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2018年末,桂陽縣轄2個鄉(xiāng)、17個鎮(zhèn)。
1、2個鄉(xiāng):鄉(xiāng)、瑤族鄉(xiāng)。
2、17個鎮(zhèn):正和和、方元、荷葉、樟市、洋市、雷坪、仁義、和平、敖泉、歐陽海、蓮塘、流峰、塘市、四里、舂陵江、浩塘。
桂陽縣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西部,南嶺北麓,湘江支流的舂陵江中上流。地理坐標為東經112°13′26″至112°55′46″,北緯25°27′15″至26°13′30″之間。東臨北湖區(qū),西與新田、嘉禾相連,北和祁陽、常寧、耒陽、永興交界,南隔臨武鄰近廣東,縣城距郴州市區(qū)31.7公里。
擴展資料:
漢高祖五年(前202年),分長沙國南境置桂陽郡,屬荊州,郡治郴縣(含今桂陽縣地),在今桂陽城區(qū)依大湊山(寶山)設金官。王莽新始元年(9年),改桂陽郡為南平郡,郡治遷耒陽(今桂陽縣),改名南平亭。
東漢建武十一年(35年)復名桂陽郡,郡治還郴。隋開皇九年(589年),改桂陽郡為郴州,隸潭州總管府。大業(yè)三年(607年),復稱桂陽郡;十三年(617年),蕭銑劃郴縣西置平陽縣,轄區(qū)相當于今桂陽縣,隸屬桂陽郡。
唐武德七年(624年),郴州改桂陽郡,平陽縣并入郴縣,次年復置;貞觀元年(627年),桂陽郡隸江南道;神龍元年(705年),唐中宗封章懷太子李賢第三子李守義為桂陽王;開元二十二年(734年),桂陽郡改為郴州,屬江南西道。
天寶元年(742年),郴州始稱郴州桂陽郡;乾元元年(758年),郴州桂陽郡改名為郴州,州治移至平陽縣城,隸衡州防御使;大歷三年(768年),郴州隸湖南道(湖南觀察使);大歷十年(775年),代宗封其第五子李逾為郴王。
元和十五年(820年),州治還郴;光化二年(899年),馬殷取郴州;天祐元年(904年),郴州復名郴州桂陽郡,撤平陽縣并入桂陽監(jiān),隸屬郴州桂陽郡。
后周廣順元年(951年),南漢取桂陽監(jiān)。北宋乾德元年(963年),桂陽監(jiān)歸宋,隸湖南道;淳化四年(993年),隸江南西道;至道三年(997年),隸湖南路安撫使;元豐六年(1083年),隸荊湖南路;景德二年(1005年),藍山縣劃入桂陽監(jiān)。
天禧三年(1019年),復置平陽縣屬桂陽監(jiān)。南宋紹興三年(1133年),桂陽監(jiān)改稱桂陽軍;紹興十年(1140年),復置臨武縣屬桂陽軍,桂陽軍領平陽、藍山、臨武3縣,隸荊湖南路(紹興元年隸荊湖東路,二年復故)。
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 ,桂陽軍升桂陽路,屬湖廣行省湖南道宣慰司,領平陽、臨武、藍山3縣及耒陽、常寧2州。明洪武元年(1368年),桂陽路更為桂陽府,領平陽、臨武2縣和常寧、耒陽2州(藍山縣劃入郴州府),隸湖廣行省。
次年,藍山縣復歸桂陽府,常寧、耒陽復為縣,度屬衡州府,桂陽府領平陽、臨武、藍山3縣;洪武九年(1376年),桂陽府降為桂陽縣(平陽縣建制自此廢),隸湖廣布政使司上湖南道衡州府;洪武十三年(1380),升桂陽縣為桂陽州,領臨武、藍山2縣。
明崇禎十二年(1639年),析桂陽本州西南禾倉堡和臨武縣西北部分置嘉禾縣,屬桂陽州。清雍正十年(1732年),桂陽州升為直隸州,領臨武、藍山、嘉禾3縣,隸衡永郴桂道。
1913年,桂陽直隸州改為桂陽縣,隸衡永郴桂道, 1914年,桂陽縣隸衡陽道。1922年,撤銷道制,桂陽縣隸湖南省。1937年12月,設置湖南省第八行政督察區(qū)(專員駐郴縣),1940年,改第八區(qū)為第三區(qū)(治郴縣),桂陽縣隸之。
1949年10月13日,桂陽縣解放,11月,隸湖南省郴縣專區(qū)。1952年,桂陽縣改隸湘南行政區(qū)。1954年7月,湘南行政區(qū)易為郴縣專區(qū),桂陽縣隸之。1959年3月,新田縣并入桂陽縣。1960年8月,郴縣專區(qū)更名郴州專區(qū),隨隸之。
1961年5月,恢復新田縣,桂陽縣仍隸屬郴州專區(qū)。1968年2月,桂陽縣屬郴州地區(qū)革命委員會。1979年3月,隸郴州地區(qū)行政公署。1995年,郴州撤地建市,地區(qū)行政公署易名為郴州市人民政府,桂陽縣隸屬郴州市。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桂陽縣
桂陽縣人民政府-歷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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