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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官名。隋初置, 大理寺司直,煬帝時增至十六人,掌推覆,若大理寺有疑則參議之。唐因隋舊制,置司直六人,所屬有司直史二人。宋大理寺亦置司直,地位在評事之上。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dāng)于現(xiàn)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長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唐代 為九寺之一,明清時期與刑部、都察院并稱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稱為大理院,民國初年北洋軍閥政府亦襲此名,為當(dāng)時的最高審判機(jī)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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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官署名。相現(xiàn)代的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長官名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漢為,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明清時期與刑部、都察院并稱為“三法司”。清末新政改稱為大理院,民國初年北洋軍閥政府亦襲此名,為當(dāng)時的最高審判機(jī)關(guān)。 本回答被網(wǎng)友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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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少卿、大理寺丞、、評事、主簿、錄事、司直、獄掾或獄丞或司獄、司務(wù)。

1、大理少卿

是大理寺卿的副職,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為正四品上,煬帝時改為從三品。唐時為從四品上。北宋初為四品寄祿官,神宗元豐改制后設(shè)為正六品。

明初為從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四品。清初滿員大理少卿為三品,漢員為四品,后并定為正四品。

2、大理寺丞

分管大理寺的各項事務(wù)。唐時規(guī)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門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復(fù)審。每位寺丞復(fù)審?fù)戤叺陌讣獣渌逦凰仑┮煌鹈ó嬔海┎啪哂蟹尚ЯΑ?/p>

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見,也要在畫押時寫明。北齊時為七品,隋時為正七品下。唐時為從六品上。北宋初為寄祿官,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職事官。

明初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五品。清初滿員正四品、漢員正六品,順治十六年并定為正六品。

3、寺正

有時也稱大理正。是大理寺下直接審理案件的官員,是審案官中品級最高的一種,掌審理具體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復(fù)審案件。

唐時還規(guī)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應(yīng)處斬時,由大理寺正擔(dān)任監(jiān)斬官。北齊時為六品。隋時為正六品下。唐時為從五品下。宋時為從七品。明、清時為正六品。

4、評事

清之前職責(zé)與寺正相同,均為司法官,清時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務(wù)。隋時始置,為正九品。唐時為從八品下。宋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

明朝升為正七品。清初為正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為正五品,九年復(fù)降為正七品。

5、主簿

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書、簿籍及案件檔案的建立等。相當(dāng)于辦公室主任兼總務(wù)。

6、錄事

與主簿相類似的職責(zé),品級比主簿低。

7、司直

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復(fù)審疑難案件。若本寺的疑難案件,則可參與評議。

8、獄掾或獄丞或司獄

即大理寺的監(jiān)獄長。

9、司務(wù)

明、清時置,從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納。

擴(kuò)展資料:

大理寺的歷史沿革:

秦、漢時以廷尉主刑獄,審核各地刑獄重案。漢景帝、漢哀帝、東漢末漢獻(xiàn)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為大理,均仍復(fù)舊。北齊定制,以大理寺為官署名,大理寺卿為官名。

隋以后沿用。大理之意:古謂掌刑曰士,又曰理。漢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貴人之牢曰大理之義。大理寺所斷之案,須報刑部審批。

凡遇重大案件,唐制由大理寺卿與刑部尚書、侍郎會同御史中丞會審,稱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會審,稱三法司。

決獄之權(quán)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時,可上奏圣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為正三品,煬帝改從三品,唐同。

明、清均正三品。可參與朝廷大政會議。清光緒二十四年(1898),一度并入刑部,旋復(fù)舊。清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為大理院。明清時期各中央司法機(jī)構(gòu)的職能與隋唐時期相反,刑部負(fù)責(zé)審判,大理寺負(fù)責(zé)復(fù)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大理寺卿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大理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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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為封建朝廷最高審判機(jī)關(guān)之一。秦時稱尉,漢因之。漢景帝中更名大理,其后時稱大理,時稱廷北齊置大理寺。隋承北齊之制置大理寺,唐以后的各個朝代均承前朝之制設(shè)大理寺。唐高宗、武則天時也曾一度改名詳刑寺、司刑寺。

置大理寺的最初目的,是因?yàn)榈胤焦賳T的司法權(quán)力過大,可自行勾決死刑犯人,造成不少冤假錯案。為了使刑獄匯總,始置大理寺,作為復(fù)審機(jī)關(guān)。

從隋起,大理寺的寺官各朝常設(shè)的都有:

大理寺卿:掌平?jīng)Q獄訟。

大理少卿:是大理寺卿的副職,為大理寺的二把手。隋初為正四品上,煬帝時改為從三品。唐時為從四品上。北宋初為四品寄祿官,神宗元豐改制后設(shè)為正六品。明初為從五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四品。清初滿員大理少卿為三品,漢員為四品,后并定為正四品。

大理寺丞:分管大理寺的各項事務(wù)。唐時規(guī)定,寺丞分管中央各部門有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復(fù)審。每位寺丞復(fù)審?fù)戤叺陌讣,要會同其他五位寺丞一同署名(畫押)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寺丞若有不同意見,也要在畫押時寫明。北齊時為七品,隋時為正七品下。唐時為從六品上。北宋初為寄祿官,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職事官。明初為正六品,洪武二十二年升為正五品。清初滿員正四品、漢員正六品,順治十六年并定為正六品。

寺正:有時也稱大理正。是大理寺下直接審理案件的官員,是審案官中品級最高的一種,掌審理具體案件或出使到地方復(fù)審案件。唐時還規(guī)定,若五品以上官、爵之人犯罪應(yīng)處斬時,由大理寺正擔(dān)任監(jiān)斬官。北齊時為六品。隋時為正六品下。唐時為從五品下。宋時為從七品。明、清時為正六品。

一般常見的寺官還有:

評事:清之前職責(zé)與寺正相同,均為司法官,清時只掌管本寺的章奏事務(wù)。隋時始置,為正九品。唐時為從八品下。宋元豐改制后為正八品。明朝升為正七品。清初為正四品,順治十六年改為正七品,康熙六年升為正五品,九年復(fù)降為正七品。

主簿:掌本寺的印章、抄目、文書、簿籍及案件檔案的建立等。相當(dāng)于辦公室主任兼總務(wù)。

錄事:與主簿相類似的職責(zé),品級比主簿低。

司直:掌奉命出使到地方復(fù)審疑難案件。若本寺的疑難案件,則可參與評議。

獄掾或獄丞或司獄:即大理寺的監(jiān)獄長。

司務(wù):明、清時置,從九品。掌本寺文件的出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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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少卿,名。 大理寺,官署名。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秦漢為廷尉,北齊為大理寺,歷代因之,清為大理院。

擴(kuò)展資料:

太常寺,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下設(shè)諸祠廟、太樂、鼓吹、汾祠、太醫(yī)、太卜、郊社、廩犧八署

諸祠廟令 1人 從六品下 掌祠廟開關(guān)、灑掃、釋奠諸禮儀。

太樂令 2人 從七品下 掌調(diào)鐘律,以供祭饗。

鼓吹令 2人 從七品下 掌鼓吹之節(jié)。

汾祠令 1人 從七品下 掌享祭灑掃之制。

太醫(yī)令 2人 從七品下 掌醫(yī)療之法,其屬官有醫(yī)師、針師、按摩師、咒禁師,皆經(jīng)考試選用。

太卜令 1人 從七品下 掌卜筮之法。

郊社令 1人 從八品上 掌五郊、社稷、明堂之位。

廩牲令 1人 從八品下 掌犧牲粢盛之事。

光祿寺,掌朝會、祭祀等酒醴、膳饈之政

下設(shè)太官、珍饈、良醞、掌醢四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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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一般設(shè)有

卿一人,從三品;二人,從五品下。掌折獄刑。

正二人,從五品下。掌議獄科條。

丞六人,從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輕重。

主簿二人,從七品上。掌印,省署鈔目,句檢稽失。

獄丞二人,從九品下。掌率獄史,知囚徒。

司直六人,從六品上;評事八人,從八品下。錄事二人。 本回答被網(wǎng)友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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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刑法的 是刑事機(jī)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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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設(shè)于北齊,隋、后皆沿其制。璋于吳元年(1367)理司卿,秩為正三品年稱帝后沿襲。其后設(shè)罷不時,名稱和編制等也不斷變更。永樂中始告定型,大理寺設(shè)卿一人,正三品;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寺丞各一人,正五品。下分左、右二寺,各設(shè)寺正一人,正六品;寺副二人(后革右寺副一人),從六品;評事四人(初設(shè)右評事八人,弘治時減為四人)。此外設(shè)司務(wù)廳、掌文書。

大理寺的主要職掌是專門負(fù)責(zé)審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駁;事有冤枉者,推情詳明,務(wù)必刑歸有罪,不陷無辜。它與刑部、都察院合稱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糾察,大理寺駁正。凡刑部、都察院、五軍斷事官所推問獄訟,皆移案牘與囚徒至大理寺復(fù)審,按律例復(fù)問其款狀,情罪允服后始呈堂準(zhǔn)擬具奏,否則駁令改擬,曰照駁。三擬不當(dāng),則糾問官,曰參駁。其與律例嚴(yán)重■牾者,或調(diào)他司再訊,或下九卿會訊,如屢駁不合,則請旨發(fā)落。凡未經(jīng)大理寺評允,諸司均不得具獄發(fā)遣,誤則糾之。大理寺審理案件,初期置有刑具和牢獄。弘治以后,只閱案卷,囚徒俱不到寺。重大案件,由三法司會審初審以刑部、都察院為主,復(fù)審以大理寺為主。關(guān)于左、右兩寺的分工,明初以系軍者屬左寺,系民者屬右寺。永樂遷都后,又定兩京、五府、六部、京衛(wèi)等衙門刑名,屬左寺;順天、應(yīng)天二府,南、北直隸衛(wèi)所、府、州、縣并在外浙江等布政司、都司衛(wèi)所刑名屬右寺。萬歷九年(1581),更定以刑部十三司、都察院十三道,左右分管。浙江、福建、山東、廣東、四川、貴州六司道屬左寺;江西、陜西、河南、山西、湖廣、廣西、云南七司道屬右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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