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顧:2017年1月15日下午四時許,青島市嶗山區(qū)交警大隊北宅中隊的民警在例行工作檢查的時候查獲了一名開著白色捷達司機發(fā)現(xiàn)民警檢查時掉頭逃跑,民警上前截停車輛,駕駛員拉開車門就要往外跑,被民警抓獲。
之后司機拒不配合驗證身份,也拿不出駕駛證和行駛證,經(jīng)過核實,這名違法司機宮某駕駛的車輛無證無牌,同時還是九年前的網(wǎng)上逃犯,因為打架斗毆等刑事案件被公安機關(guān)所通緝。
對于交通違反對宮某處以報廢車輛罰款5000元拘留20日的處罰,其他違法行為將移交李滄分局進行處理。
其實交警在平常例行檢查的時候查出逃犯的事件時有發(fā)生,當我們駕車行駛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交警可以說是隨處可見,除了管理道路上車輛保證交通流暢,查車查酒駕之外,交警還對這種逃犯的打擊起到了一個協(xié)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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