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有行車記錄儀的加持。無限防衛(wèi)。直到對方喪失攻擊能力后,馬上報警,尋求法律保護。
不能隨意的撞人。除非有生命危險。對方持刀,拿兇器。求生的狀態(tài)下,為了保護自己以及同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進行正當防衛(wèi)。
如果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有行車記錄儀的加持。無限防衛(wèi)。直到對方喪失攻擊能力后,馬上報警,尋求法律保護。
不能隨意的撞人。除非有生命危險。對方持刀,拿兇器。求生的狀態(tài)下,為了保護自己以及同車人的生命,財產安全。進行正當防衛(wèi)。
建議,首先管好車窗和鎖好車門的情況下開啟行車記錄儀,關掉聲音錄入功能。接著,打電話110報警;如果事態(tài)沒有進一步惡化,那就靜待警察出警到來;如果事態(tài)惡化,出現(xiàn)砸擋風玻璃和其他車窗玻璃行為,已及其他毀壞車輛繼續(xù)行駛能力的行為,這時要再次果斷撥打110電話,并清晰簡短描述你所受到的威脅和事態(tài)的嚴重性,如果繼續(xù)惡化,請不要掛斷110電話,保持通話,并同步口述對方加害行為,如果感覺到生命安全受到危險了,一定要在和110的電話中表達出來,并且要表達你很恐懼、驚慌失措,然后可以松開剎車、誤踩油門并伴隨驚慌失措的語言通過電話告知110您有多么恐懼和驚慌駕駛車輛,加速逃離加害你的人,并等待110到來。
最終解釋權歸法官。法律都要聽法官的。
注意保留證據!
如果是邊遠地方,我肯定會插縫加速逃離,如果對方這種車匪路霸不讓行,不惜撞傷他或對方迎過來撞死他。因為你只要停車開門,完全有可能危及我生命財產。然后到安全地帶我停車報警。我相信法律是公證的。
沒有身臨其境!說什么都很蒼白。甚至是屁話!想當初(九幾年至兩千年那段時間)開出租車的時候,我就想問你:如果同時上車兩個人,一個坐在副駕駛你旁邊。一個故往里坐坐在你身后。再然后故意讓你往暗處開。最后突然用一根很細的鋼絲繩從后面把你的脖子勒住。旁邊那個人又用刀同時頂在你的軟肋上。我就請問你會怎樣擺脫困境?同時還能將兩個人打。坑心茏龅降恼埥o我回復!我等著你們的回答!
法官說不行,那是故意傷害罪,你應該在被打死之前報警并保留證據,被打死之后走法律程序,法官追到地府也能給你一個公正判決。
這要看你運氣,遇上什么樣的警察和法官。
無犯錯的情況下,可以。。。
不能,撞開逃離,只是斬草不除根,必有后患。必須全部撞到后挨個碾壓致死,然后自己涂抹全身血跡,再慌亂的報警,這時候你說啥就是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