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些差異往往不僅僅是表現(xiàn)在表面的方面,而是深層次的心理和習慣差異。如果雙方不能夠善于溝通,難免會讓對方感到不舒服,有情緒,所以多溝通可以建立互相的信任與同理心。
第二,家庭成員間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
如果婆媳雙方對權利和義務的理解存在分歧或者不平衡的分配,就會導致兩者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因此在財物分配上應該有明確的規(guī)劃和條理,不能隨意分配。
第三,角色框架的限制是造成婆媳矛盾的重要原因
婆婆通常是家庭的長輩,媳婦則是新家庭的成員。如果雙方無法理解各自的角色,并學會如何適應它,都會感覺到不舒服。因此,我們應該對彼此的角色有所理解和早期溝通,以便更好地適應這種不同的角色。

習慣是受家庭教育和社會環(huán)境影響的,因此,即使是相同文化背景和社會背景的夫妻,也有可能存在生活習慣上的不同。所以在相處中可以有意識地去調和。
第五,家庭成員間的沖突和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態(tài)度
如果婆媳雙方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態(tài)度存在不平等的對待,對其他家庭成員的態(tài)度存在偏見和差別對待,就會造成婆媳關系很糟糕。因此,我們需要對家庭成員間的關系予以重視,并學會平等公正地對待每個家庭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