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的江戶時代,德川幕府為了維護特殊的幕藩體制,許可武士進行一種被稱為“切舍御免”的殺人特權行為。
不過,“切舍御免”還有個更通俗的名字,即“無禮討”。從字面上便可得知,這種殺人特權是建立在武士被冒犯的情況下才算是有效。
那么,“切舍御免”這種行為是不是會助長武士欺壓百姓的風氣呢?
當然不會。
實際上,“切舍御免”通常發(fā)生在兩種情況下,一種是百姓損害了自己的名譽,還有一種就是威脅到了自己的生命,需要正當防衛(wèi)。
在殺死人以后,武士需要立即前往役所匯報事情的詳細經過,遞交在場的證物、必須要有能夠證明“切舍御免”正當性的證人,隨后武士還需要在家里禁足二十天以上,等待役所的調查。
不僅如此,如果沒有證人,也無法判定殺人行為是“切舍御免”的話,這位殺人的武士就會遭受到處分,最嚴重甚至可能被斬首、沒收家產等等。
因而,雖然“切舍御免”是幕府給武士們的殺人特權,但是實際上操作起來非常麻煩,操作不當還有可能引來殺身之禍,因此大家還是以和為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