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答案是:不該,至少當時不該急著趕溥儀出紫禁城。
當時的世界各國巴不得溥儀早點離開紫禁城,摘下皇帝的頭冠,所以蘇俄一直在唆使馮玉祥將滿清皇族趕出紫禁城,而恰恰這樣的做法對中華民國的國運造成了巨大的影響。
(馮玉祥帶兵驅趕溥儀)
在晚晴時期,隆欲皇太后已經(jīng)在國際社會的關注下簽下退位詔書,將大清所有的領土完整的轉給了新生的中華民國。并且還特別寫明了滿、蒙、回、藏、漢5族共和的共和制中華民國,并因此而享受保有紫禁城為大清皇族固有的特別優(yōu)待。
上述條款的承諾方就是新生的中華民國,這是國民政府當時承認的做法,也是華夏子民承認的條款,而馮玉祥的做法直接打破了政府定下的政策。
這份《優(yōu)待皇室條件》與《清帝遜位詔書》等于是《中華民國出生證》的正方面。
說的在簡單明了一點,就好比愛新覺羅家族將自己擁有的三百年的財產(chǎn)轉給了中華民國國民,而這份財產(chǎn)里面有滿清列祖開辟的土地、有明王朝奪取的土地、有蒙古親戚參與的土地以及受自己保護的西藏土地和滿洲原來自己的土地等,合起來有千萬公里的土地全都過戶給了中華民國。
在這份協(xié)議中,中華民國也承認留給對方這個紫禁城小院子給他們居住,并每年另付給他們400萬元的工資。協(xié)議中雙方走了嚴格的過程,并像全世界和中國人民見證,雙方童叟無欺。
這種以和平方式結束的朝代耕地,用簽約的形勢結束了封建王朝,在幾百年的西方國家里屢見不鮮,但在中國千年的歷史里時絕無僅有的創(chuàng)舉。
1912年2月12日,大清隆欲皇太后攜6歲的溥儀在養(yǎng)心殿舉行最后一次朝見儀式,頒發(fā)遜位詔書。
這張中華民國出生證是國際社會認可的,也是世界各國全體駐大清國外交使團的背書。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愛新覺羅.溥儀等于并非皇帝一種身份,他還是蒙古族的大汗、滿足八期的首領、更是西藏的保護人,至少他在國際上當時一個國家的臉面。
而馮玉祥撕毀了滿清與中華民國的合約,這就等于推翻之前和滿清的所有承若,讓中華民國的名聲降到極低,而打碎了中華民國在世界各國面前的信用。
因為馮玉祥的驅趕溥儀,導致了天下大亂,中華民國四分五裂,各軍閥有了自立門派的借口。蘇俄開始對中國虎視眈眈;日本也正因為如此才有借口支持溥儀回到東北建立滿洲國,讓自己利益最大化。
綜上所述,馮玉祥不該那么早把溥儀趕出紫禁城,起碼等中華民國政府穩(wěn)定以后,再做出決策。而滿清朝廷已經(jīng)把所有的財產(chǎn)轉移給了中華民國,政府也不再擔心什么,所以當時供養(yǎng)滿清皇族是最好的辦法。
供養(yǎng)溥儀等皇族,架空權力,保持皇室可以穩(wěn)定蒙古、西藏、滿洲等各族,為中華民國的發(fā)展提供良好的環(huán)境。而馮玉祥的動作直接將中國提前步入四分五裂的狀態(tài),也讓中日走向全面戰(zhàn)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