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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車審批手續(xù)是否合法;投放數(shù)量是否透明;使用共享電動車時不戴頭盔、超載、不按照規(guī)定地點停放等行為”一系列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這不該出租車司機管吧?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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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做不下去了說明社會進步了,提倡網(wǎng)約車順風車,做不下去了可以退出。本來車就多加上的士就更堵了,但是還非得有[捂臉][捂臉][捂臉]說明了為什么有魚有蝦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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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坐出租車。因為總的來說出租車的體驗感沒有快車的體驗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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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電動單車歸哪個部門管理?沒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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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新聞人,良心要放在中間,筆者這篇報道明顯是在拉偏架,的士也好,青桔也好,都是公共交通的補充。有需求才會有市場。在目前市場為主導調(diào)節(jié)的情況下,如果群眾認為青桔電單車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群眾的出行,他自然是有自己的一份市場的;如果群眾認為這個東西不能方便群眾出行,他自然也會退出這個市場。為什么荊門的士飽受詬病。其根本問題在于拼客、一口價等相關(guān)行為,希望的士能多反省反省,公共交通行業(yè)能一起發(fā)展,為大家提供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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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2000輛出租車,幾萬輛電單車!荊州的出租車才舉步維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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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問一句,出租車司機 不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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