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適是新文化運動的領(lǐng)袖人物,但并不是"五四"事件的策動者,他在"五四"發(fā)生以后,對學生運動持支持和贊助的態(tài)度,這是有據(jù)可查的事實,F(xiàn)在的問題是,胡適在以后的歷史時期如何解釋這場運動?大體說來,胡適對"五四"運動的看法可分為三個階段,每一階段的關(guān)注焦點略有差異,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他的思想重心的變遷和轉(zhuǎn)移。
1920年"五四"一周年之際,胡適與蔣夢麟聯(lián)名發(fā)表《我們對于學生的希望》一文,一方面肯定"五四"以后一年來學生運動的五大成績,即"引起學生的自動的精神";"引起學生對于社會國家的興趣";"引起學生的作文演說能力,組織的能力,辦事的能力";"使學生增加團體生活的經(jīng)驗";"引起學生求知識的欲望",并為學生運動辯護道:"在變態(tài)的社會國家里,政府太腐敗了,國民又沒有正式的糾正機關(guān)(如代表民意的國會之類)。那時候,干涉政治的運動一定是從青年的學生界發(fā)生的。漢末的太學生,宋代的太學生,明末的結(jié)社,戊戌政變以前的公車上書,辛亥以前的留學生革命黨,德國革命前的學生運動,印度和朝鮮現(xiàn)在的運動,中國去年的'五四'運動和'六三'運動,都是同一個道理,都是有發(fā)生的理由的"。另一方面,也指出學生運動"是非常的事,是變態(tài)的社會里不得已的事,但是他又是很不經(jīng)濟的不幸事"。罷課在精神上的損失包括:"(一)養(yǎng)成依賴群眾的惡心理","(二)養(yǎng)成逃學的惡習慣","(三)養(yǎng)成無意識的行為的惡習慣"。因此,胡、蔣兩人對于學生的希望"從今以后要注意課堂里,操場上,課余時間里的學生生活;只有這種學生活動是能持久又最有功效的學生運動"。
1921年5月2日,胡適為紀念"五四"兩周年,又發(fā)表了《黃梨洲論學生運動》一文,文中介紹了明末思想家黃宗羲對學生起事的看法,特別提到"理想的學校應該是一個造成天下公是公非的所在。"表示"我的意思只是因為黃梨洲少年時自己也曾做過一番轟轟烈烈的學生運動,他著書的時候已是六十歲的人了,他不但不懺悔他少年時代的學生運動,他反正正經(jīng)經(jīng)的說這種活動是'三代遺風',是保國的上策,是謀政治清明的唯一方法!這樣一個人的這番議論,在我們今日這樣的時代,難道沒有供我們紀念的價值嗎?"顯然, 這篇文章是胡適對學生運動的辯護詞。
1925年5月爆發(fā)了"五卅"運動,學潮又起。 面對風起云涌的學生運動,胡適又寫下了《愛國運動與求學》一文,文中特別提到"我們觀察這七年來的'學潮',不能不算民國八年的"五四"事件與今年的五卅事件為最有價值。這兩次都不是有什么作用,事前預備好了然后發(fā)動的;這兩次都只是一般青年學生的愛國血誠,遇著國家的大恥辱,自然爆發(fā);純?nèi)皇菭縵的天真,不顧利害地干下去,這種'無所為而為'的表示是真實的可愛的。許多學生都是不愿意犧牲求學的時間的,只因為臨時發(fā)生的問題太大了,刺激太強烈了,愛國的感情一時迸發(fā),所以什么都顧不得了"。在肯定學生的愛國熱情的前提下,又指出"但群眾運動總是不能持久的。""所謂'民氣',所謂'群眾運動';都只是一時的大問題刺激起來的一種感情上的反應。"因此"我們要為全國學生下一轉(zhuǎn)語:救國事業(yè)更非短時間所能解決,帝國主義不是赤手空拳打得倒的;'英日強盜'也不是幾千萬人的喊聲咒得死的。救國是一件頂大的事業(yè),排隊游行,高喊著:'打倒英日強盜',算不得救國事業(yè);甚至于蹈海投江,殺身殉國,都算不得救國事業(yè)。救國的事業(yè)須要有各色各樣的人才,真正的救國的預備在于把自己造成一個有用的人才"。
由上觀之,這時期胡適對"五四"運動主要是從狹義的角度去闡釋。他對學生運動的觀點可歸納為兩點:一是肯定學生主持社會正義的熱情和學生運動的愛國性質(zhì),鼓勵學生有效地參與社會政治事務(wù);這與胡適本人對政治的態(tài)度是一致的。他對政治有一種"不感興趣的興趣",他受杜威的影響,認為知識分子對社會政治應有責任感,事實上胡適本人創(chuàng)辦《努力》,為《現(xiàn)代評論》寫政論,宣傳杜威的社會政治學說,也是希望在這方面有所作為。二是他對學生運動的發(fā)生和規(guī)模也作了有條件的限制,他不希望濫用學生運動這種"很不經(jīng)濟的事"。這又與他對學生運動干預政治,政治反過來又操縱利用學生的循環(huán)有所警覺有關(guān)。蔣夢麟曾在《西潮》一書中回憶起二十年代的學生運動,提到學生因"五四"運動的成功而漸漸失去理性的控制,濫用罷課這種極端的手段,不但向政府、外國列強示威,而且拿學校管理部門和教師"作為戰(zhàn)斗的對象"。這自然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當時,部分在學校任職的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對此感到不滿,蔡元培、蔣夢麟、胡適等人都曾出面疏導。胡適對學生運動的這種矛盾態(tài)度使他對"五四"運動的積極意義只能作有條件的發(fā)揮和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