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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女子黃淑芬,保險公司代理當。二零一五把人撞,對方趙某受重傷,成了植物人一個,二零一七會閻王。

法院當年依律判,八十五萬作賠償。豈料黃某好猖狂,拒絕執(zhí)行大聲嚷:要錢沒有命一條,老娘沒一點財產。刑事處罰隨你判,總比賠錢要恰當。

說到做到真這樣,三年強把老賴裝,硬是沒有賠一個,充做一個五不爛。而且悄悄轉移產,足足超過百萬洋。

二零一八又宣判,有期徒刑八月長。黃某當庭稱不干,口口聲聲要告狀。拖至今日未了難,死有親屬仰天嘆。

鴨子死了嘴巴硬,死豬不怕開水燙。好個老賴黃淑芬,如同一條惡豺狼。闖下禍事不敢當,破罐破摔好囂張。法官居然作輕判,真是荒唐又荒唐。死者家屬要上訪,不達目的不收場,不能慈父白白死,誓讓黃某苦果嘗。

(文原創(chuàng)。圖片來自網絡,侵權聯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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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說的很有道理,我有一些不一樣的看法,我問那些給自己的愛車買保險為的是啥,不就是為了車禍中受傷的自己和別人有錢治病理賠嗎,黃淑芬她做到了,還有就是找黃淑芬賠別的錢有依據嗎,走司法程序了嗎,法院判決出來要陪你多少了嗎,法院要是判決了就申請強制執(zhí)行,要是沒有就去法院起訴賠償,請大家不要道德綁架,事情沒發(fā)生你們身長你們可以去譴責,要是發(fā)生到你們身上想想自己花錢買的保險賠償了對方30萬了,至于還要在陪多少就要等法院判決了,知道不是傻子的都是這樣做的,只有傻子才會不計后果的送錢,誰的錢掙的不容易,不能別人要多少就給多少,想要多少錢還有看法院判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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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部門沒有發(fā)布消息,現在還不能確定受害人12月1日的去世是否和此次交通事故有直接的關系。目前得知的消息是趙勇及其家人已經將受害人遺體交由權威部門解剖,在等待鑒定結果。

這場事故中黃淑芬該負的民事責任肯定還得負,至于刑事責任還得等辦案機關的權威發(f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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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險拜拜了,不用平安從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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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本來就是一場無冤無仇的過錯,當事故發(fā)生了,只要你積極搶救了,只要你誠心誠意了。沒有人會訛你。從這個事故看來,肇事者想的多了,才造成現在的這個局面。像黃淑芬這樣的老賴,可以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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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追責,為什么不追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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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案件的性質有可能發(fā)生變化,賠償數額也許會增加死亡賠償金。

案件可能會轉化為交通肇事罪。

賠償數額會增加死亡賠償金,如果在第一次起訴時已經鑒定為傷殘,則需要將傷殘賠償金扣除(包括后續(xù)治療費、后續(xù)護理依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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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好像沒有結果了,以前鬧得沸沸揚揚,現在沒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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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要等權威部門確定趙父親的死跟事故有直接的關系引起的,第二要確定事故發(fā)生后黃有轉移財產的行為,目前只是網民壓倒性的網絡攻擊,才能導致司法部門偏向,其實沒有判決之前黃已經墊付幾萬啦,保險也賠三十萬啦,黃主要的問題存在就是說話太偏激,更想不到的事趙太陰險還給錄了視頻,目前為止國家還沒有出一個正式的發(fā)文,所以還是以調查結果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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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這種女無賴是我我絕對不用法律手段,因為法律手段沒辦法根本拿他沒辦法。所以用自己的手段要讓他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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