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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農(nóng)歷10月1日,給祖先上墳、燒紙錢、送寒衣是北方人的祭祀傳統(tǒng),迷信的說法是天氣越來越寒冷,燒點紙錢讓祖先們自己買棉衣穿,免得在下面凍著了。

這位剛出獄的尚戰(zhàn)芳和他的姐姐也如此,當天去祭拜亡父,尚戰(zhàn)芳趁姐姐磕頭的時候用鋤頭將她打死。

為什么用鋤頭?

很多人可能不知道上墳為什么帶鋤頭,解釋一下,一般農(nóng)村土葬的墳塋都在荒山,道路不通,尤其現(xiàn)在時節(jié),山坡上長滿了雜草、野刺、荊灌,如果經(jīng)常沒去掃墓,根本沒法下腳,找不到路。

拿鋤頭一方面是為了開路,清除雜草,一方面是為了給墳上添土。如果墳塋在莊稼地,也不排除干點其他農(nóng)活。

為什么對姐姐下殺手?

據(jù)報道,尚戰(zhàn)芳此前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刑入獄十多年,說明這個人本來就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此次事件也證明了,在勞改期間,他并沒有被改造成功,以至于對至親下手。

但也不排除上墳途中姐弟倆發(fā)生爭吵,受害人言語刺激到嫌疑人?或者其他矛盾?

是否有精神障礙?還需抓到后進行專業(yè)診斷

村民說這個人平時就有暴力傾向,無法與正常人進行溝通,那么是不是患有精神方面的疾?暫時被害人家屬還沒有發(fā)聲,他們應該是最清楚不過的。

假如有,在坐牢的時候有沒有犯過類似癥狀?有沒有想過記錄?這次犯案的時候是不是不受控制?都需抓到后再進行專業(yè)的診斷。

如果沒有,那么就要受害人家屬回憶下,尚戰(zhàn)芳回家的日子有沒有和他們發(fā)生過沖突?

嫌疑人有暴力傾向,潛逃中還會不會繼續(xù)作案?

但是無論哪種情況,現(xiàn)在人已經(jīng)跑到大山里面了,他還具有非常大的攻擊性,還很危險,破罐子破摔的可能性很大!前不久發(fā)生在江西的曾春亮殺人案,也是刑滿釋放,也是殺人后潛逃,而且在逃亡中還繼續(xù)作案,殺死扶貧干部。

所以大家還是要小心,安全第一,各家各戶自保要緊,發(fā)現(xiàn)可疑情況及時上報,切勿擅自行動,也希望嫌疑人被盡快抓獲歸案!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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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案情:

11月15日,河南省伊川縣高山鎮(zhèn)坡頭村發(fā)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尚戰(zhàn)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正在逃。據(jù)了解,41歲男子尚戰(zhàn)芳在父親墳頭進行祭祀,殺害了自己親姐。

下面我來談談我對此事件的一些看法:

尚戰(zhàn)芳本人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的障礙。

根據(jù)相關報道,尚戰(zhàn)芳曾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當?shù)胤ㄔ号刑?0余年的有期徒刑,近段時間才剛剛刑滿釋放。根據(jù)當?shù)孛窬痛甯刹康恼f法,此人具有嚴重但是暴力傾向,平常甚至很難與與人正常溝通。

根據(jù)上述描述,再加上他本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傷害的又是自己的親姐,我認為尚戰(zhàn)芳有可能在目前階段已經(jīng)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尚戰(zhàn)芳可能對出獄后的狀況感到不滿,心態(tài)失衡

在監(jiān)獄內(nèi)服刑超過十年,使得他本人與外界斷絕了聯(lián)系,出獄后他可能覺得與社會有了明顯的脫節(jié),在生活上和工作上都出現(xiàn)了困擾。在此期間,他的父親又不幸去世,更有可能造成了他的心態(tài)失衡,思維逐漸變得極端不可控。在和姐姐一起祭祀父親時,他可能突然想到了生活對自己的不公,一下子變得情緒失控,因此造成了悲劇的發(fā)生。

監(jiān)獄的管教缺少成效。

嫌疑人尚戰(zhàn)芳在刑滿釋放后不久就實施了如此惡劣的犯罪行為。我們不得不對監(jiān)獄的管理成效產(chǎn)生疑問,而且尚戰(zhàn)芳刑滿釋放之前,是否通過了相關的測試,是否符合出獄的標準。

第一次作案時判決過輕。

根據(jù)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guī)定: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尚戰(zhàn)芳僅被判處十余年的有期徒刑,可見當初法院判決時選擇了幾乎最低的量刑尺度。考慮到他的犯罪行為已經(jīng)造成了受害人的死亡,再結合此次的案情,這個量刑的尺度是否合理真的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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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中年男子,猛地將鋤頭鋤向了一個正在墳前跪拜的女子。

這個案件是最新的案件,之所以引人注目,瞬間成為熱點,那是因為:

【親弟弟殺死了親姐姐】

毫無疑問,這是令人觸目驚心的!

據(jù)介紹,11月15日,正是寒衣節(jié),一個剛出獄不久的41歲男子,在隨親人前往父親墳頭祭掃時,趁著親姐給父親磕頭時,毫無預兆地舉起一把鋤頭鋤向了親姐。

親姐在鋤頭的猛擊下,當場一名嗚呼。

而該男子則立刻竄逃至深山老林,想以此逃避法律的制裁。

目前,警方已經(jīng)發(fā)布通緝令和懸賞令,并且排兵布陣,入山搜捕。

希望警方能夠早日將犯人繩之以法!

釀成這個悲劇的原因是什么?我們目前不得而知,有待后續(xù)真相的進一步揭開。

但據(jù)介紹,該男子曾經(jīng)因為故意殺人罪被判處十年徒刑,剛釋放不久,又犯下命案,讓人不禁要問:

為何殺人犯只判了十年?

殺人犯刑滿釋放后真的改邪歸正、犯下屠刀了嗎?我想答案是未必!

希望對殺人犯嚴刑峻法,不要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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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15日,農(nóng)歷十月初一,這天是北方一些地區(qū)的“寒衣節(jié)”,是類似于清明節(jié)的祭祀日,一些地方的民眾會在當天祭祀逝去的親人。

然而就在這天,河南洛陽市伊川縣高山鎮(zhèn)坡頭村發(fā)生一起兇案:41歲男子尚戰(zhàn)芳在父親墳前祭掃時,用鋤頭殺害了正在父親墳前磕頭的親姐后潛逃。

本性使然?

犯罪嫌疑人尚戰(zhàn)芳為什么會在祭拜父親當日,在父親墳前親手殺死自己的親姐姐,一時讓外人難以理解。如果了解他的過往,也許可以得知一二。

十多年前,尚站芳因為一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案件,被捕入獄。在這次殺害自己親姐姐之前,他才刑滿釋放不久,也就是說他距離獲得人身自由沒多久,就又犯下重罪。并且這次傷害的竟然是自己一母同胞的姐姐。

很多重大刑事案件的罪犯,傷害的往往是外人,比較少見會對自己親人動手的。

由此可見,尚戰(zhàn)芳骨子里就有暴力傾向,這也比較符合村干部對他的描述“有暴力傾向,平常不能與人正常交流”。

十幾年的牢獄改造生活,看來對于他來說沒有什么作用,甚至讓他更加暴力,直接把屠刀對準了自己的親人,讓人膽寒。

“人之初性本善”,也僅僅對于不諧世事的孩子來說。人一旦有了自主意識,就開始有了善惡之分?赡茏詮纳袘(zhàn)芳有了自主意識以后,他的思想中就充斥了暴力因子。

其他猜測

十幾年前的那樁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案件是怎么回事,不得而知,可是十幾年的牢獄生活,沒有讓尚戰(zhàn)芳靜下心來,反而讓他心中充滿仇恨。

據(jù)悉,他的父親去世多年,應該是在他服刑期間去世的,這次出獄歸來,在父親墳前,也有可能想到父親,讓他的情緒失控,進而行兇殺害姐姐。

有些犯罪分子的心理就是這樣異于常人的。

可能他站在父親墳前,想著因為自己服刑,沒能見到父親一面,感覺是人生一大遺憾。但是他的思想?yún)s走偏了,把父親之死歸結到姐姐照顧不周上,進而失去理智。

又或者當年那樁案件,姐姐大義滅親,積極為警方提供這個弟弟的相關信息和行蹤,然后他被抓,讓他對姐姐一直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還有可能姐姐在父親墳前給父親訴說這個弟弟的過往,觸及他的逆鱗,讓他發(fā)狂。

對于一個性格怪異,有暴力傾向的人來說,不經(jīng)意的一件事或者一句話都可能引發(fā)他的過激行為。

勞動改造的效果應該引起重視

勞動改造的目的一方面是為了限制那些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另一方面也希望他們可以在勞動中認識到自己所犯罪行,爭取將來出獄后可以重新做人,回歸社會。

大部分犯罪分子經(jīng)過勞動改造之后,都選擇了改邪歸正,做個守法的公民。

可是也有一定數(shù)量的犯罪分子經(jīng)過牢獄之苦后,并未認清自我,并且在重回社會后,繼續(xù)違法。

這說明現(xiàn)有的勞動改造的效果還有提升和改進的地方,如何讓那些違法者在接受改造的過程中切身體會到自己的錯誤,并且發(fā)自內(nèi)心的想要改正,是有關部門需要考慮的事情。

有人懷疑尚戰(zhàn)芳精神上有問題,那么如果他真的有精神上的疾病,那么他是否適合回歸社會就值得商榷了。因為近些年精神病人制造的案件并不少見,正是因為缺乏對于精神病人的相關管理機制。

尚戰(zhàn)芳有沒有精神疾病,需要專業(yè)部門做專業(yè)的鑒定。如果沒有精神疾病,那么此人就非常危險。假設他有精神疾病,那么如何管理就值得全社會關注了。

以后監(jiān)獄方面是否需要在犯罪分子出獄之前做一個精神方面的鑒定?看看這些以前犯過法,如今即將回歸社會的人,是否真正適合回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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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農(nóng)歷十月初一是北方的傳統(tǒng)節(jié)日寒衣節(jié)。在這一天大家都要為亡人燒寒衣。然后在河南洛陽市伊川縣高山鎮(zhèn)坡頭村發(fā)生了一起兇案。41歲男子尚戰(zhàn)芳和家人一起去墳前為父親祭掃,在祭掃時尚戰(zhàn)芳乘姐姐磕頭時用鋤頭將姐姐打死。目前犯罪嫌疑人逃跑。

尚戰(zhàn)芳有暴力傾向,剛剛刑滿釋放

尚戰(zhàn)芳之前因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刑10年。才出獄不久,據(jù)村民說“尚戰(zhàn)芳有暴力傾向,平常無法與正常人交流”。這些信息足以說明犯罪嫌疑人是一個性格內(nèi)向,平時不善言語,行為偏執(zhí)的人。這樣性格的人容易走上極端,做出常人無法理解的事。

尚戰(zhàn)芳為何在父親墳前殺死姐姐呢?

有人說姐弟兩是為了財產(chǎn)發(fā)生的爭執(zhí)。在尚戰(zhàn)芳服刑入獄的這段時間,姐姐一直在照顧父親。父親離世后把財產(chǎn)交個了姐姐。也有部分財產(chǎn)是留給了尚戰(zhàn)芳。但是尚戰(zhàn)芳不滿姐姐霸占財產(chǎn)。所以才起了殺人之心。并且在父親墳前殺人,其心何其歹毒,這是對父親的報復嗎?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姐姐是犯罪嫌疑人最親的親人了。都是父母同根生。有什么話不能說開呢?對自己的親人怎么能下的去手。

我們都說血濃于水,親情在中國人眼里有這特殊的情懷。而在犯罪嫌疑人眼里卻冷若冰霜。

親情是無法替代的。利益永遠無法和親情相比。不管任何事情最好冷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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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本是寒衣節(jié),河南洛陽市伊川縣高山鎮(zhèn)坡頭村發(fā)生一起兇案:41歲男子尚戰(zhàn)芳在父親墳前祭掃時,突然用鋤頭殺害了親姐后潛逃。

服刑10余年,又作案

嫌疑人尚戰(zhàn)芳有過犯罪前科,他因故意傷害致他人死亡被判服刑10余年,才出獄沒多久。

尚戰(zhàn)芳出獄之后跟姐姐的關系就一般般,畢竟尚戰(zhàn)芳坐牢10余年,姐弟感情自然也就淡了很多。

誰也沒有想到尚戰(zhàn)芳居然在15號寒衣節(jié)給父親掃墓當天居然把親姐姐給殺害了。

血溶于水,骨肉相連

兄弟姐妹之間有矛盾也是正常的,畢竟只要是人與人相處有矛盾也是不可避免,但只要當面把矛盾說清楚了,相信以后還是可以和諧相處。畢竟血溶于水,骨肉相連。

溝通非常的重要

尚戰(zhàn)芳殺親姐,肯定也是因為他們姐弟之間的矛盾沒有得到解決,尚戰(zhàn)芳呢因為剛出獄不久跟姐姐關系不太親密的等因素,尚戰(zhàn)芳一些內(nèi)心的想法得不到滿足,尚戰(zhàn)芳跟親姐姐沒有一個好的溝通最后造成了兇案的發(fā)生。

總結:對于家庭中的弱勢群體,我們應該對他們多關心,多了解他們的內(nèi)心,多跟他們溝通,幫助解決他們的困難,讓他們感到家庭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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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奉親恩三碗酒,更裁夜夢作寒衣。早清明,晚十一。寒衣節(jié)送寒衣,河南洛陽伊川男子尚某殺害親姐,而且還是祭掃父親的時候,該男子是刑滿釋放犯,很明顯他活夠了,對自己的至親骨肉痛下殺手,什么仇什么怨?

咱們知道,犯罪嫌疑人殺害的大部分都是和自己無關之人,而尚戰(zhàn)芳卻反其道而行之。什么原因?

和姐姐有宿仇,不死不休

即便是親姐弟也不可能沒有一點齷蹉,有時候姐姐管教弟弟是為他好,可惜人家不領情,不但不領情,還惱恨姐姐多管閑事,當然也不排除姐姐打著為弟弟好卻道德綁架他,能夠用鋤頭打死姐姐,要么就是氣沖腦門,激情殺人,那么在此之前發(fā)生過什么不愉快的事了嗎?如果排除激情殺人,那就是蓄謀已久,這次天時地利人和都有。

沒有勞改徹底,變態(tài)了

大部分犯罪分子經(jīng)過勞動改造重新做人的比比皆是,但也有極個別的人,怨氣沖天,不思悔改。尚某有可能就是一個。

姐姐沒有孝心,父親因她而死,尚某為父親出氣

家庭矛盾往往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很多事情演變惡化都有一個過程,那么似乎老父親有重男輕女的嫌疑,讓姐姐心生埋怨,所以不怎么搭理老爹,老爹的去世讓尚某對姐姐懷恨在心,所以在父親墳前殺害了她。

以上純屬虛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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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犯罪嫌疑人尚戰(zhàn)芳,今年41歲,性格特征,脾氣暴躁,沒有辦法和別人進行正常交流。

而且還有前科的因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判刑10多年,剛出獄不久。

這一回的情況,在墳前毫無征兆的情況下用鋤頭將姐姐打死。

至于他為什么要這樣做?

原因一:他自己本身的性格,脾氣暴躁,無法和別人正常溝通。

固執(zhí)己見,性格偏激,這樣的人是很難聽的進別人的話。

而且很難認為別人對自己說過的話是好心。

對別人容易產(chǎn)生懷疑,不信任。

認為別人要害自己。

偏執(zhí)型人格障礙,這種人的精神狀態(tài)是活在自我的世界,認為自己什么都是對的。

加上坐過牢,有前科,雖然接受了監(jiān)獄的改造教育,

但是,人的本性和思維是很難改變的。

平時沒事的時候可能看起來很平靜,正常。

遇到事情,和別人發(fā)生矛盾,爭執(zhí)的時候,

就會習慣于用自己覺得最簡單,直接,有效的方式,也就是暴力手段面對自己覺得不安全的環(huán)境和人。

她姐姐和他應該是沒有什么深仇大恨的,

畢竟他才剛出獄不久。

經(jīng)濟問題,缺錢,向姐姐要錢,姐姐不給

或者是姐姐在家總是對他說這說那,

各種指責的話,嫌棄他沒本事,賺不到錢之類的。

畢竟有前科,剛出獄,10多年時間,他對外面的世界和人幾乎都是一所無知,和社會脫節(jié)的。

姐姐對他的性格恐怕了解的也不多,以為他經(jīng)歷監(jiān)獄改造,能好好重新做人了。

弟弟還是一意孤行,我行我素,說的多了

弟弟對姐姐的親情也就淡漠,沒有了

把姐姐當成了仇人,自己的報復對象。

本身這類型的人,認知范圍有限,心胸就是非常狹隘的.

而且特別容易記仇。

在面對這種人的時候應該遠離,因為他們和我們正常人的思維不同,難以理解我們,為了自身安全著想少和這類人接觸。

愿逝者安息,兇手早日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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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總發(fā)生奇奇怪怪的案子?沒有辦法勸導每個人去和睦相處,就像有網(wǎng)友說世上什么人都有,每個人相法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稍有不甚就會激起矛盾與仇恨,唯有說說心里話來以慰蒼生。下面來聊聊這起案子!

11月15日,河南洛陽市伊川縣高山鎮(zhèn)坡頭村發(fā)生一起兇案:剛出獄不久的41歲男子尚戰(zhàn)芳在父親墳前祭掃時,用鋤頭殺害了親姐后潛逃。

這是一件對親人下手的案子,有血緣關系。而且嫌犯是出獄后不久的親弟弟,簡直喪失人性。據(jù)說嫌犯之前也是犯了故意殺人罪被判刑十余年,又有暴力傾向,平時無法正常與人交流溝通。這應該是心理原因,或者說精神有問題。一個從里邊出來的人心理上產(chǎn)生了問題。

我想他出獄后其姐總是在他面前絮絮叨叨說她怎么不容易又是照顧二老,又是忙前忙后,而他倒好殺人后家里名聲也臭了,受到鄉(xiāng)親們背后指點。都是被他害的等等之類的話,讓尚某聽的非常惱火,本來他又是不善言語之人,只能氣呀,這才某天在給父親上墳時對親姐下手。

我個人覺得如果是這樣人從里面出來,不能讓他再受刺激,應該換個方式交流。

以上全為個人猜測,不代表任何觀點,一切聽警方抓到后發(fā)布信息為準,反正是逃不了的,只要犯罪最終要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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