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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少卿、大理寺丞、、評事、主簿、錄事、司直、獄掾或獄丞或司獄、司務(wù)。
1、大理少卿
是大理寺卿的副職,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為正四品上,煬帝時改為從三品。唐時為從四品上。北宋初為四品寄祿官,神宗元豐改制后設(shè)為正六品。
明初為從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四品。清初滿員大理少卿為三品,漢員為四品,后并定為正四品。
2、大理寺丞
分管大理寺的各項事務(wù)。唐時規(guī)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門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復(fù)審。每位寺丞復(fù)審?fù)戤叺陌讣獣渌逦凰仑┮煌鹈ó嬔海┎啪哂蟹尚ЯΑ?/p>
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見,也要在畫押時寫明。北齊時為七品,隋時為正七品下。唐時為從六品上。北宋初為寄祿官,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職事官。
明初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五品。清初滿員正四品、漢員正六品,順治十六年并定為正六品。
3、寺正
有時也稱大理正。是大理寺下直接審理案件的官員,是審案官中品級最高的一種,掌審理具體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復(fù)審案件。
唐時還規(guī)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應(yīng)處斬時,由大理寺正擔(dān)任監(jiān)斬官。北齊時為六品。隋時為正六品下。唐時為從五品下。宋時為從七品。明、清時為正六品。
4、評事
清之前職責(zé)與寺正相同,均為司法官,清時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務(wù)。隋時始置,為正九品。唐時為從八品下。宋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
明朝升為正七品。清初為正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為正五品,九年復(fù)降為正七品。
5、主簿
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書、簿籍及案件檔案的建立等。相當(dāng)于辦公室主任兼總務(wù)。
6、錄事
與主簿相類似的職責(zé),品級比主簿低。
7、司直
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復(fù)審疑難案件。若本寺的疑難案件,則可參與評議。
8、獄掾或獄丞或司獄
即大理寺的監(jiān)獄長。
9、司務(wù)
明、清時置,從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納。
擴(kuò)展資料:
大理寺的歷史沿革:
秦、漢時以廷尉主刑獄,審核各地刑獄重案。漢景帝、漢哀帝、東漢末漢獻(xiàn)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為大理,均仍復(fù)舊。北齊定制,以大理寺為官署名,大理寺卿為官名。
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謂掌刑曰士,又曰理。漢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貴人之牢曰大理之義。大理寺所斷之案,須報刑部審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與刑部尚書、侍郎會同御史中丞會審,稱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會審,稱三法司。
決獄之權(quán)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時,可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為正三品,煬帝改從三品,唐同。
明、清均正三品。可參與朝廷大政會議。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復(fù)舊。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為大理院。明清時期各中央司法機(jī)構(gòu)的職能與隋唐時期相反,刑部負(fù)責(zé)審判,大理寺負(fù)責(zé)復(fù)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大理寺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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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卿:掌平?jīng)Q獄訟。大理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職,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為正四品上,煬帝時改為從三品。唐時為從四品上。北宋初為四品寄祿官,神宗元豐改制后設(shè)為正六品。明初為從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四品。清初滿員大理少卿為三品,漢員為四品,后并定為正四品。大理寺丞:分管大理寺的各項事務(wù)。唐時規(guī)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門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復(fù)審。每位寺丞復(fù)審?fù)戤叺陌讣,要會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畫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見,也要在畫押時寫明。北齊時為七品,隋時為正七品下。唐時為從六品上。北宋初為寄祿官,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職事官。明初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五品。清初滿員正四品、漢員正六品,順治十六年并定為正六品。寺正:有時也稱大理正。是大理寺下直接審理案件的官員,是審案官中品級最高的一種,掌審理具體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復(fù)審案件。唐時還規(guī)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應(yīng)處斬時,由大理寺正擔(dān)任監(jiān)斬官。北齊時為六品。隋時為正六品下。唐時為從五品下。宋時為從七品。明、清時為正六品。一般常見的寺官還有:評事:清之前職責(zé)與寺正相同,均為司法官,清時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務(wù)。隋時始置,為正九品。唐時為從八品下。宋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明朝升為正七品。清初為正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為正五品,九年復(fù)降為正七品。主簿: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書、簿籍及案件檔案的建立等。相當(dāng)于辦公室主任兼總務(wù)。錄事:與主簿相類似的職責(zé),品級比主簿低。司直: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復(fù)審疑難案件。若本寺的疑難案件,則可參與評議。獄掾或獄丞或司獄:即大理寺的監(jiān)獄長。司務(wù):明、清時置,從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納。
大理寺少卿,名。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擴(kuò)展資料:
太常寺,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下設(shè)諸祠廟、太樂、鼓吹、汾祠、太醫(yī)、太卜、郊社、廩犧八署
諸祠廟令 1人 從六品下 掌祠廟開關(guān)、灑掃、釋奠諸禮儀。
太樂令 2人 從七品下 掌調(diào)鐘律,以供祭饗。
鼓吹令 2人 從七品下 掌鼓吹之節(jié)。
汾祠令 1人 從七品下 掌享祭灑掃之制。
太醫(yī)令 2人 從七品下 掌醫(yī)療之法,其屬官有醫(yī)師、針師、按摩師、咒禁師,皆經(jīng)考試選用。
太卜令 1人 從七品下 掌卜筮之法。
郊社令 1人 從八品上 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
廩牲令 1人 從八品下 掌犧牲粢盛之事。
光祿寺,掌朝會、祭祀等酒醴、膳饈之政
下設(shè)太官、珍饈、良醞、掌醢四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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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丞二人,從九品下。掌率獄史,知囚徒。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錄事二人。 本回答被網(wǎng)友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