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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屁股就是人最柔軟,但也最易感到痛覺的部位。

一方面脫去褲子,能最大程度羞辱囚犯,使囚犯感到尊嚴(yán)被侵犯,從而引以為戒,以后都不敢再犯。

另一方面屁股被打也最疼,而打人者的力道也更好掌控,如明朝時的“輕杖”與“重杖”,僅我所了解的,明朝時候受刑的犯人,通常會提前和行刑的衙役說好,多交些銀子,為的只不過是能在被打的時候下手輕一些,謂之“虛杖”。

但如果是一窮二白,又犯了不小的罪行,那就可著勁來吧,不到皮開肉綻,是絕不會罷休的。

總而言之,杖刑在中國古代歷史上持續(xù)的時間最長,諸如腰斬或者是刖刑一類,由于太過殘忍,都早早被廢除,然而唯獨杖刑被流傳下來,自然有其背后的道理。

原因前面也說了,一是杖刑在受刑時必須脫褲,此舉是為了增加罪犯的羞辱感,使其終生引以為戒,二來也是因為屁股作為人體脂肪最厚的部位,即使被打,遭受的損傷也最小,且能夠迅速恢復(fù),不耽誤繼續(xù)生產(chǎn)工作。

所以在我國歷史上,杖刑一直作為“輕罰”而存在,但也不乏“受杖刑而死”的個例,不過這種個例一般都是忤逆皇權(quán)或者統(tǒng)治階級對受刑者憎恨極深,才會使用這種活活把人打死的刑罰,一般而言的杖刑都是只打屁股,讓人感受到疼痛,又不至于身死,從而達到刑罰警戒世人的目的。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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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奴隸社會的刑罰很多,也比較殘酷。根據(jù)《周禮》,奴隸社會的五刑是:野刑、軍刑、鄉(xiāng)刑、官刑、國刑。到隋唐時期逐漸固定下來,根據(jù)五行學(xué)說制定了五刑。男子五刑是:笞刑、杖刑、徒刑、流刑、死刑;女子五刑是:刑舂,拶刑,杖刑,宮刑,死刑。男女之間在刑罰還是有區(qū)別對待的,這一五刑的規(guī)定一直延續(xù)到民國時期。現(xiàn)在的五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清朝末年執(zhí)行杖刑照片)

古代五刑到底是什么程度的刑罰(封建社會)?

男子五刑:

1.笞刑。對待犯有較輕罪行的罪犯,處以10-50次打屁股,主要用制式板子打屁股,每10下為一個等級,五個等級。

2.杖刑。稍微較重的罪行,處以60-100次打屁股,同上,五個等級。

3.徒刑。等同于現(xiàn)在蹲監(jiān)獄,分1、1.5、2、2.5、3年,五個等級。

4.流刑。分流放2000里、2500里、3000里三等。

5.死刑。分絞刑和斬首。

女子五刑:

1.刑舂。給女性臉上刺字等,押送到官府或者邊境的軍營負責(zé)曬谷、舂米等事務(wù)。

2.拶刑。夾女性犯人的手指甲,破壞女性的手部。

3.杖刑。通男性的笞刑和杖刑。

4.宮刑。通過手段破壞女性生殖系統(tǒng),稱為“幽閉”,不能生育了。

5.死刑。同男性。(女性拶刑劇照)

歷朝歷代大都根據(jù)《唐律疏議》的分類和給刑罰定義,略有不同?嵝棠鞘翘厥鈱Υ承┨囟ǖ姆溉,那只是少數(shù)而已。(女性杖刑劇照)

古代刑法為何喜歡打屁股?

按照刑罰的分類來看,犯有輕罪的人最多,越重的刑罰犯這樣罪的人越少,因此在古代社會經(jīng)?吹焦俑蚱ü傻男塘P:笞刑、杖刑。打屁股10-100下。

在漢朝時期,刑罰有很多種,笞刑、杖刑打的并不是固定在屁股上,而是胸部、腿部、臀部這些位置都可以打。那么問題來了,如果和執(zhí)行刑罰的人熟悉或者送了禮,打的就比較輕,反之打的非常重,不留情面,擊打犯人的胸部可能導(dǎo)致犯人死亡,或者留下病根,打擊腿部可能導(dǎo)致骨折或者腿部行走不方便。本來是輕罪,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xiàn)死亡或者更嚴(yán)重的傷殘,這與刑罰的規(guī)定非常不符的。(李世民改革刑罰制度,劇照)

唐太宗李世民是一個賢明的君主,有人敬獻人體針灸圖給他,他發(fā)現(xiàn)人體的胸背部穴位非常多,腿部也不少,唯獨臀部的穴位很少,而且也不太重要,于是為防止笞刑、杖刑施行刑罰過重,規(guī)定這種刑罰只能打屁股,而不能打其他地方。這是我國刑罰制度的一大改革,避免施行刑罰的人謀取私利,導(dǎo)致犯人死亡,這一制度改革后,后世的王朝都按照這個規(guī)矩走。

因為施行打屁股的刑罰大都犯的是輕罪,古代犯輕罪的人相對比較多,而且不會輕易打死人,所以民眾經(jīng)?吹酱蚱ü傻男塘P實施,這也就不足為奇了,這和喜歡不喜歡打屁股沒關(guān)系。

清朝末期的中下級官員特別喜歡打屁股這種刑罰,而且成風(fēng)。目的無外乎以下原因:一、彰顯官威,威懾百姓;二、看看有沒有油水可撈;三,打擊被打屁股者的精神。

1911年,清朝廢除了打屁股的刑罰(肉刑),1914年,中華民國恢復(fù)了打屁股的刑罰。這里曾經(jīng)有一個緩沖代替打屁股刑罰的規(guī)定,就是用錢贖買,年幼者和年老者不適合這一刑罰,很多中國老百姓并沒錢財贖買,只好忍痛被打屁股了,因為當(dāng)時無法找出對應(yīng)的處罰措施來,不能算是倒退,有點矯枉過正的意味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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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語有云:“棍棒底下出孝子”,不同于當(dāng)代“打不得罵不得”的教育方式,早年父母教育子女往往是簡單粗暴,勸說、教育與體罰相結(jié)合,倘若孩子犯下大錯自然少不了一頓打,而父母選擇下手的部位通常是孩子的臀部,我想不少讀者都曾有過被打屁股的經(jīng)歷。

不僅如此,打屁股還是古代無比重要的一種刑罰,公堂上犯人被打屁股的例子比比皆是,這時我們不免會有些疑問:古代刑罰為什么喜歡打屁股呢?

“打屁股”刑罰的淵源

其實在早期是沒有打屁股這一刑罰的,刑罰這一概念最早出自于《尚書?呂刑》,它將刑罰分為五大類——墨、剕、劓、宮、辟,墨刑指的是在犯人的臉上或額頭上刺字并染墨;剕(fèi)刑指砍斷手腳;劓(yì)刑指割掉鼻子;宮刑指將男性生殖器官割去(女的進行幽閉);辟刑則是指砍頭,對此《逸周書》這樣記載:

“火能變金色,故墨以變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節(jié);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宮以斷其淫;水能滅火,故大辟以絕其生命!

這些刑罰持續(xù)了幾百年,一直到漢文帝統(tǒng)治時期才有所改觀,當(dāng)時有個淳于公的醫(yī)生,他因拒絕為權(quán)貴看病而被人誣陷判處肉刑(刺字、割鼻子等),他的女兒淳于緹縈不忍父親受苦就上書漢文帝稱,肉刑過于殘酷無情,嚴(yán)重影響罪犯的日后生活,為此她請求自貶為奴婢并代父受刑。

漢文帝深受感動,當(dāng)即下令進行改革,將剕刑改為擊打五百下,將劓刑改為擊打三百下,不過縱然有所改變,但是犯人因受力過度被打死、打殘的情況依舊不在少數(shù)。所以漢景帝上位后又將懲罰擊打數(shù)進一步降低,同時規(guī)定刑具只能由特定規(guī)格的竹子來承擔(dān),并且施刑部位只能在犯人臀部,從此以后打屁股成為最流行常見的一項刑罰。



可人身上部位那么多,為何偏偏要選臀部呢?其實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

一是為了規(guī)范懲戒的力度。

前面我們也提到,古代刑罰自誕生以來就有些畸形變態(tài),比如割掉鼻子、割掉生殖器官、斬斷手腳,這些刑罰用來懲戒窮兇極惡的歹徒尚且說得過去,問題是很多時候受刑者所犯過錯遠遠沒有那么嚴(yán)重,倘若適用同等刑罰未免不合情理;況且這些刑罰讓犯人留下終身殘疾,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與生產(chǎn)力的發(fā)展。

而縱觀整個人體,唯有屁股這個部位最特殊,厚重的脂肪層有利于減少外部沖擊所帶來的傷害,同時相較于其他部位更容易痊愈,簡直就是受罰的絕佳部位!所以后來歷朝歷代都將打屁股當(dāng)作最普遍的刑罰,既能達到懲戒的目的,又不至于太殘忍,可謂是一舉兩得。

二是增加羞辱效果。

隨著時間的推移,打屁股這一刑罰越來越完善,甚至還衍生出“光腚子”打屁股的方式。

宋朝以后,不守婦道的女子受刑時必須褪去衣物,明朝時期更是將打光屁股這件事發(fā)揮到極致。起初為了顧及大臣顏面,朱元璋允許他們穿著褲子或墊著墊子受刑,可到了明武宗時期,大宦官劉瑾唆使朱厚照將行刑方式改為不著衣物,甚至是當(dāng)眾實施,這讓許多受刑大臣無地自容。

清朝時期還出了一個“光腚子”被打屁股的皇室女子,她就是光緒帝最寵愛的妃子——珍妃。仗著光緒的寵愛,珍妃不但干預(yù)政事,還進行了賣官鬻爵的勾當(dāng),后來事情被慈禧發(fā)現(xiàn),她便命下令對珍妃實行廷杖,并且不能穿著衣服,以增大其羞恥感。

受傳統(tǒng)儒家文化的影響,無論是女子還是官員士大夫,他們都無比看重顏面,所以這一種“光腚子”打屁股的方式能極大增加犯人的羞恥感,在使得犯人牢記教訓(xùn)的同時,又能滿足部分官員變態(tài)扭曲的心理,這也便是它產(chǎn)生和存在的意義。當(dāng)然有些性情剛烈的人受到如此羞辱,一時想不開就尋了短見,這也是其突出的缺陷。

總而言之,打屁股這一刑罰順應(yīng)時代發(fā)展的潮流,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犯人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全,不過它終究是政治文化的一部分,所以在政治黑暗時期會彰顯出變態(tài)扭曲的一面,譬如“光腚子”受刑,如同纏足那樣,傷害無數(shù)人的身心,或許這就是古代百姓命運悲慘的體現(xiàn)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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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古代的刑罰使用率最高的就是大板子打屁股,我們影視劇里經(jīng)?吹剑骸爸鲗徆僖慌捏@堂木,大喝一聲,重打二十大板,周邊衙役就會擁而上,推到案犯,一頓大板子朝屁股上招呼”。事實上,在古代,打屁股確實是最普及最廣泛也是最喜歡的一種刑罰,很多人肯定很奇怪,為什么古人們這么喜歡這種刑罰呢?各位觀眾,請看下面分解!


一,規(guī)范用刑部位,如果胡亂朝人體其他部位用刑會導(dǎo)致直接杖斃,屁股肉多皮糙,可以適當(dāng)?shù)牡钟刃,要知道用刑的意義在于要案犯招供而不是直接杖斃

要知道,在最早的時候,用刑并沒有孤獨的位置,在大板子擊打背部或者其他要害部位的話很容易將案犯活活打死,反而拿不到重要的口供。到了唐朝的時候,太宗李世民知道人體胸部背部有很多重要穴位,尤其是腰椎,經(jīng)過外力擊打很容易造成杖斃及癱瘓,鑒于此,才選擇固定杖刑部位,屁股部位肉多皮糙,脂肪較多,而且不容易把案犯打死,劇烈的疼痛一樣可以促使案犯招供,因此才延續(xù)了打屁股這個刑罰。


二,古人杖刑打屁股,一方面是屁股皮糙肉厚,不至于幾板子打死,另外打屁股還可以起到羞辱案犯的作用。

杖刑可不單單是一頓大板子這么簡單的事,在案犯感受到杖刑疼痛的情況下,還要起到羞辱警示案犯的作用。明太祖朱元璋就是十分擅長用打屁股來羞辱人的皇帝,朱元璋出身貧農(nóng),早年要過飯、放過牛,還當(dāng)過和尚,受盡欺辱和虐待。朱元璋登基后,便將杖刑帶上了朝堂,意在羞辱那些自恃清高的士大夫們,大家可以想象的到,挨大板子,最多也是皮肉之痛,但是在屁股上大板子可就是一種羞辱了,古人們很講究禮儀廉恥,這么羞辱,極大的摧毀案犯們的防御之心。


結(jié)束語:看了上面的原因,大家心里該明白為什么古人那么青睞與杖刑打屁股了吧,有兩點原因,一,是屁股皮厚肉糙不至于將案犯直接杖斃,以至于拿不到該有的口供,另一方面在古代封建社會古人很講究禮儀廉恥,因此打屁股具有一定等我羞辱警示意義。喜歡我請關(guān)注唯戀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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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屁股是古代的一種刑法,特別是明朝嘉靖年間用的最多。當(dāng)年,許多官員反對嘉靖追封自己的親生父親為先帝,嘉靖大怒,命令打屁股。幾百名朝廷重臣,瞬間被扒去褲子,露出白花花、細皮嫩肉、嬌嫩無比的小屁屁,隨著廷杖落下,"啊""啊""嗯"的聲音此起彼伏,牙根咬緊,滿臉憋的通紅,那場面,嘖嘖嘖……

為什么皇帝特別喜歡當(dāng)眾打臣子的屁股呢?排除掉某些皇帝的特殊癖好,牛娃認為,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打私密位置,羞辱效果好;二是留有余地,分寸好把握。

公開羞辱身體私密部位,效果好

古人對身體很重視。常言道,身體發(fā)膚,受之父母。所以,要異常尊重。頭發(fā)長了,不能像現(xiàn)在一樣剪頭發(fā),而是要洗干凈,盤起來,最后用發(fā)髻固定。胡須長長了,怎么辦?經(jīng)常洗,經(jīng)常梳,經(jīng)常撫摸使其光滑柔順,其效果就像現(xiàn)在用飄柔洗發(fā)水一樣。太監(jiān)被凈身了,還要想辦法把小弟弟買回來。

那么,要羞辱一個人,最好的辦法,是從肉體上給予折磨。而且,越隱私的位置,效果越好。而男人身上,最私密的位置就兩處:小弟弟、屁股。

小弟弟顯然是不能打的,一來太小,不好打。二來太脆弱,不耐打。三來涉及傳宗接代,不能隨便打。那么,只能打屁股了。屁股是隱私部位,明晃晃的屁股暴露在外人面前,被打者承受的不僅僅是肉體的疼痛和羞辱,還有精神信仰的轟然倒塌。自古刑不上大夫,堂堂孔圣人的學(xué)生,國家棟梁,被這般羞辱,以后有何臉面和自信還站在朝堂上,代天批評皇帝?

留有余地,不至于撕破臉皮

把臣子肉體痛打一頓,效果好,既可以發(fā)泄皇帝心頭的氣,又可以摧毀一部分知識分子所謂的自尊和清高,變得老實點,從此不敢再與皇帝作對。

然而,天下這么大,不可能靠皇帝一個人治理。太監(jiān)吧,討好皇帝,哄皇帝開心可以,但治國就差的遠了。文人集團雖然不聽話,有時挺討厭,可治國還真離不開他們。

既然如此,就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絕,要留點余地。打是肯定要的,但是頭、臉、手、腳、腿不能隨便打。因為太容易看到了,比如在臉上刺字,被羞辱的人很可能因此就無法再站在朝堂上了,很有可能因此產(chǎn)生無限的恨意。這樣的人多了,國家統(tǒng)治的不穩(wěn)定因素就會增多。

所以,打屁股最好。因為,這是隱私部門,穿上褲子,誰也看不到傷口。而且,屁股肉多,容易恢復(fù)。再者,屁股肉嫩,打起來比較疼,效果比較好。如果不聽話,那就等長好了。再打就是。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效果這么好,就是這個道理。

牛娃點評

文官集團和皇帝,從來都是互相對立,互相制衡的。這就意味著,雙方可以斗爭,但是要有分寸,不能期望把對手徹底消滅。打屁股,就貫徹了這個原理。通過打屁股,從肉體上予以懲罰,彰顯皇權(quán)的威嚴(yán),從肉體和精神上摧毀文官集團的尊嚴(yán)和自信。但是,又不至于破罐子破摔,雙方徹底撕破臉。不得不說,這是政治妥協(xié)的產(chǎn)物,是古人的政治智慧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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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屁股就是中國古代的笞刑或者杖刑,是五刑中刑罰程度比較輕的一種。

五刑的主要內(nèi)容是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

笞刑,就是打屁股,原來的刑具用小荊條擰成,后面用竹板制成的,是五刑中刑罰程度最輕的一種。

杖刑,用粗荊條擰成,擊打部位是背、臀和腿。打屁股也是杖刑的中一種,比笞刑中打屁股程度更重。

徒刑,強制犯人勞役的刑罰。即勞役。唐朝不附加杖刑,而宋朝則加脊杖。

流刑,就是將犯人流放到邊遠地區(qū),不準(zhǔn)回鄉(xiāng)。

死刑,一般是兩種:絞和斬。宋元明清還加上了凌遲,明清加梟首。

笞杖刑并不是打屁股那么簡單

笞杖刑,并非就是簡單的打屁股,其中刑具很多,雖然受罰的部位都是屁股,但是所用的工具卻有多種,細的有藤條、竹鞭、鋼條等,粗的則有竹杖、木板、鐵棍等等,這些東西打在身上,輕則皮開肉綻,重則落下殘疾,非常之可怕。

笞杖刑過程中有一定的黑幕。酷吏或打手的手段之一是在杖刑的刑具上做手腳,用灌膠、夾金屬片、放大尺寸等辦法加重板子的分量,用保留竹節(jié)、嵌入鐵釘?shù)绒k法增強板子的傷害力。所以歷代的刑法都規(guī)定板子的尺寸和重量,還專門制作了標(biāo)準(zhǔn)板子,拿到各地比較檢查。

另一種手段就只能憑打手的良心了,因為任何法律都無法規(guī)定打手用多大的力氣,板子打下去的輕重全操在打手手中。經(jīng)驗豐富的打手可以在有限幾下中將人打殘甚至打死,也可以打上數(shù)百上千下而不傷筋骨。打手們下手的程度決定于刑罰的輕重,因此古代會出現(xiàn)金銀財寶賄賂打手們的現(xiàn)象,看起來下手很重,其實打到屁股上力度收小了,以減輕受一些皮肉之苦。

明朝的特務(wù)衙門招收打手時有一項測驗,在一層薄紙下放上磚頭,要用標(biāo)準(zhǔn)板子在規(guī)定的數(shù)量內(nèi)將磚頭打碎,卻不能將紙打破。這類打手用刑時自然得心應(yīng)手,完全可以根據(jù)需要打出不同的結(jié)果來。

同時代挨板子的黑幕也相當(dāng)普遍,明清時江南的城市中一般都可出錢雇乞丐頂替,按挨打的數(shù)量付錢,所以出現(xiàn)了代人挨打的專業(yè)戶。當(dāng)然還得買通衙役,他們得的錢比挨打的人還多。

古代刑罰多笞刑的原因

在歷史上,凡實行笞刑之人,必須褪掉褲子,將臀部露在外,有時候還要在腹部墊上一切物品,使得臀部抬高,一則是便于行刑,二則是可以讓百姓看熱鬧的看的更清楚。

古代習(xí)慣用這個刑罰除了簡單之外,杖臀全刑時得褪掉褲子,臀部裸露,便于打得結(jié)實,也是為了對受刑者羞辱。中國古代講究的是儒家思想,所以對于人的身體有很多的道德標(biāo)準(zhǔn),如身體不能裸露。臀部(屁股)也是一個人非常隱私的部位,大數(shù)都羞于在外人或公眾場合袒露出臀部。特別是女人或者官員學(xué)士,露出臀部那簡直就是嚴(yán)重的羞恥了。

所以在一般情況下對官員和士人不用杖臀全刑,但真要打起來也就沒有什么兩樣。有時還將犯人拉到廣場或大街上,在眾目睽睽下打屁股。

當(dāng)然,中國歷史上最壯觀的打屁股場面還是出現(xiàn)在明朝,幾百號人一起挨杖刑,挨打的又都是朝廷官員。嘉靖三年(1524年)一次廷杖規(guī)模更大,一百八十多名五品以下官員被集體打屁股,其中十七人先后死亡。古今中外,不乏大屠殺的暴行,但對知識分子如此隆重、如此大規(guī)模的打屁股典禮,大概是絕無僅有的。

同時被判為打屁股的犯人,除了一小部分要求笞殺、杖斃,大都犯罪行為都不是太重,而屁股的肉很多,比起人身上的其他部位來說,打了后不容易殘疾或者致死,起到警示的作用。

總結(jié)

古代刑罰多喜歡打屁股的原因,既達到了懲罰效果,又不至于讓犯人致死,還能起到羞辱的作用,都是古代統(tǒng)治者維護政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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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五刑”,即笞、杖、徒、流、死。第一個講的就是“笞刑”,也就是用荊條或者板責(zé)打犯人背部、臀部或腿部。

早在春秋時期,這個刑法就一直存在了。但是可操作性實在是太強了,究竟用竹板還是木板?用大多力度?究竟打背部還是臀部,還是腿部?這都沒有個準(zhǔn)確規(guī)定!罢刃理論上“笞刑”重一個級別。

從漢朝開始,對于打屁股的各種刑法的規(guī)格開始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

一直到了漢朝,漢景帝時,才在《棰律》里明文規(guī)定了“笞刑的刑具規(guī)格(規(guī)定只允許用竹板,并且規(guī)定了長度5尺和厚度大頭1寸,小頭半寸),受刑部位(只準(zhǔn)打屁股),以及施刑的過程中不得換人(為了防止力度不一樣,從而對受刑人造成刻意傷害)。

隋唐時期,“笞刑”和“杖刑”雖然恢復(fù)打背部和腿部,但是在刑具上改用了荊條,因而縮小了尺寸,“笞刑”刑具長度3.5尺和厚度大頭2分,小頭1.5分;“杖刑”刑具長度3.5尺和厚度大頭2分7厘,小頭1分7厘;50下以下為笞;100下以下為仗?傮w來說還是比較輕的。

到了宋朝以后,基本上不再打腿了,因為打腿容易致殘。但是把“打脊背”和“打屁股”分得非常明確了,分為“臀杖和“脊杖”。“脊杖”是相對較重的刑法,那么“臀杖”也就成了一般懲罰措施了。

元朝一直到清末,無論是“笞刑還是“杖刑”,才真正又規(guī)定了只準(zhǔn)打臀部。但是一直到了明朝中期才又恢復(fù)了小竹板。

明朝的皇帝最喜歡打官員的屁股,一開始用的是荊條打的,這一打皮開肉綻,但基本不傷筋骨。所以明朝的官員拿著小羊皮往鮮血淋淋的屁股上一貼,久而久之,長了個羊毛屁股。那就是身份的象征了,這些人就基本上不會再挨板子了。要打板子的衙役扯開褲子一看,立馬跪了,“爺,您請回吧。”這就好比混江湖的混子,上門挑戰(zhàn),自己攮自己一刀,然后對方立馬慫了類似。意思人家屁股都打了無數(shù)回了,都長羊毛了。還在乎你這一兩次板子?

但是由于板子打的多了,打板子的人也長出了經(jīng)驗,為了打出節(jié)奏,也為了警示受刑人不要再犯法,一邊拷打,一邊有節(jié)拍地唱數(shù)。

“一二三四五,皮肉受點苦。六七八九十,回去坐上席。再打二十板,郎中搶飯碗!

“打屁股”雖然是最輕的一種刑法,但也是技術(shù)含量較高的一種刑法。行刑的崗前培訓(xùn),可不不在于這些表面的調(diào)子,而在于苦練技術(shù)。

技術(shù)練好了,自然還有大把的銀子賺。練打板子的技術(shù)很下苦工,用大板子打豆腐,聲音巨響,豆腐卻不能破;打包著紙的磚頭,磚碎了紙卻不能破。練成了,可以=達到萬無一失、爐火純青了,才能去執(zhí)法打人?梢砸话遄酉氯,皮開肉綻;也可以打一百下一點傷都沒有;甚至皮膚完好,但是內(nèi)臟已經(jīng)破裂。掌握了這樣的本領(lǐng),就有大把的“生意可做了。

經(jīng)過2000多年的選擇,打脊背、打腿被廢除了,但是古人最終還是保留了打屁股。究竟是什么原因?

理論上應(yīng)該還是屁股上肉多,怎么打基本上不大可能致殘。即滿足了懲罰的需求,又滿足了不避男女老幼,當(dāng)眾脫褲子打屁股而帶來的羞辱感。

“身中間脖頸最細,古人則于此斫之;臀肉最肥,古人則于此打之……后人之愛不忍釋,實非無因”——魯迅《突然想到》

當(dāng)然了,此外還有很多文化因素在。比如:小孩子做錯事情了,作為父母最手到擒來的教育小孩子的方式就是“扒了褲子,打屁股!币驗橹挥衅ü缮系娜獯驂牧耍可以長出來。

而2000多年來,官員們都自稱百姓的父母官,既然是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當(dāng)然還是要以打屁股為主的。



文/炒米視角

原創(chuàng)首發(fā),歡迎關(guān)注或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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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打開歷史寶藏。

小時候就有個疑問,為什么打針的時候要打屁股上。

小時候每次發(fā)燒的時候,坐在老媽自行車后座上,被醫(yī)生打一針退燒針之后,還要忍著脹痛,再次坐在后座上,那酸爽,簡直了。

后來才知道,原來是臀部的肉比較多,神經(jīng)比較少,所以相對來說,痛感也是比較遲鈍的。這對于肌肉注射的藥物來說,就是經(jīng)常用的注射位置了。

正是因為臀部肉厚耐操,所以小時候挨打,屁股也是屢受棍棒巴掌之苦。

杖刑也是打臀部的刑罰,歷史應(yīng)該是挺悠久的。

明代的廷杖之刑最讓人印象深刻,大臣忤逆了皇上,會被當(dāng)著朝廷其他官員的面,當(dāng)廷脫下褲子,棍棒打屁股,甚至能當(dāng)場把人打死。

那血腥的場面,也是挺震撼人心的。

其實只打屁股的話,一般是不會致命的,除非是行刑之人揣摩了圣意,下了狠手,稍微將板子的落點放在腰上,那就傷著內(nèi)臟了,很容易致命。

此外,杖刑的皮肉之苦,如果處理不當(dāng),感染了也是致命的,畢竟古代沒有抗生素。

以上便是關(guān)于打屁股的一點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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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在林語堂的《論踢屁股》里有這么一句話“中國社會只有兩種階級:踢人家屁股者,及預(yù)備屁股給人家踢者!

的確在在我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里,古代刑罰一直十分的青睞于打屁股。甚至到了我們今天,依舊可以在電視劇中聽到這么一句話:“來人。⒎溉死氯,重打二十大板!”

“打屁股”這一刑罰始于東漢時期,一直沿至清末。流傳時間達2000余年。那么,古代為何如此喜歡“打屁股”呢?

  1. 其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一刑罰對人體的傷害較小,這一部位脂肪較多,打的話不會傷及筋骨,且比較容易痊愈,控制得當(dāng)?shù)脑挷粌H能讓罪犯受盡皮肉之苦,控制得當(dāng)也不至于傷及性命。

  2. 其次我國乃是禮儀之邦,古人們視臀部為人恥部,在接受仗刑的時候需要當(dāng)眾脫下來褲子,更是對犯人們一種心理折磨,所謂“廉恥”,精神上的折磨遠勝于肉體上的傷害。

所以打屁股這件事情,說白了就是打其“臉”,并且這一刑罰可以說是效果非常顯著。

我們不妨設(shè)想一下,在眾目睽睽之下,犯人被當(dāng)場摁倒脫下褲子,這種精神羞辱,恐怕比要他們?nèi)ニ肋要難受得多。所以說古代之所以那么熱衷于打屁股,就是因為這會讓人記憶更深刻,同時也能對他人起到一個很好的警示作用。

說到“打屁股”在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明朝了。

明朝可以說是將“打屁股”這件事發(fā)揚光大。在幾千年里,在沒有哪個朝代像明朝皇帝那樣熱衷于打朝臣的屁股了,為此朱元璋還將這一刑罰命名為-廷仗。而且那些文人士大夫們更是奇葩,竟然一個個前赴后繼的硬著頭皮討打,畢竟在挨打之后能夠被大家“頂禮膜拜”,更是會被冠上“敢于廷爭面折”的名頭

明朝的“賢臣”趙用賢就將把靠屁股挨打來換名節(jié)的游戲玩到了極致。據(jù)史書記載這個趙用賢在被打的半死不活的,回到家后他還不急于給自己敷上金創(chuàng)藥,而是讓妻子將他屁股上那些被打爛的肉,給割下來“臘而藏之”。這個趙用賢將這塊爛肉當(dāng)作一次榮譽給保存了下來。每每在翻閱《明史》看到這里的時候,我都不禁感嘆文人之丑陋、下賤是最讓人作嘔的。

不過隨著朝代的更迭,“打屁股”這一刑罰最終走到了盡頭,清政府于1910年頒布《大清現(xiàn)行刑律》正式廢除了這一刑罰,“打屁股”這一丑陋的刑罰正式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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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林語堂《踢屁股論》來說,中國古代只有兩種人,“踢人家屁股者”和“被人家踢屁股者”。真是一語中的。

古代中國對于打別人屁股,有著病態(tài)的執(zhí)著,打老百姓就是拉出去重打八十大板。打官員就是推出乾清宮廷杖八十。

這里的大板和廷杖就是打屁股及屁股下面的大腿,那么為什么古人總對打別人的屁股情有獨鐘呢?這有倆個原因。

第一,屁股上皮粗肉厚,脂肪多,打幾下沒多大關(guān)系,只要下手不黑,沒傷筋動骨,一般不會有什么事,休息一陣子就好了。

第二嘛,屁股在古代叫恥部,打屁股需要脫衣服,露出臀部,這多丟人啊!所以,當(dāng)著好多人的面,扒掉褲子打屁股,打的更多的是人心,心疼超過肉疼吶!

所以啊,打屁股真的很好使,現(xiàn)在連家長打小孩都學(xué)會打屁股了,小時候可沒少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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