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37年之前,偽滿并沒有“保安局”這個機構,只有偽“國軍”和偽警察兩個公開的軍警系統(tǒng),特務活動則基本由日本陸軍的特務機關或者憲兵隊里面的“特高課”負責實施。不過當時東北的各方諜報勢力非常復雜,哈爾濱幾乎成為了“間諜之城”,而關東軍又不方便公開參與偽滿的地方行政事務,于是日本人1937年在幕后運作成立了偽滿“中央保安局”。
(中央保安局長川入勝一)
保安局系統(tǒng)由設在長春的“中央保安局”和先后組建的18個“地方保安局”組成,各單位集中在幾個大城市和中蘇、中蒙邊境城市,也就是說,并不是在東北每個城市都有“保安局”,而是根據(jù)情報與諜戰(zhàn)需要,有針對性有目的性逐步建立的,比如黑河、牡丹江、東安這樣的敏感城市。作為秘密機關,《勝算》劇中掛著明晃晃牌子的細節(jié)是錯誤的。
保安局是由關東軍參謀部的二課和三課共同牽頭成立的,主要職能一是反諜二是間諜,即進行正反兩個方向的特務活動。一方面,保安局負責偵緝轄區(qū)內(nèi)可能存在的蘇聯(lián)、蒙古和中共諜報人員,另一方面,它們也領導對蘇對蒙進行間諜活動,以刺探蘇蒙的各方面情報,屬于秘密諜報機關,比如《勝算》里跟遠東情報局叛徒接頭的那個松田,執(zhí)行的就是保安局的境外間諜任務。
(地方保安局長福原)
所以總體而言,保安局的性質(zhì)是享有“警察權”的秘密諜報機構,人員由日本職業(yè)特務和少量吸收進來的原偽滿警察組成,名義上它是“偽滿洲國”政府的情報和安全機關,實際只對關東軍參謀部的二課負責。說白了,就是穿著偽滿“警服”卻由日本人完全控制的特務單位,鑒于這樣的關系,保安局的地位肯定要高于警察系統(tǒng),尤其是在偵辦類似于“瓦吉姆”這樣的間諜案時,其他所有軍警單位都須配合。
而偽滿警察系統(tǒng)的最高機關是設在長春(新京)的“中央警務司”,然后下面各省設警務廳、特別市設警察廳、大城市設警察局、普通城市設警務處、縣城一般設警務科,所以《勝算》劇中一個邊境城市稱為“警察廳”其實是錯誤的,最多是個警務處。如果林河是所謂“東滿總省”的省會城市,也應該叫“警務廳”,警務系統(tǒng)中的警察大多數(shù)是中國人,也有少量掌握實權的日本人。
不管怎么說吧,總之方世寶方廳長的上級為偽政府的“中央警務司”,而福原局長的上級是偽政府的“中央保安局”,雖然名義上都是偽滿中央政府的機關,但是中央保安局的后臺是關東軍,而中央警務司受命于偽“內(nèi)閣總理大臣”,哪個后臺更硬一目了然。所以地方警察局和地方保安局雖然沒有直接的隸屬關系,但地位是不同的。
別說警察局了,即便各地的日本憲兵隊也要讓保安局三分,因為憲兵隊的上級是關東軍憲兵司令部,在日本陸軍特殊的“參謀體系”之下,憲兵司令部也得聽參謀部的。同時,保安局并非作戰(zhàn)單位,人員也并不很多,比如黑河地方保安局僅有班長級特務20名、班員級特務80人,攏共才100人的樣子,那么當它需要執(zhí)行較大行動任務時,當然有權調(diào)用憲兵和警察進行配合。
其實這個關系很類似于蔣政權當中軍統(tǒng)特務組織和憲兵團的關系,表面上看軍統(tǒng)局和憲兵司令部是兩個互不隸屬的系統(tǒng),但是作為秘密情報單位,軍統(tǒng)特務需要公開武裝配合行動時,憲兵部隊須無條件派兵協(xié)助,更別提警察局了。在戰(zhàn)爭時期,主要負責維持治安的警察系統(tǒng),是從屬于軍隊而存在的,你看那么多諜戰(zhàn)劇里面,軍統(tǒng)或者中統(tǒng)特務們,哪個把警察放在眼里了?
當然這里有個前提,那就是所偵辦的案件是得與“諜情”有關的,只有在這種情況下保安局才有權指揮警察的行動,其他治安等領域保安局是不能也不會插手的,日常大抵是“井水不犯河水”的狀態(tài)。無非是保安局多執(zhí)行秘密任務、又是日本人主導的機關,所以在警察面前耀武揚威點罷了。
因此《勝算》中為了情節(jié)需要,干脆讓保安局長福原兼任了警察廳日本副廳長(實控人),這樣福原就可以名正言順插手警察廳的內(nèi)部事務,否則就不合規(guī)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