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變法固然是成功的,實用性很強,為秦國統一天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卻也是一場黑色的、血腥的、倒退的改革。
在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里,最著名的變法當屬商鞅變法。從公元前356年開始,商鞅兩次推行變法,以“主以尊安,國以富強”為目的,效果非常顯著,但也有一定的弊端。
一、變法的背景
春秋戰(zhàn)國時期,伴隨著社會生產力的大幅度提高,推動奴隸制繁榮的基本生產關系—“井田制”趨于瓦解。中國歷史進人了一個風起云涌的大變革時期,王權旁落,諸侯林立,各國為了快速實現富國強兵,紛紛招賢養(yǎng)士,謀求一統天下的霸主之道。各諸侯國先后在經濟、政治、文化等領域掀起了重大的變革與調整。
秦國發(fā)跡于西北邊陲,祖先以游牧及狩獵為生,公元前897年,秦人先祖贏非子得到周王封地——附庸(今天水),以此為基地專門為周王室牧養(yǎng)馬匹。秦初期,統治者面臨的主要威脅就是西戎,由于長期與戎用兵,其國民習俗、文化深受近鄰戎的影響,因此初登歷史舞臺的秦曾以野蠻和“非諸夏”之國聞名,被中原諸國“夷狄視之”。秦孝公即位之時,秦國民風民俗落后,保守勢力強大,土地私有制產生和賦稅改革等社會經濟發(fā)展滯后。秦孝公深感“諸侯卑秦,丑莫大焉”。
為了走出國家動蕩的陰霾,在當時激烈的爭霸斗爭中占據有利地位,保全自身,收復失地,擴充勢力,變法圖強成為初登大位又胸懷大志的秦孝公的必然選擇。在這樣的背景下,商鞅(當時名衛(wèi)鞅)響應秦孝公昭告天下的求賢令,入秦共謀國事。
二、商鞅不是一個出色的政治家
程念祺在《商鞅的為人為政與戰(zhàn)國風氣》一文中,這樣描述了商鞅初入秦與秦孝公的四次會面:商鞅為人為政的刻薄少恩,與他的極端功利主義,也是聯系在一起的。讀《史記·商君列傳》,對商鞅為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此人并無一定的政治理念,而是極端功利;為達目的,不擇手段。據司馬遷講,商鞅第一次去見秦孝公,對孝公大講“帝道”。帝道是屬于道家一派的治國理論,強調的是“順天而成”。但是,這種理論太玄,跟秦孝公講不通。于是,商鞅第二次去見秦孝公,又改講“王道”。王道是屬于儒家一派的治國理論,秦孝公也不感興趣。有了前兩次的試探,商鞅第三次去見秦孝公,又用“霸道”來試探秦孝公;秦孝公很感興趣,卻未及與之深談。
商鞅雖然是我國歷史上一個不可多得的改革、變法英雄,但其自身卻有著致命的弱點并最終導致車裂人亡、改革流產。首先,商鞅武斷專橫,他采取的改革、變法措施絲毫不容百姓置喙,指責不行、贊揚也不行,凡是膽敢議論者就被認為擾亂秩序,不但給予嚴厲處罰,而且強制遷往邊疆。如此一來,改革、變法也就缺少了民意的基礎。
作為改革、變法的組織、領導、策劃者,商鞅不顧百姓死活、漠視民生改善,自己卻大造樓堂宮闕,極盡鋪張奢華。據《史記》記載:商鞅每次出門,后邊都要跟著數以十計的車輛,車上都是頂盔摜甲的衛(wèi)士,身強力壯的人做貼身警衛(wèi),持矛操戟的人緊靠車子奔隨。這些防衛(wèi)缺少一樣,商鞅便不出門。
三、變法帶來的退步效果
第一是經濟上的倒退。商鞅重農不重商,以農業(yè)為“本業(yè)",以商業(yè)為“末業(yè)”,規(guī)定對于因棄本求末或游手好閑而貧窮者,全家都要罰為官奴。商鞅治下,秦國無貨幣,只能以物易物。然而,不管獎勵耕織,還是承認土地私有,抑或統一度量衡,商鞅變法都是為了把農民禁錮在土地上,使他們變成純粹的生!產糧食的工具,全力為秦國的擴張大業(yè)儲備糧食。為了進一步達到這一目的,他還廢止了糧食的自由買賣,并對酒肉按成本的十倍征稅。
第二是社會功能的倒退。男子成年了,就得分家登記戶口,否則賦稅翻一番。同時,在以五家為一伍、十家為一什的基礎上,推行連坐制度,鼓勵告發(fā),對知情不報者處以腰斬,對告發(fā)者獎賞,致使全國百姓都生活在人人自危的境地中。商鞅施行連坐法,什伍間要“相牧司連坐”,即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就負有揭發(fā)的責任,若不揭發(fā),則十家連坐。連坐罪非常重,小揭發(fā)檢舉的腰斬,揭發(fā)的獎賞則十分豐厚,窩藏有罪的人與投降敵人同罪。這就是說,別想干什么出格的事,你身邊時刻有人在盯著你。
第三是文明上的倒退。為定秦律,商鞅還“燔詩書而明法令六比秦始皇先一步將火把伸向書籍。可以說,沒有商鞅的“燔詩書',也就不會有秦始皇“焚書坑儒"。兩次焚書相隔近150年,但中國文明史上的這兩道沖天大火卻如出一轍,熏黑了詩書,熏黑了世道人心,國家有法令而無文明。
第四是他又限制人口遷徙流動。秦人還不能自由遷徙,旅客住店要有官府憑證,如果旅店收留了沒有憑證的人住宿,店老板就會與“奸人”同罪;當時秦國人丁稀少,因此商鞅制定法律,不管去哪里,都要官府出具身份證明和通關文書,而商業(yè)的發(fā)展卻是最離不開人與物的流動的。所以從商品經濟的角度而言與管仲的改革相比,商鞅變法是一場巨大的倒退。
商鞅的兩次變法,共持續(xù)二十余年,致使秦國“兵革強大,諸侯畏懼”,帝國初成。他的這番改革,如果換在一個現代商業(yè)社會的公司實行,那基本沒有任何問題,因為企業(yè)是唯利的,唯結果的,唯效率的。但是商鞅錯就錯在,他把這番改革用在國家身上,致使社會的發(fā)展倒退。
就這樣,商鞅通過高稅收、重刑罰、嚴戶籍和焚詩書等諸多“新政”,把秦國百姓一舉打造成為了沒有財產、沒有自由、沒有思想的亦農亦戰(zhàn)的戰(zhàn)爭機器。就這樣,商鞅變法一方面帶來了國富,另一方面卻帶來了民貧;一方面帶來了國強,另一方面卻帶來了民弱。當然,對商鞅來說,國富民貧和國強民弱正是他的目標和追求,因為在他看來,只有國富民貧了、國強民弱了,才能實現國泰民安。
比他早300年的被稱為“中國古代第一相”的管仲說過的一句話:“倉廩實而知禮節(jié),衣食足而知榮辱!倍眺弊兎ǖ慕Y果:國家“倉廩實”了,但人民卻并未“衣食足”。雖然面對高壓政策和極權統治,百姓“規(guī)矩”而“聽話”,但這種沒有“衣食足”作保證的“規(guī)矩”而“聽話”,又能維持多久呢?
150年后的賈誼說得好:“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至今,未之嘗聞。”公元前209年,被發(fā)配漁陽的陳勝、吳廣900人,“度已失期”,就揭竿起義,“山東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兩年后,一統江山才僅僅14年的秦王朝宣告覆滅。
對于秦朝迅速崩潰的原因,不少人認為應歸于秦始皇的暴政。實際上,秦亡的命運早在商鞅變法時就已注定,因為以國富民貧、國強民弱為目標的富國之道恰恰就是滅亡之道。正如北宋時,蘇軾在給神宗的上書中所說:商鞅變法“不顧人言,驟至富強,亦以召怨天下??雖得天下,旋踵滅亡”。不從百姓的根本利益出發(fā)的變法,最終會導致亡國!用現在話說,如此脫離群眾、不接地氣,改革、變法失敗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