述禁止或推理不適用。
如果動物自然死亡,是否允許吃肉?
從上述討論來看,不應(yīng)禁止。但是,對于吃這種肉可能會有其他的擔憂,比如衛(wèi)生或其他方面。因為一個生物由于年老或疾病而自然死亡。然而,請注意,上面的詩句甚至沒有考慮到“肉可以不傷害動物”這一選項;。因此,根據(jù)圣經(jīng),吃自然死亡的動物的肉甚至不可能是一個選擇。他可以吃圣潔的肉,也可以按照布勒哈瑪?shù)囊庠,在依法被邀請的時候,在生命危險的時候無尿癥:5:27]
“吃肉作祭品”,這是神的律法;但與此相反的行為被稱為“惡魔行為”無尿癥:5:31]
Medh-提提對這一節(jié)的評論:
“吃肉”-以供品和供品的形式-“為了祭祀!薄斑@是神圣的律法”-這是天神所規(guī)定的!芭c此相反的行為”,即,為上帝吃肉使身體發(fā)胖是“魔鬼的行為”;只有魔鬼才會以這種方式吃肉。這句話是在貶斥這種做法時說的。
買了它,或者自己得到了它,或者別人送了它,——如果一個人在崇拜了提婆和坑?之后吃肉,他就不會犯罪無尿癥:5:32]
Medh–tithi對這段的評論:
這里制定的法律是指鹿和鳥的肉。意思是說,如果是在崇拜了天神和坑神之后,才吃了魯魯人、帕瓦特人和其他種類的鹿、鷓鴣和其他鳥類的肉,就沒有罪了。如果是向維德瓦人獻祭,在家里沒有準備的時候,人們可以吃米飯和其他東西,即使不做供品,但不是肉,為了強調(diào)這一點,中重復(fù)了“已經(jīng)崇拜了提婆和坑?等”,如果僅僅是允許在崇拜之后吃,這已經(jīng)被給予了以前。什么意思是“崇拜天神”,這里是在干凈的土地上獻肉用“這是為天神”這個詞,或者說“對天神的崇拜”應(yīng)該用這樣的詞來表達——“這是對阿格尼,對瓦尤,對蘇里亞,對杰塔韋達。”這一定是“崇拜”的意思,這一點可以通過“向火中供奉祭品”(也可以是“崇拜”的另一個意思)得到證明除阿尼霍特林以外的人不可能有“天神”的存在;也不可能有任何祭品在沒有被倒入火中的情況下提供給天神;特別是因為已經(jīng)證明了這兩者是不同的行為,涉及不同的程序方法。這件事可以暫時擱置在這里現(xiàn)在。其他我們已經(jīng)解釋了“對坑的崇拜”的意思是“?rāddha”;在“?rāddhas”中,我們確實發(fā)現(xiàn)了崇拜。又是坑?s被稱為?rāddha的“神”。因此,關(guān)于坑?s,所有關(guān)于Sm?ti的作者都只規(guī)定了?rāddha,而沒有其他法案?從市場上獲得的肉變成了“屠夫肉”(這是被禁止的);至于動物自己死了,沒有被屠夫的肉,這是“不適合吃的”,我們對上述問題的回答是,捕鳥人和捕鳥人帶來的肉總是可以買到的,這些人被稱為屠夫,他們在家里走來走去,在有可能買到肉的時候把肉賣出去,而不是變成屠夫的肉他自己,“——乞求的布爾哈馬和的卡提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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