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發(fā)配犯人到邊關,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來回幾千里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我是薩沙,我來回答。那是肯定的,誰攤上這差事誰倒霉。古代發(fā)配犯人,即便是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那是肯定的,誰攤上這差事誰倒霉。
古代發(fā)配犯人,即便是鄰省發(fā)配也要走很久。當年沒有汽車,沒有輪船,沒有火車,幾乎全部靠雙腳步行。
遇到有錢的犯人,也許還可以自己出資雇一個馬車或者帆船之類。
但有錢人犯罪的畢竟是極少數(shù),而且只要提前打點通常不會判得很重,所以基本犯人都是窮人。
于是,絕大部分流放都是要靠步行的。
如果是被流放到邊疆,那么不但犯人苦不堪言,衙役也要慘透了。
自然,衙役干這行,每天是有補貼的,至少不愁食宿,還有少許獎金。
但古代旅行非常艱苦,爬山涉水,又沒有今天這種到處都是的旅店、飯店,往往還要借宿甚至露宿。
即便有旅店、酒店,通常旅店也是條件惡劣,居住很不衛(wèi)生。飯店的飲食衛(wèi)生也很難保證,很容易得病,更別說風餐露宿的。
所以,這個差事是很差的。
那么,衙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夠敲詐犯人。
而犯人只要不是赤貧,一般都會想方設法打點差役。
比如宋江被發(fā)配江州,上來就打點了差役,宋江這一路幾乎相當于旅行。
武松發(fā)配孟州,當?shù)氐拇髴粢渤鲥X打點了差役,所以差役對武松還是比較客氣的。
武松第二次發(fā)配時,施恩也出面打點差役。施恩先是請兩個公人持久,然后又給了10多兩銀子。在當年,十多兩銀子并不是小數(shù)目。
吳用請阮氏三雄大魚大肉又是好酒吃了一頓,也用不了1兩銀子。
所以,通常這一路,差役除了政府的補貼以外,還可以通過受賄賺上一筆。
比如水滸里面這么寫:這兩個公人也交還了宋江包裹行李,千酬萬謝, 相辭了入城來。兩個自說道:“我們雖是吃了驚恐,卻賺得許多銀兩!弊缘街菅 府里伺候,討了回文,兩個取路往濟州去了。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錢的事情自然是有人做的。
況且,流放發(fā)配是國家制度,差役作為獄警也只能服從。
真正倒霉的差役,是遇到赤貧的犯人,比如像被陷害的盧俊義那樣,身無分文。
原則上,盧俊義作為犯人,一路的吃飯的錢(住店不需要錢)也是國家撥給的,但基本都被差役貪污了。所以差役見盧俊義沒錢,不但虐待,連飯也不給吃: 董超、薛霸收了銀子,相別歸家,收拾包裹,連夜起身。盧俊義道:“小人今 日受刑,杖瘡疼痛,容在明日上路。”薛霸罵道:“你便閉了鳥嘴!老爺自晦氣, 撞著你這窮神!沙門島往回六千里有余,費多少盤纏,你又沒一文,教我們如何布 擺!”盧俊義忍氣吞聲,只得走動。行出東門,董超、薛霸把衣包雨傘,都掛在盧員外枷頭上。 盧員外一生財主,今做了囚人,無計奈何。
做得飯熟, 兩個都盛去了,盧俊義并不敢討吃。兩個自吃了一回,剩下些殘湯冷飯,與盧俊義 吃了。薛霸又不住聲罵了一回。吃了晚飯,又叫盧俊義去燒腳湯。等得湯滾,盧俊 義方敢去房里坐地。
衙役肯定是要同行押送的,沒人監(jiān)督犯人,那逃了誰去管,畢竟古代很多荒無人煙的地方,逃走不被抓的情況還是有的。
衙役在古代就是相當于現(xiàn)在很多部門里面的臨時工,他們比吏員還低,處于最底層。
一般來說,他們工資也是最低的。清朝衙役一天也就大概幾文錢,只能管飽一天的飯錢,工資來說,基本都沒啥錢掙,一年大概也就幾兩銀子。
衙役一般都是一些地方的地痞流氓才會去任職的,因為他們自己也是有上頓沒下頓的。而且他們還能通過這個職位來斂財。衙役雖然工資低,但是可以通過犯人家屬來求財。
被流放的犯人可以說是衙役最主要的斂財手段。押解流放的犯人是非常辛苦的,幾千里的路途在古代來說是非常遠的,一般如果比較近的話走路過去,如果被流放到偏遠地區(qū)有錢人就可以出錢請馬車,讓自己的家人過得更好一點。一般他們也會打點好同行的衙役,例如《水滸傳》中就有很多衙役押解的內容。諸如宋江等等,被流放過程中都是有人打點好了的。
衙役如果碰上好人家,那自然不說,生活還是過得挺滋潤的。一旦遇到那種家徒四壁的犯人,那就慘了。沿途全靠走,這少說也有幾百里路,多則達上千里。腳都被磨出了泡,還不能發(fā)牢騷不干。
這沿途一路,碰上刮風下雨,又沒啥現(xiàn)在所謂的旅館這種的。大多都是借宿在百姓家或者寺廟之類的,這要是碰上了荒無人煙的地方。只能靠大樹遮風躲雨,晚上也一樣的。
但是古代流放是除了死刑以外最重的罪行。這種刑法但是好處卻是非常大的。一來這些犯人都是免費勞動力,為國家開地造產。
二來這些人遠離人口聚集地,能夠降低犯罪率。而且大都被流放的都是一路子人,你說誰都不是好惹的。
三來這些人在國家偏遠地區(qū)能夠給國家戍守邊疆,對于國家的安全來說還是有一定好處的。
而對于這種國家重要刑法的掌控,當然是不存在出現(xiàn)諸如《水滸傳》中所描寫的那樣。隨便派兩個衙役就上路的情況。地方官進行判罪以后,要向上通報,在發(fā)配之前都需要將先行和目的地及中途所經州府的衙門行文溝通,安排好犯人的去向、所經路途和行程時間等等。而在發(fā)配形式上,衙役有跟到底,也有只跟一部分路途的。
跟到底的稱為長差,多是一些如殺人犯政治犯,重大殺人案之類的重要犯人,一般是少數(shù)衙役帶著一兩人上路,保證交割的準確清楚,以防出現(xiàn)意外。
另一類叫做短解,就是押解一大批犯人,由所經州府等地方治所派兵逐站排解,相對成本較低,用于統(tǒng)一押送一大批罪行較輕的犯人。這兩種方式成為古代押解犯人最主要的兩種形式。
可以很認真的說,是的。
按照規(guī)定發(fā)配邊疆的犯人要求由衙役押送到邊疆,雖說是公差有補助,但是大部分情況下是發(fā)不夠的,甚至全部被扣掉。
另外,古代時的稅務除了交錢、交物外,還要服徭役,其中有一種叫衙前,就是在免費在衙門當差,那種押送千里的苦累事基本都是這種臨時的衙前去的,很多人就這么一趟就破產了,好多人為了避免攤上這種活,掏錢賄賂衙門管事的人。
古代押送犯人到邊關等地服刑的差役雖然干的是辛苦活,但說實話,爭著搶著干的還真不少。原因很簡單。首先古代的差役如果定點按時上下班的話薪水不是很高。而且干的活還非常多,也很累。但如果外派押送犯人的話,那就好像現(xiàn)在出公差一樣。不僅油水足,而且還沒什么活,非常的輕松。除此之外還有外快可以掙。何樂而不為呢?
比如《水滸傳》這部經典的影視作品相比很多人都看過。在這部影視作品中涉及到很多公差押送犯人去外地服刑的事情。我們可以看到,公差的活是非常輕松的。只需要押送著犯人平安到達即可。即使死了的話隨便找個借口也可以圓過去。當然了這一點有演義的成分。我們就不過多深究了。但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押送犯人上路之前,犯人的親人都會給差役一筆辛苦費。除此之外犯人路上的住宿餐飲費用都是自理的。犯人家人為了讓犯人少受一點罪;旧浇o的飯錢連差役的也算上了。所以說差役不僅拿著高工資,還能掙外快,一路吃香的喝辣的。好不快活。
千萬別小看押送犯人所掙的外快。這筆錢甚至抵得上一個差役好幾年的工資。要知道古代差役的地位十分的低。相對而言他們的薪水也低得可憐。如果不出公差的話,他們的薪水也就勉強度日罷了。但是出一趟公差就可以掙好幾年的工資。何樂而不為呢。雖然辛苦一些,但還是有很多人會搶著干。
當然了也并不是每個朝代差役押送犯人的路上都很辛苦。明清時期都有囚車和馬車,所以就少受了交通之苦。而為明清時期各地交通驛站已經算是建立的非常完善了。除了一些非常便宜的地方之外,投店住宿吃飯之類的都不成問題。所以在明清時期外派押送公差更像是公費旅游一般。
再比如秦朝也是一個例外。秦朝小吏押送囚犯不僅沒有外快,而為也是非常辛苦的。除了自由一點之外基本上所有的待遇都和囚犯一樣。比如劉邦不就是在押送囚犯到驪山修筑秦始皇陵墓的路上因為犯人逃跑才造的反嘛。而劉邦的職務也就是秦朝沛縣官方的一個“零時工”。從史書記載上我們可以看出,劉邦押送囚犯已經不是一倆次了。但是劉邦生活還依舊困頓也是事實。所以說秦朝時期差役押送犯人不僅沒有油水,反而還十分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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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發(fā)配犯人到邊關,衙役是不是也要同行押送?來回幾千里衙役是不是也非常受罪?
當然要同行押送,否則犯人跑了怎么辦?這些犯人大多數(shù)是犯事的達官貴人或者是被牽連之人,無論是哪一個身份皆是朝廷重視之人。若是中途出事,第一個問罪的便是這些衙役。所以來回幾千里的路程,衙役是需要一直陪同的,且是全程護送。
雖說后期南方經濟實力發(fā)展,但是北方才是中心地帶。所以這犯人發(fā)配之地,一般都是遠離中心地帶,環(huán)境艱苦之地。像明朝時期選擇了所謂瘴氣之地――云貴,而清朝時期則是選擇了早期根據地――東北。無論是云貴還是東北,都屬于條件惡劣之地,而這些犯人被發(fā)配,就是參與當?shù)氐慕ㄔO,開發(fā)新地方。
但是一批被發(fā)配之人,真正可以到達的卻是少得可憐。這些發(fā)配之人大多數(shù)是錦衣玉食養(yǎng)出來的嬌貴之人,自然是受不了長途跋涉,病死在路上也是正常。而衙役也是同樣的道理,雖然說衙役也是辦差,各個地方走訪,腳力早已經勝于普通人。但是幾千里的路程,衙役倒下的也是一批。但是這并未阻擋衙役對于押送犯人的熱情,仍然是前仆后繼,倒下一批立馬補上一批。
來回幾千里確實是受罪,但是這其中的好處卻可以抵消苦難。
前面提到,一般被斬首的都是罪大惡極之人,而被發(fā)配的錦衣玉食的也不再少數(shù)。所以衙役完全可以從這里面撈一筆油水,甚至高過衙役好幾年的收入。而犯人被發(fā)配之時,家里人也會暗中將衙役打點好,這打點自然就是給一筆可觀的收入,差不多可以熬到目的地。
衙役平時也是東跑西跑,雖然是政府性的官職,但是卻沒有平級。說起來衙役是挺威風的,但是真正來說沒有一點點地位。所以這種差事倒是無所謂在什么地方、在具體做什么樣的事情。都是同樣的任務,卻領著不一樣的工資,所以押送犯人自然成為了一件好事。
而且衙役們被上級長期壓制,處處欺壓。但是在押送犯人的途中就不一樣了,犯人不僅要仰其鼻息,而且過路所住的旅店也得稱呼一句官老爺,這待遇分分鐘上漲。衙役們肯定樂意呀,而且就算是有災難發(fā)生,衙役也會第一時間趨利避害,拉上犯人試險,所以危險一般是與他們無緣的。
若是有些懂得看清局勢的衙役,那就撈得不只是油水了,很有可能是名利。被發(fā)配的人中并非全部是罪有應得,有一部分是被冤枉的。若是日后有人發(fā)難,很有可能會重新返回朝堂。所以,但凡是衙役在路上稍微照顧一些,日后若是東山再起,必定會感念恩德,輝煌騰達也是指日可待,所以從這一方面來講也是值得跑一趟的。
所以這來回幾千里,一來能夠撈點油水,夠幾年的生活;二來便是這名利,畢竟落難之時施舍之人必定會被銘記于心。所以,這趟差事何樂而不為呢?
很明顯呀,答案一定的非常辛苦勞累的。記得高中畢業(yè)時看到過黑龍江作家阿城寫的一篇清代驛站兵的故事,大體內容是一個滿洲驛站兵小伙子某甲與一眾清軍從卜奎(齊齊哈爾)押送一批軍用物資到漠河金礦。由于是冬天行走路線康熙朝時設立的古驛站,由牛拉著裝載物資的雪爬犁,快到墨爾根時保鏢的清兵一個一個病倒,由于沒有醫(yī)護兵和周圍四周不是大荒草甸子就是原始森林。倒下的清兵就任由他自生自滅,這時候狼群出現(xiàn)了,它們上前就將倒地的人活活撕扯分食了……!就這樣,隊伍中不多久又有一個人倒下,狼群就再一次撲上來分食病倒的活人。
前行的隊伍分成兩拔,打頭里的是押鏢的清兵相隔五十米左右距離的是黑壓壓的狼群,始終保持著這五十米的距離……!
一千多里的押送路程終于結束了,快到漠河金礦時狼群散了,這一隊清兵有三分之一的人永遠的躺在了押鏢的路上了。
滿洲小伙某甲勝利完成任務,去見他漂亮的俄羅斯女友了。
從書中可以看出清代關外的地理和氣候條件的嚴苛限制,軍隊成建制遠程押鏢都是生死之行更何況更早朝代押送發(fā)配邊疆的單個人犯呢。山高路遠,到無人煙的地區(qū)沒有旅店飯店,下雨刮風換誰都非常遭罪,而且還有生命危險。
以前看到宋朝警察對犯人押送沙門島的記述,有些押送警察為了省事半途就將人犯弄死,或者眼看就到沙門島了在船上就將犯人按在海水中淹死,所以有宋一代犯法的人最怕去沙門島,到了那里就是到了森羅殿了。
另外,還有清代的寧古塔,所有發(fā)配寧古塔的人聽了這幾個字都談虎色變。
徒流刑很早就有,就是一種發(fā)配到邊遠之地的刑罰,即流放。流放的出現(xiàn)實際上是一種刑罰的進步,慢慢的將本該執(zhí)行死刑的罪犯轉為流刑,延長了罪犯的生命長度,至于罪犯能活多久端看造化了。后來還出現(xiàn)了一種類似于流刑的充軍,比流刑要重一些,但仍舊是被免了死刑的罪犯,被押送到邊關服役,一般就是從軍。
流放也好,充軍也好,一般選擇的地點都是比較偏遠的或者孤立的島嶼,比如西北荒漠之地、嶺南煙瘴之地、西南蠻荒之地、東北苦寒之地等等,比如著名的有寧古塔、沙門島和嶺南。
唐代著名的幾個流放地有以下幾個:唐中宗等所在的房州(今湖北。聘咦诶钪蔚拈L子李忠、長孫無忌等所在的黔州(今重慶)、章懷太子所在的巴州(今四川地區(qū))以及李恪之子和長孫無忌之子等所在的嶺南。
宋朝時期有個著名的沙門島,即現(xiàn)在的煙臺長島,是一個孤立的島嶼。到了清朝,最著名的流放地莫過于寧古塔了。
這些地方除了島嶼可能離得近點,其他的流放地多在偏遠的蠻荒之地。路途遙遠,流放之路非常艱辛,很多人可能就會死在去的途中。
當犯人被定刑為流放或者充軍的時候,就會在合適的時間被差役押著上路。流放必須要有差役陪同。他們要把犯人安全的送到流放地,然后與當?shù)氐墓俑唤,再回到自己的府衙。這期間短則月余,長則數(shù)月,甚至一兩年,是非常辛苦的。不像現(xiàn)在坐汽車、火車、動車后者飛機等很容易到達。那時候就是徒流刑,徒步走著去。
現(xiàn)在的人可能覺得徒步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但是在古代卻不一樣,古代的交通并不好,很多地方都是人煙罕至,更不用提蠻荒之地,路是很難走的,不比現(xiàn)在的條條大道。很多時候都是經過大山,穿過草地的長途跋涉。
這樣的工作事非常辛苦的,畢竟來回需要的時間很長。又一直在路上,也不可能吃得好,住的也不可能舒服。更重要的是,因為去的地方太遠,很可能出現(xiàn)水土不服的情況,所以差役的身體要好是必須的條件,要不很可能水土不服,或者被凍死,或者在煙瘴之地中了毒等等。
但是這樣的長途出差還是有補貼的,算是公費吃住,雖然條件不會很好,但到底還是能滿足基本的需求的。而且,犯人的家屬也會賄賂差役一部分的財物,讓他們能在路上對犯人多一些關照,安全送達。如果碰到那種窮得揭不開鍋的犯人,差役也只能自認倒霉,這樣的話,他們的押送之路就比較辛苦,賺不到幾個錢,心里一煩躁就虐待犯人也說不定。不過這樣的情況是很少的,流刑的話一般很多都是針對朝廷官員的,多多少少都會有點家底。
但是也有個限度,如果在路上接受了犯人很多賄賂的話,很可能會對犯人放松警惕,出現(xiàn)犯人逃跑的情況,這樣就倒大霉了。
實際上這些差役也算不上官府的正規(guī)編制,而更多的像是臨時工。窮苦之人、混混或者有前科的人都可能成為這種差役,他們比較大膽,并且會點拳腳,在押送的路上既能防止犯人逃跑,還能保護犯人的安全,萬一遇到不長眼的劫匪,也好擋一擋?傊@就是一個辛苦活,但至少還是能賺到一筆錢的,碰上財大氣粗的還能賺不少,這比正正經經干活賺的要多。時間長了,押送犯人就不會覺得那么辛苦了。
既然是發(fā)配犯人前往邊關,自然是要衙役同行押送的,不可能說讓犯人自發(fā)的前往邊遠地區(qū)服流刑。
流刑一般都是對一些犯人實行流放的處理辦法,讓他們到邊遠地區(qū)服役,這種方法在很早的時候就出現(xiàn)了。
流放的地點一般也都是極北或者極南之地這種氣候十分惡劣的地方,犯人到那里肯定都是去受罪的,雖然流放他們的地方條件非常惡劣,但是流放他們的這個過程本身就很不好受,數(shù)百里,乃至數(shù)千里的路程,全部都是用雙腿走完的。
古代可不像現(xiàn)在,擁有這么多的交通工具,想要去那些地方,最快的幾個小時就到了,古代衙役押送的這一路上,基本上都是靠著雙腿,一步步走那么遠的距離,很多犯人甚至還沒有到流放的地方,單是在這一路上就因為受不了苦早早的離世了。
犯人前往那些流放之地會受苦,而押送他們的人自然也是要受苦的,押送犯人的這些衙役在朝廷中都算是一些平日里沒有工資的人,平日里就只能賺到點微博的外快度日,讓他們押送,自然也是會給他們好處的。
這么一路上,不知道有多么艱險,其中還需要從各鎮(zhèn)各地經過,途中不知道要經歷多少危險的事情,特別如果他們負責押送的犯人還有同伙,還可能遭遇劫犯人這樣的事情,可以說先不說這些犯人能否安然度過這一路,衙役這一路都是要有生命危險的。
雖然這一路危險重重,但是卻并不是說衙役就要平白無辜押送這一路,他們會獲得朝廷給他們的補貼,一路上花費是不用愁的,甚至比起來他們的工資,這些補貼要高上太多太多。
但是比起這些,他們還能獲得犯人家屬給予的豐厚報酬,不管怎么說,這一路上最受苦的還是犯人,犯人的家屬為了不讓犯人在路上多受一些苦,自然會將自己的積蓄都拿出來交給衙役,讓他們在路上多關照一下犯人。
衙役的這一路上雖說既艱苦又危險,但卻也有著不錯的報酬,不少底層的人或許也會想要去爭取一下。
當然了,大部分對這種押送犯人的工作都是不屑一顧的,畢竟為了那些錢財要經受不知道多少危險,不知道受多少苦,對于大部分人來說都是不劃算的。
對于那些平日里不吃朝廷糧餉的衙役,自然是有工作就要接了,所以即使是再艱苦的活,都是有人要干的。
兒行千里母擔憂,犯行千里衙役愁!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發(fā)配充軍是歷史上很多朝代都保留的一項對于犯人十分嚴重的懲罰措施。可以說是僅次于死刑的一種刑罰。因為發(fā)配充軍意味著生死未卜。而能夠獲死刑的人往往都出身較好。基本上可以說是一種針對官員犯罪的刑法。但是身犯重罪的人發(fā)配充軍到偏遠的邊關地區(qū)是罪有應得。那么一路上負責監(jiān)管并且押送犯人的衙役則是苦不堪言。畢竟這份差事相比起其他事物顯得十分的困難和勞神費力,甚至同樣冒著生命的危險。
我們知道一個成語叫:車馬勞頓,還有一個成語叫:接風洗塵。在中國古代歷史上,交通不是十分的發(fā)達。大多數(shù)人的出行和遠行都是依靠馬、馬車、驢、牛甚至雙腳完成。而如此長距離的行走和路途意味著身體上的疲勞。因此我們創(chuàng)造了車馬勞頓和接風洗塵兩個成語。就是交通網絡發(fā)達的今天,我們乘坐一天的火車或者高鐵也會感覺到十分疲憊。由此我們可以想象的到古人在出遠門的時候是要承擔多么大的風險和身體上的疲勞。
而罪犯由于其身犯重罪,因此被發(fā)送的目的地一般都是邊關饑寒疾苦地區(qū)。比如說唐宋時期主要是發(fā)配到嶺南地區(qū),明朝時期主要是發(fā)配到北部邊關地區(qū),而清朝主要的發(fā)配地則是東北的寧古塔和新疆地區(qū)。在當時這樣的地方不僅人煙罕至而且交通更為不便,多數(shù)邊關地區(qū)還有山川河流相阻隔。而且由于是罪犯,一般都是采用走路完成。而隨行押送罪犯的衙役因此也只能靠走路完成這份差事。因此攤上這樣的差事可以說是飛來之橫禍。
盡管很多人會說,負責押送罪犯的衙役一般都會獲得一定的官方金錢補貼。但是這樣的補貼對于如此繁重的任務來說可以說是杯水車薪。倘若這幾個衙役幸運的話,可能會遇到一些家庭殷實的罪犯或者罪犯的朋友家屬。這些人一般為了讓發(fā)配充軍的罪犯路上少受一些苦難和刁難。會拿出一定的孝敬銀子來討好負責押送的衙役。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我們常常會聽到一些曾經位居要職的人身犯重罪之后發(fā)配邊疆。而由于年老體衰且路途遙遠,很多人沒有抵達目的地就身患重病身亡或者不堪勞役之苦而亡。如果發(fā)生這樣的事對于衙役來說并不是好事。這并不意味著衙役可以提前完成任務返回始發(fā)地,而是可能受到問責。而如果負責押送的罪犯出現(xiàn)逃跑或者被人救走的情況發(fā)生,則負責押送的衙役更要承擔起看管不力的罪行。
在中國古代歷史上,發(fā)配充邊的事情發(fā)生過許多次。可能大家比較熟悉的就是宋朝時期和清朝時期。清朝時期的抗清英雄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在投降清朝之后就曾經被發(fā)配到東北的寧古塔。清朝中晚期的銷煙英雄林則徐在中央向西方列強妥協(xié)之后,先是被貶斥到浙江鎮(zhèn)海,隨后又被發(fā)配到新疆。從浙江鎮(zhèn)海到新疆,可以想象林則徐在這樣的途中遭遇了怎樣的艱難險阻。同時心理上還要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和負擔。
而負責押送犯人的衙役也同樣承擔著種種艱難,并且還要在順利抵達目的地之后,返回始發(fā)地?梢哉f是雙倍的辛苦和艱險。
在電視劇《水滸傳》中我們經常能看到這樣的畫面:當人犯罪之后,罪犯的額頭上會被刺上一個\"囚\"字,然后發(fā)配邊疆,這個過程稱為\"刺配\",罪犯帶著厚重的枷鎖,在兩個衙役的陪同下步行幾百公里前往邊疆苦寒之地,宋江、武松、林沖、盧俊義都被刺配過,林沖和盧俊義一路上還受盡了衙役的百般折磨。
在古代,發(fā)配邊關的刑罰僅次于死刑,流放是對犯了重罪的人網開一面,以示皇帝的仁慈之心,發(fā)配邊關的人要遠離故土,前往環(huán)境極其惡劣的地方,一般情況下,流放的犯人都有去無回,而且流放之路艱難險阻,完全靠步行,有些犯人還沒抵達終點就在中途病死了,到達邊關的犯人也是充軍、戍守邊關、墾殖荒野,要歷盡九死一生。
《水滸傳》中,押送林沖的兩個衙役被陸虞候買通,企圖謀害林沖,可惜奸計未能得逞,還被魯智深狠狠地教訓了一頓,于是有了\"大鬧野豬林\"這一段;盧俊義在流放的過程中被燕青所救,兩個衙役被燕青殺死。由此可見,負責押送犯人的衙役不僅是個辛苦活兒,而且可能有性命之憂,說不定就遇到犯人的同伙搞事情,可盡管如此,還是有很多衙役會去爭取這份差事。
首先,別相信演義和小說,犯人在流放的過程中逃跑或者被同伙救走的可能性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很簡單,因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如果犯人逃跑了,那么家人肯定會受到牽連,除非你是孤家寡人一個,如果真的逃跑了,那么就會全國通緝逃犯,這時候就會罪加一等,等著你他的只有升格為死罪。所以說犯人逃跑的幾率極小,押送犯人的風險也沒有想象中的那么大。
其次,衙役能從這份差事中撈到不少的好處,出差補助必然是少不了。一路上的吃喝用度都是公費支出,衙役可沒道理自己墊資,習慣了這種顛沛流離的本職工作,其實這種小日子過得還算挺舒服的,押送犯人相當于出差,不僅能拿到自己原有的工資,而且還能獲得一份額外的補貼,這份補貼相當于兩年的工資,還是相當可觀的。
除此之外,犯人的家屬擔心犯人在流放的過程中受罪,只要經濟條件允許,都會給同行的衙役一筆豐厚的錢財,希望衙役能夠善待犯人,讓犯人少受點苦,衙役也會跟著沾點光揩點油水。
古代刑罰眾多,發(fā)配邊關是折磨人時間最長的一種刑罰,犯人基本上后半輩子就要在地獄一般的異域中度過,同行押送的衙役也要跟著受罪,雖然能掙些錢,但是來回要走上千里甚至幾千里路,這也是很折磨人的歷程。不過,在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大多數(shù)時間中,生產力并不發(fā)達,民生多艱,錢是很難掙到的,衙役這種底層公務員屬于賤籍,從事了這樣一份有油水的差事,也可以衣食無憂,飽暖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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