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很多人都知道明朝滅元朝,但是當時多慘烈有誰清楚?打到什么地步,又有誰知道呢?

明朝滅元朝,元朝剩下的基本都是女子

朱元璋在鄱陽湖大戰(zhàn)漢王60萬水陸大軍,奠定了天下的局勢。隨后在1367年率領明軍北伐蒙元,僅僅用10個月時間便收復了北京,俘虜了一大批的元朝王室成員。

而就在1368年,定年號為洪武元年,明朝宣布建國。難道事情就這樣結束了嗎?其實永遠沒有。一直到朱棣的時候,依然在為邊境問題犯愁。所以說朱元璋在位期間,基本上沒有停止過邊境作戰(zhàn)。

洪武二年的時候明軍北伐,追擊元朝末代皇帝,最后俘虜了1萬多人。洪武三年的時候,明軍再次北伐,抓捕元朝殘軍將近1萬人,各種各樣的牲口將近2萬。

隨后一直到洪武20年,明軍終于越過長城,偷襲元軍大戰(zhàn)。此次戰(zhàn)役之后,抓捕元朝皇帝的次子,以及嬪妃100多人。另有大小官員3000人,各種大小百姓7000多人。

從此蒙古可謂是一蹶不振,昔日的蒙古帝國也一去不復返。而就在朱元璋在位的幾十年時間里面,其實他一直沒有停止過追擊蒙古的步伐。難道看上去如此痛恨蒙古嗎?

朱元璋如何對待蒙古女子?將這些女子全部同化。

有人說蒙古族使用種族制度,漢人被排在第三種族。蒙古族人還有初夜權的權力,漢人60歲就要被活埋,三戶漢族才能有一把菜刀。有關于這些說法,其實歷史上并沒有非常確切的記載。

但是元朝統(tǒng)治之下,百姓的生活過的確實是黑暗。尤其是到元朝末年,百姓可謂是民不聊生。而這樣的一個朝代,朱元璋為何稱作是元以寬失天下?

朕觀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寬。昔秦失于暴,漢興濟之以寬,以寬濟猛,是為得之。今元朝失之于寬,故朕濟之以猛,寬猛相濟,惟務適宜爾!薄睹魈鎸氂枴

這里的寬寬在很多方面,寬在經濟政策,寬在稅賦政策,寬刑罰。這看上去不是挺好的嗎?為什么還有這么多人反?

關鍵是上行下不效,上面確實是“寬”要求的,但是等到底層的蒙古人去實施的時候,就是像周扒皮一樣蹭蹭盤剝。而面對這樣的情況,統(tǒng)治者只不過是睜只眼閉只眼,最后當然要反了。

后來蒙古敗得實在是太慘,到了明朝初年的時候,基本上只要是一個十幾歲的蒙古孩子,都要拿起武器走上戰(zhàn)場。所以等到朱元璋打過去的時候,很多地方剩下的只剩女人了。

而這些女人怎么辦?朱元璋并沒有對他們趕盡殺絕,而是將很多關押的王公大臣的家室全部放了,但是也附加了很多條件。而這些條件,雖然不見血,但是很殘忍。

正如我們所了解的,蒙古人的婚姻采取的是繼承制。比如說父親死了,作為兒子都可以繼承母親,這不就是兒子娶老母嗎?再比如說哥哥死了,作為弟弟的可以娶嫂子。

這在朱元璋看來完全是亂倫,當然我們現在看來也是這樣,不過這確實是當時蒙古族的風俗習慣。因此朱元璋下令廢除這個習慣,當然這個習慣對于很多蒙古女子來說,影響不大。

另外朱元璋要求所有的蒙古女子,必須換上漢族的服裝,然后學習說漢語,生活習慣也必須完全按照漢族來。其實這不就是同化嗎?

朱元璋同化這些蒙古女子,直接從日常生活上來,這也是最直接的方法。當然從另外一種角度來說,也能算作是一種保護。

畢竟?jié)h族人可是忍受夠了蒙古族的氣,如果真的有一個蒙古族女子在中原,說不定早就被打死了。而蒙古族和漢族基本上沒有什么外貌上的差異,換個衣服之后誰還認得誰。

當然最狠的還是最后一條,朱元璋要求所有的蒙古女子必須聽從婚姻安排。怎么個安排法?就是所有的蒙古族女子,必須和漢族人通婚。

這一招完全就是斷族之法,要求蒙古人和漢族人通婚一次沒什么。關鍵是作為他們的后人,到時候再和漢族通婚,后人的后人再通婚。其實不需要兩三代,基本上就沒有任何的民族認同了。

最后兩種辦法,其實就是朱元璋為了防止蒙古族人叛亂的高招。我不打你,也不殺你,就讓你結婚,結了幾次婚之后,就開始有民族認同感了。如果你不愿意怎么辦?打個100棍,然后發(fā)配到邊疆。

至于說俘虜的一些男性,有的被發(fā)配為奴隸,有的人則是改成漢姓,然后和漢人生活在一起。由于這些人生活的比較分散,最后基本上也都被漢化了。

最佳貢獻者
2

元朝滅亡后,朱元璋對待蒙古女子不僅不殘忍,反而非常仁慈,甚至可以說達到了中國封建歷史中不曾有過的優(yōu)待。而且朱元璋也最大程度的賦予了他們權力,讓她們可以自由的選擇生活。



一般情況下,改朝換代之后,前朝的王公貴族或者百姓都會淪為新朝的奴隸。金國滅亡北宋后,發(fā)生了靖康之恥,所有被擄掠到北方的女性都成為了金國的奴隸,甚至有史料記載,宋高宗趙構的生母還被迫給金人生育了兩個孩子。

元朝時期,蒙古人統(tǒng)治中原后,將中原土地上的百姓劃分為四種,分別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漢人和南人基本等同于奴隸。

元朝律法《元典章》規(guī)定,蒙古人打死一個漢人,只需要杖刑,之后賠償死者喪葬費用即可。而漢人和南人如果毆打蒙古人,則必須要處以死刑。另外在《通制條格》中,元朝政府規(guī)定,蒙古人可以隨意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報。



蒙古人的諸多不平等政策,引起了漢族百姓的反抗,最終在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大明王朝,并且派出了徐達、常遇春北上進攻大都。

臨行前,針對于當時的蒙古百姓,朱元璋對徐達和常遇春做出了指示,《明實錄》中記載;

昔元起沙漠,天命入主中國將及百年,今其子孫怠荒,罔恤民艱,天厭棄之,君則有罪,民復何辜。前代革命之際,兵戈相加,視如仇敵……,克城之日,毋擄掠、毋焚蕩、毋妄殺人,凡元之宗親皆善待之。

這也就是說,朱元璋當時下令,雖然元朝國君有罪,老天爺放棄了他,但明朝的軍隊是為了拯救百姓,所以在克城之后,不能對百姓奸淫擄掠,而且還要善待元朝的皇室宗親。



攻克元大都后,徐達上報戰(zhàn)果。此戰(zhàn)戰(zhàn)果頗豐,擒獲大量蒙古人。但朱元璋卻履行諾言,善待這些蒙古人和色目人,下達了這樣的命令;

第一、征用原來元朝的官僚,有才能的蒙古人和色目人也可以入朝為官。
第二、釋放扣押在元朝皇宮的女性。

公元1387年,藍玉深入大漠,消滅北元小朝廷,俘獲北元百姓將近八萬人,牛羊馬匹無數。朱元璋得到消息后非常高興,夸贊藍玉是明朝的衛(wèi)青、霍去病。但隨后朱元璋仿效20多年前的方法,將這些俘獲的北元百姓悉數釋放,當然也包括一半左右的蒙古女子。

這些蒙古百姓被釋放后,朱元璋允許了他們留在中原生活,并且將他們分別被安置在了河南、河北之地。隨后,朱元璋還貼心的給予了他們農具,讓他們可以自食其力的繁衍生息。



當然朱元璋也對他們有一定的要求,那就是移風易俗;

第一、蒙古人曾經采取的是收繼婚制,也就是當老爹死后,兒子會繼承除了生母以外的所有小媽,或者是兄長死后,弟弟會繼承所有寡嫂。這在漢人看來是亂倫,因此朱元璋下令取締。

第二、大明境內的蒙古族人,禁止再穿著蒙古族服飾,禁止說蒙古語。一律改為漢服和漢語。

第三、蒙古族人不得自相婚配,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男子。違者杖責八十,將犯人收為奴隸。



這三點政策,是朱元璋為了同化她們而強制進行的。事實也證明,這項政策非常有效果,很短的時間內,這些被安置的蒙古人在服飾、語言、風俗上完全融入了華夏文明。至于政策的殘忍,越關認為根本談不上,如果沒有同化政策,這些被征服的蒙古女子,或許會淪為奴隸,或者是被全部殺掉,最好的結果也是回到大漠風餐露宿。相比之下,讓他們融入華夏文明,是她們最好的結局。

3

消滅陳友諒和張士誠之后,朱元璋開始統(tǒng)一的步伐,從南京出發(fā)北伐元朝。

第一次北伐的主將是徐達和常遇春,共領兵25萬。單單在洛水大戰(zhàn),就殲滅元軍5萬多人。

此后,朱元璋不斷命令大軍追殲元軍殘余力量 。

1388年藍玉領兵15萬遠征漠北,在捕魚兒海(今貝加爾湖)大破元軍10余萬,王公貴族全部被俘。元朝正式宣告滅亡。

20多年的明軍大舉北伐,總共消滅元軍160多萬人。

被消滅的元軍大多數都是青壯年蒙古男人,活下來的則大多數是蒙古女子。這些蒙古女子被俘虜后,都是帶到了明朝統(tǒng)治區(qū)域。

如何安排這些蒙古女人,對于朱元璋來說,確實是一次重大考驗。

前車之鑒,能否作為后車之師?

明朝之前的歷史上,發(fā)生過不同民族之間的政權更迭,勝利的統(tǒng)治者如何處理其他民族留下的女人呢?

金國消滅了北宋政權,將皇宮中的幾千名女人擄掠到北方,當作奴隸。

有的當成勞動的奴隸;有的當成發(fā)泄的奴隸;還有的當成生育的奴隸。

傳說金國左丞相完顏宗賢強納宋高宗趙構的媽媽,兩人在金國生育了兩個孩子。

朱元璋會不會像金人那樣對待蒙古女人呢?

元朝,蒙古人占領全國之后,把全國人口劃分為四個等級,依據地位高低分別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

人口數量最多的漢人和南人基本上被當做奴隸。

元朝法律明確規(guī)定,蒙古人打死一個漢人,受一點懲罰,再賠償死者喪葬費用,問題就解決了;

漢人和南人如果打了蒙古人,就必須被處死;

蒙古人可以任意毆打漢人,漢人只能忍受;

漢人不允許與蒙古人通婚。

朱元璋會不會仿效元朝,把全國人口分成幾個等級,并且把蒙古遺留下的女人劃入最低等級呢?朱元璋會不會不允許蒙古人與漢人通婚呢?

不計前嫌,朱元璋善待元朝官員

元朝的不平等政策,引起了漢族百姓的反抗。朱元璋吸取教訓,改變政策。

明軍北上進攻大都前,朱元璋指示元帥徐達和常遇春:克城之日,毋擄掠、毋焚蕩、毋妄殺人,凡元之宗親皆善待之。

朱元璋不僅僅要求明軍善待百姓,也要求明軍善待元朝的皇室宗親、宮廷男女。

攻克元大都后,徐達俘虜很多蒙古人,大部分都是蒙古女人。

朱元璋針對這些俘虜,下達了一道命令:原來元朝的官員,能用的繼續(xù)入朝為官;元朝皇宮的女人全部釋放。

放眼未來,朱元璋這樣處理蒙古女人

至于元朝遺留下來的蒙古女人如何處理,朱元璋經過深思熟慮,頒布了重大政策,這些政策對中國歷史影響深遠。

所有蒙古女人全部釋放。

但是,釋放之后的蒙古女人,必須遵守三項規(guī)定:

第一、不許亂倫。

蒙古人父親死后,兒子繼承生母以外的所有小媽;兄長死后,弟弟繼承所有寡嫂。漢人禁止這種亂倫慣例,所以,朱元璋下令取締。

第二、蒙古女人,一律禁止穿著蒙古族服飾,禁止說蒙古語。蒙古女人必須改穿漢服、改說漢語。

第三、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族男子。

如有違反以上三項規(guī)定中的任何一項,必將受到嚴厲的懲處:杖責八十,并且將犯人收為奴隸。

朱元璋處理蒙古女人的方法,總體來說,利遠遠大于弊,至少具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好處。

第一個好處:給予蒙古女人一條生路

朱元璋對待蒙古女子非常仁慈,可以說就是優(yōu)待,朱元璋讓她們自由生活。

蒙古女子被釋放后,朱元璋讓她們留在中原生活,將她們安置在河南、河北等地區(qū)。朱元璋給她們分配農具,讓她們自食其力。

如果政府不扶持,她們基本上無法生活,因為她們蒙古族原先從事畜牧業(yè),男人是家庭主要勞動力;蒙古貴族統(tǒng)治中國時,這些女子養(yǎng)尊處優(yōu)、不需要勞動。

明軍消滅了大量的蒙古族士兵之后,蒙古女子失去了生活的依靠。

如果再讓蒙古女人回到大漠,過上風餐露宿的生活,他們幾乎沒有活下去的可能。

所以,朱元璋給蒙古女子鋪就了一條謀生之路。

第二個好處:淡化蒙古女人對漢人的仇恨

那些被殺死的蒙古將士,遺留下來的母親、妻子、女兒,肯定會心中藏著對漢族人的仇恨。

當蒙古女子生活越發(fā)艱難的時候,她們對漢族人的仇恨就會越發(fā)不共戴天。怎么削弱這樣的仇恨呢?

朱元璋強迫蒙古女子嫁給漢族男人,就是非常高明的招術。

蒙古女子剛開始與漢族人結婚,也許還有不適應、不愿意、不融洽的地方,但是,長期生活之后,就會變得適應了、愿意了、融洽了。

那時候,中國是男系社會,女人處于附屬地位。蒙古女子只能依靠從嫁的男人生活。

蒙古女子與漢族男人結婚后,在日常生活中,從漢族男人身上得到很多幫助,感情自然與日俱增。

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情似海。

蒙古女子與漢族男人生活中,感情日益加深,以前的仇恨自然就會逐漸削弱;

再說,原來的仇恨并沒有一個明確的、具體的對象。

與漢族丈夫感情日深,對整個漢族的仇恨也會隨著日子的流淌,而逐漸淡化。

第三個好處:漢化了蒙古女人,促進了漢蒙民族融合

由于政策強制推行,在很短的時間內,蒙古女人在服飾、語言、風俗上完全融入了先進的漢族文明。

幾十年之后,蒙古女子就會忘記原來的不成系統(tǒng)的文化,進而喜愛博大精深的漢族文化。

蒙古男人死亡太多,即使少數活下來了,沒有機會與蒙古女子結婚,所以,在明朝國土上生活的蒙古族人,誕生、繁衍純正血統(tǒng)的蒙古人根本沒有機會。

蒙古女人嫁給漢族男人,生下第一代孩子,也許還能夠看出一些蒙古族的外貌;繼續(xù)繁衍下去,第二代、第三代……,就會完全與漢族人一樣了。

本來蒙古族人與漢族人差別不是十分鮮明,所以,朱元璋制定的這項政策,只要執(zhí)行幾十年之后,當年蒙古女子留下的后代,再也看不到蒙古族人的影子了。

朱元璋的這項政策,用最短時間、以最快速度,將蒙古人徹底漢化了,而且看不見一絲血跡、聞不到一點血腥。

或許正是因為這一點,有人認為朱元璋對待蒙古女子,不見血但卻很殘忍。

實際上,朱元璋的這項政策相比之前所有朝代的民族政策,都要高明很多。對于促進蒙古族接受漢族先進文化、促進漢蒙兩族的民族融合,她起到了神助之力,大大推動了中華民族前進的步伐。

4

元朝曾經有著輝煌的歷史,它的創(chuàng)立者是忽必烈,但是在忽必烈之前就已經有蒙古的幾位先驅為蒙古奪取了很大面積的土地,比如成吉思汗。隨著他們勢力的不斷擴大,他們戰(zhàn)爭的魔爪,自然也就伸到了中原地區(qū)的宋朝。

直到后來忽必烈統(tǒng)一了國家,建立了蒙古族統(tǒng)治的大帝國。但是元朝并不是一個長命的朝代,它僅僅存在了九十幾年就引發(fā)了很多的民間起義,其中以朱元璋和陳友諒的勢力最為強大,最終元朝滅亡,明朝開始。

創(chuàng)業(yè)容易守業(yè)難,忽必烈能夠建立元王朝,說明他有著很強的軍事戰(zhàn)略,但是他并不會統(tǒng)治國家。

我們都知道,忽必烈是蒙古族,蒙古族人每天在馬背上攫取食物,以部落群居生活,所以他們對中原漢族文化并不是很了解,他們不懂得怎樣治理國家,統(tǒng)治大面積的土地和百姓。

和哪個部落有仇恨,就發(fā)展自己的力量去征討,但一旦他自己手中擁有了權力,并不懂得如何平息矛盾,鞏固國家。

所以,元朝建立以后,將人口分為了四個等級,而漢人是最低級的一種。

即使在戰(zhàn)爭中死傷了很多漢人,但是漢人的數量依然是很龐大。在一個朝代剛剛建立的時候,肯定有許多舊王朝的殘余,那么如何處理這些人口以及軍隊顯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元朝把漢人作為最低等人,并且欺壓、壓榨漢人的行為,最終導致了元朝后期發(fā)生了許多的農民起義,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再加上后期統(tǒng)治者的腐敗,朝代的滅亡是必然的。

緊接著朱元璋建立明朝,那么朱元璋又是怎樣對待元朝遺留下來的百姓以及部隊的呢?

朱元璋起義之前的生活非?啵〉臅r候在地主家中給地主放牛。之后的幾年,年景很差。以務農為生的朱元璋還有朱家人不得不分散開走上各自逃荒的道路。朱元璋走投無路,削發(fā)出家,投奔了皇覺寺成為一個和尚。

但是寺廟中的日子并不好過,他每天干很多的粗活累活,不到一年的時間,寺院的方丈就打發(fā)他同其他人一起下山云游化緣。他又一次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但是在這流浪的三年里他見識了人間的冷暖,開闊了眼界。

我想這段特殊的經歷也為他日后成就大事業(yè)奠定了基礎吧。

朱元璋參加起義軍之后,地位逐漸升高,最終得到眾人支持成為了首領。并且在應天府建立政權登基。登基后繼續(xù)北伐,把蒙古人趕到了中原以外的地方。

在戰(zhàn)爭時期免不了殺人,但當戰(zhàn)爭結束后,面對那些蒙古族遺留的蒙古族人,他全都一視同仁,把他們當作大明朝的子民。并他在關于處理蒙古人的方法上,他想出了一套很有效的方法。

接下來,我們就討論一下。

首先,關于處理遺留軍隊,朱元璋并沒有把他們趕盡殺絕,而是把那些愿意投降或者被逮捕的蒙古人安插進明朝的軍隊當中,當然并不是全部編成一個隊伍,是把他們散亂的安排,讓漢人對他們進行同化,無論是行為習慣還是思想,不能讓他們有反明的動機。

其次是在語言等日常生活習慣上進行了規(guī)定,要求蒙古人講漢語,穿漢人服裝,一律禁止穿戴蒙古族服飾。無疑,這是一種文化上的手段。

這些看起來并沒有什么特別的,您且聽我慢慢道來。除去前面的戶籍,生活習慣問題外,朱元璋還提出適婚的蒙古族女子必須嫁給漢人,要兩族通婚。

這在元朝統(tǒng)治時期“高貴的蒙古血統(tǒng)”必然是不允許同“低劣的漢人”成婚的。朱元璋的這個改變我覺得也是在提升漢人在蒙族人眼中的地位,不讓他們再把漢人當作低等人。并且通過通婚淡化他們的血統(tǒng),對蒙古族人進行漢化。

看到這些不得不佩服朱元璋的智慧。他的目的是明確的,我想也正是他這樣的特點,才為大明朝奠定了三百年的基業(yè),明朝的每一位皇帝也都把他當作學習的榜樣。

我最喜歡他的一句話:“我本淮右布衣,天下于我何加焉!”

5

元朝滅亡后,留在中原的蒙古女子大概有十萬之眾,朱元璋是如何對待她們的呢?

在回答題主的問題之前,我先來跟大家說說朱元璋自己對蒙古美女的態(tài)度。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朱元璋的后宮里,是有蒙古女子的,還不止一個。

不止你會覺得詫異,很多人都覺得不可思議。

印象中朱元璋是個異常殘酷的人,因為小時候生活受盡了壓迫和苦難。

朱元璋對于魚肉百姓的貪官污吏恨之入骨,甚至用扒皮填草這樣冷酷的刑罰來懲罰這些中飽私囊的腐敗分子。

開國后,對待過去一起打江山的元老們,朱元璋也是殘忍至極,動不動就滅族,一次告密動輒殺掉幾萬人,朱元璋是眼睛眨都不眨。


這樣的人,對造成他悲慘身世的蒙古人會心慈手軟嗎?

結果出乎意料。

朱元璋最早納娶蒙古人,是在朱元璋剛剛占據應天的時候。

當時有一支蒙古軍民投降了朱元璋,蒙古人從中選出了一個美女獻給朱元璋,朱元璋就欣然接受了。

分析朱元璋當時這么做的原因,主要以下幾點:

一、當時的朱元璋力量還很薄弱,需要爭取投降的蒙古軍隊為自己效力,納娶蒙古女人可以拉攏蒙古軍隊,并且為自己留條后路。

二、納娶蒙古女人,本身就是一種征服,漢人可以享受蒙古的女人,這個世道變了。

三、蒙古入主中原已超百年,中原的漢人和蒙古人之間也沒那么多的隔閡,蒙古人甚至已經被很大程度的漢化,朱元璋娶蒙古女人并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


自這以后,在朱元璋的南征北戰(zhàn)中,又陸續(xù)納了好幾個蒙古女子,可見,朱元璋還是蠻喜歡蒙古女性的。

朱元璋的后宮除了蒙古女人,還有朝鮮女人,其實朱元璋的口味還是比較豐富的。

而朱元璋坐上皇帝寶座之后,面對留在中原的蒙古女子,也并沒有大開殺戒。

當時的朱元璋,主要目的是分化留在中原的蒙古人,使他們分散失去凝聚力。

因此,朱元璋下了一道命令:

蒙古女人必須嫁給漢族男子。

好了,既安撫了漢人,也分化了蒙古人,雖然有點武斷,但總好過懲罰。

難得朱元璋這次慈悲為懷。


原創(chuàng)作品,請勿抄襲

無月文化,品讀經典,品味文化

6

殘忍?相比于元朝時期的漢人處境,朱元璋對待蒙古人尤其是蒙古女子算是很不錯的了。

元朝時期,漢人地位及其低下,元朝統(tǒng)治者為了維護血統(tǒng)的純正,對漢人實行了嚴格的種族隔離制度和種族壓迫,尤其是禁止蒙古人與漢人通婚,所以相比于之前的北魏和之后的清朝,元朝的漢化是相對較輕的,這也是元朝為何立國不到一百年就迅速土崩瓦解的原因之一。

而朱元璋稱帝建國后便發(fā)布《討元檄文》,提出了“驅除胡虜,恢復中華,立綱陳紀,救濟斯民”的口號,他在位期間先后八次北征,不僅將蒙古人趕回草原,還接連重創(chuàng)北元勢力,尤其是藍玉取得的“捕魚兒海大捷”,將北元統(tǒng)治階級一網打盡,黃金家族就此沉淪分裂,堪稱元版“靖康之恥”,洗刷了漢人兩百年來的屈辱。

那么與當年蒙古人對待漢人不同的是,朱元璋對蒙古人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民族政策,在北伐期間,他曾昭告天下的蒙古人,愿意投奔大明做大明子民的歡迎而且還會保證他們的正常生活,不愿意歸順或者搖擺不定的,那么大明軍隊所到之處將一個不留,全部斬殺?梢哉f朱元璋的態(tài)度確實起到了很好的震懾效果,之后很多蒙古人都自愿投靠大明,其中也不乏被朝廷任用為官的飽學之士。

不過百年來的民族仇恨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化解了的,況且大明朝剛立,還需對蒙古人加以防范,而前面說過朱元璋對蒙古人的防范與元朝不一樣,他沒有實行種族隔離而是實行種族同化!具體規(guī)定如下:

第一,凡是歸屬朝廷的蒙古人必須改為漢姓。

第二,不得再書寫蒙古文,說蒙語,必須學用漢字書寫,學說漢語。

第三,不得再穿蒙古族服飾,必須著漢服。

第四,蒙古女子不得與蒙古男子通婚,更不得生子,蒙古女子必須與漢人通婚生子,違者,杖八十,男女入官為奴,情節(jié)嚴重者處死。當然了如果一個蒙古女人沒有漢人愿意娶她,那么她可以嫁給蒙古男子,但是這種情況發(fā)生的概率幾乎為零。

所以通過以上四點可以看出,朱元璋的種族政策很高明,文化的滅亡比肉體的滅亡更徹底更嚴重,就像后來的滿清入關實行的“剃發(fā)易服”和抗日戰(zhàn)爭時期日本在淪陷區(qū)推行日文教育一樣,文化的閹割甚至毀滅才能導致一個民族走向真正的滅亡。

朱元璋既然對歸順的蒙古人下了如此種種的規(guī)定,自然不會允許他們違反,所以不需要太多時間,兩代以后,這些蒙古人就完全融入到漢人之中成為漢人的一部分了。這里有件事值得一提,對于漢蒙通婚,不僅在普通百姓中實行,甚至在皇族中也有,像朱元璋的次子秦王朱樉的正妃就是元朝大將王保保的妹妹,也就是《倚天屠龍記》里趙敏的原型。

7

不見血很殘忍?我覺得老朱對他的老部下才叫殘忍,他對俘虜非常人道,特別是對蒙古的女人更人道。

藍玉遠征撲魚兒海,剿滅北元小朝廷后,俘虜公主、王妃59人,私下淫辱,都被朱元璋秋后算賬,其被剝皮揎草的其中一個罪狀,就是淫辱蒙元公主王妃、私吞戰(zhàn)利品。

靖康之恥還記得不,大宋數萬王公貴族、女眷淪為奴隸、泄欲工具甚至食物,淫辱完了還被當作食物,稱之為兩腳羊,那才叫殘忍。

蒙元把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中原漢人、四等南方南人。蒙古人被分配到全國各地,一個莊養(yǎng)一戶蒙古人,可以任意打罵漢人,漢人不得還手,否則死罪。我們老家現在罵人都還有那句話,叫作供韃子,說的就是供蒙古人。

元朝律法《元典章》規(guī)定,蒙古人殺死漢人,只需要杖刑,之后賠償死者喪葬費用即可。更離譜的是菜刀是管制刀具,十戶人只能共用一把菜刀;兒女新婚,女子的初夜權要交給蒙古人,所以第一胎一般都故意讓他流產,因為那是蒙古人的野種。

反觀朱元璋,抓來的俘虜都釋放了,只是給在大明領土內生活的蒙古人立了一點規(guī)矩:

第一、廢除蒙古人的繼婚制,也就是當老爹死后,兒子會繼承除了生母以外的所有小媽,或者是兄長死后,弟弟會繼承所有寡嫂。這在漢文化里就是亂倫,因此朱元璋下令堅決取締。

第二、大明境內的蒙古族人,禁止再穿著蒙古族服飾,禁止說蒙古語。一律改為漢服和漢語。

第三、蒙古族人不得自相婚配,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男子。違者杖責八十,將犯人淪放為奴隸。

僅此而已,這殘忍嗎?我覺得這簡直就是在解放蒙古婦女。其實朱元璋這個皇帝在歷史上確實算是比較殘忍的一個皇帝,但是他的殘忍主要是針對官僚,他對老百姓還是挺好的,這便是大明立國近三百年的本錢。

8

窮苦出身的朱元璋,小時候當過放牛娃,要過飯,后來迫于生計還到寺廟中出家做了和尚。機緣巧合加入了郭子興的起義隊伍,開啟了他轟轟烈烈的傳奇一生。

我們都知道,元朝的滅亡原因之一就是實行嚴酷的民族分離政策,把全國人口分為四等,其中以蒙古人為至尊,南人(南宋的漢人)為最低等民族。這一時期漢人甚至不能夜晚出行,不允許家中藏有菜刀,花錢娶個媳婦兒還要讓蒙古人享受“初夜”。

而朱元璋就是舉起了“驅逐韃虜”的旗號,將元朝趕回了蒙古老家,這才避免了漢人亡族亡種的悲慘命運。相比較于蒙古人的“三光政策”,朱元璋則選擇了兩手政策,對蒙古的女子分開對待。

首先是在大明疆域內的蒙古女子,因為元朝定都中原已經過去了90多年,許多蒙古人也跟隨著“黃金家族”放棄了草原的游牧生活,到中原過上了農耕生活。

而在元朝被趕回蒙古后,大部分的蒙古人來不及撤退,就成了大明的“子民”。雖然朱元璋對蒙古貴族恨之入骨,但他也不能把所有的蒙古人都殺光。于是朱元璋下令讓蒙古女子學習漢語,著漢服,并且讓他們和漢族男人結婚,想通過這種辦法,讓她們慢慢的融入到漢民族,一代兩代三代過去之后,這些人基本上就都被漢化了,也就不會對自己造成威脅。

另一方面,朱元璋對于在蒙古原始的居民則采取了高壓政策。雖然元朝北遁蒙古,但北元實力尚存,依然對中原構成威脅,所以朱元璋一生組織了8次對北元的討伐,所到之處,也確實屠殺了許多蒙古人。

拿藍玉強暴元妃一事來說,作為明軍的戰(zhàn)利品,蒙古的女人是不會有好下場的,皇帝的妃子尚且不能自保,大部分的女子也都基本上作為戰(zhàn)利品而分給了明軍將士,而朱元璋也是對此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朱棣的生母據傳說可能也是一位蒙古人。

其實朱元璋對待國內的蒙古女子還算是比較比較仁慈的,沒有殺戮也沒有迫害。讓她們慢慢的融入漢民族,保證了政權的和平過渡,也間接的維護了大明的統(tǒng)治。

我是亮仔,歡迎大家討論留言,關注亮仔學史,共同探討歷史的那些事兒!

9

許多人都認為改朝換代是權貴們的事,和老百姓沒有太大關系,反正都是過自己的苦日子。但是,有些朝代的更替卻嚴重影響到部分群體百姓的正常生活。

例如:元朝統(tǒng)治中國后,為便于管理竟將同為一國的子民劃分成了四個等級,即: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而且還在《元典章》中規(guī)定:蒙古人打死一個漢人,只需要杖刑,之后賠償死者喪葬費用即可。而漢人和南人如果毆打蒙古人,則必須要處以死刑。

1368年,作為南人的代表人物朱元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唯一由南向北統(tǒng)一的大明帝國,他又是如何“報復”蒙古人的,為何又將“報復”對象“宣泄”到蒙古的女子身上呢?

《明會典》卷141刑部十六《律令·婚姻》規(guī)定:凡蒙古色目人,聽與中國人為婚姻,務要兩相情愿,不許本類自相嫁娶,違者杖八十,男女入官為奴。其色目欽察自相婚姻,不在此限。

若以此條款而論,雖然說了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否則“杖八十,男女入官為奴”,但是款中又有個條件“務要兩相情愿”。也就是說,如果男女雙方不愿意,則蒙古人是可以自相嫁娶的。

因此,不難看出,該條款的政治導向性,大于實際操作性,畢竟在古代各民族間都不太提倡“跨族通婚”。

那么,明朝出臺的這項條款究竟目的何在?

  • 一是讓曾經被元朝貶為三等、四等公民的漢人與南人心理平衡一點,便于收攏人心;

  • 二是通過婚姻的強制性,盡快化解蒙古人與漢人之間的百年仇恨,以便更好地統(tǒng)治國家;

  • 三是削弱蒙古族群勢力,阻止蒙古族群壯大。

所以說,當時朱元璋對待蒙古女子的態(tài)度,只是統(tǒng)治國家的權益之計,而非“百年大計”。既不是“溫水煮蛙”,為了慢慢消滅蒙古族群;也不是強制進行“民族融合”,為了同化蒙古人;更不是為了剝奪蒙古人的生存權。因為,有一個“務要兩相情愿”的條件,這樣的條款根本沒有太大的操作空間,基本上多流于形式。

明憲宗穿的曳撒服

或許,有人會問:“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復衣冠如唐制,禁胡服、胡語、胡姓名”的說法又怎么解釋?

表面看,朱元璋想通過“禁胡服、胡語、胡姓名” 對蒙古人進行文化同化,但是在真正的實施過程當中,效果并不明顯。

因為,“禁胡服、胡語、胡姓名”主要針對的是入仕后的蒙古官員,而普通百姓則很難“禁”。但是,只會講蒙古話、聽蒙古話的百姓,又怎么能禁止其講胡語呢?所以,此“禁胡服、胡語、胡姓名”,應該多指蒙古人在官方的衣冠言行要求,如同現代普及的“普通話”,則為官方語言,并不禁止同民族間的民族用語交流。如果,蒙古官員奏報表彰,依舊使用蒙古文和講蒙古話,朝中怕沒有多少人能聽懂吧。同時,如果秦始皇不統(tǒng)一文字、度量衡等,國家如何進行統(tǒng)一管理。

同時,關于“禁胡服、胡語、胡姓名”的說法,只是談遷《國榷》卷3中的記載。但是,《明史·紀》中只講到了“洪武元年二月壬子,詔衣冠如唐制”,而對“禁胡服、胡語、胡姓名”的說法只字末提。

可是,據《明實錄》卷51記載:洪武三年四月甲子,禁蒙古色目人更易姓名。蒙古色目人等,皆吾赤子,果有材能,一體擢用。

北京豐臺區(qū)南苑葦子坑出土和曳撒服

又據《明會典》卷13《吏部十二》載:洪武三年,詔蒙古色目人入仕后或多更姓名,歲久子孫相傳,昧其本源,如已更易者,聽其改正。

如果,參考《明實錄》和《明會典》的說法,朱元璋并不禁止胡姓名,還支持改了姓名的蒙古人自行將姓名改回原姓名。

另據李贄《續(xù)藏書》卷17《何喬新傳》記載:洪武元年(1368年)到弘治四年(1491年)的123年間,京師多有胡服之事,所謂的“禁胡服”在民間根本沒辦法執(zhí)行。例如:大明衣冠制度中的“曳撒”就是改良的元代胡服類型,腰線襖、交領,上下衣相連,大襟、長袖,腰間作無數的襞積,腰部以下在兩邊折有細裥,是士庶男子的一種便服。明朝后期,士大夫宴會交際時也多穿用,就連明憲宗都非常喜歡穿。

所以,談遷《國榷》中記載的“禁胡服、胡語、胡姓名”說法的真實性是值得商榷的,而朱元璋對待蒙古女子的做法也只是融通的權宜之計,更與“不見血但卻很殘忍”不沾邊,反而對蒙古人的政策非常的寬容。

圖片來源網絡

10

元朝的滅亡是歷史發(fā)展的必然,朱元璋作為終結元朝有掘墓人,他永載了史冊,所作作為被后人津津樂道,對待蒙古女子問題應該算是其中比較吸晴的內容之一。按照朝代更替的慣例,新朝的幸運就預示著舊朝的災難。這災難尤以女人最甚。

朱元璋又是怎樣處置蒙古女子的呢?

答案是不僅不殘忍,反而非常仁慈,這在中國封建歷史上有不曾有過的特殊優(yōu)待。心思細膩的朱元璋還賦予了他們權力,讓她們可以自由的選擇生活。這與其他朝代淪為新朝奴隸相比,簡直是天上地下?匆粋具體事例:金國滅亡北宋后,發(fā)生了靖康之恥,所有被擄掠到北方的女性都成為了金國的奴隸,甚至有史料記載,宋高宗趙構的生母還被迫給金人生育了兩個孩子。這是何等的恥辱,但是這就是現實。

再看看蒙古人建立的元朝是怎么對待漢人的。蒙古人統(tǒng)治中原后,將中原土地上的百姓劃分為四種,分別為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漢人和南人基本等同于奴隸。律法《元典章》規(guī)定,蒙古人打死一個漢人,只需要杖刑,之后賠償死者喪葬費用即可。而漢人和南人如果毆打蒙古人,則必須要處以死刑。另外在《通制條格》中,元朝政府規(guī)定,蒙古人可以隨意毆打漢人,漢人不得還報。這就是欺負人不商量的意思了,按說漢人建立的明朝,怎么著也應該出出氣。

但朱元璋卻沒有這么做,而是提出善待蒙古人和色目人,下達了這樣的命令;

第一、征用原來元朝的官僚,有才能的蒙古人和色目人也可以入朝為官。第二、釋放扣押在元朝皇宮的女性。

公元1387年,朱元璋下令釋放了俘獲的蒙古女子,允許了他們留在中原生活,并且將他們分別被安置在了河南、河北之地。隨后,朱元璋還貼心的給予了他們農具,讓他們可以自食其力的繁衍生息。這是多么貼心的政策,不但漢人想不到,恐怕連蒙古人做夢也沒想到。本來做好了死的準備,結果告訴你,不但不殺你,你還可以當繼續(xù)當主人,這不是大喜事嗎。

不過大家不要著急,你們知道朱元璋是開國皇帝,他與末代皇帝的差異就在于,他們都是治世高手。于是他在讓蒙古人感受到他再世父母般的恩情后,忽然就提了個看似一點都沒毛病的要求,那就是移風易俗;

第一、蒙古人曾經采取的是收繼婚制,也就是當老爹死后,兒子會繼承除了生母以外的所有小媽,或者是兄長死后,弟弟會繼承所有寡嫂。這在漢人看來是亂倫,因此朱元璋下令取締。第二、大明境內的蒙古族人,禁止再穿著蒙古族服飾,禁止說蒙古語。一律改為漢服和漢語。第三、蒙古族人不得自相婚配,蒙古女子只能嫁給漢人男子。違者杖責八十,將犯人收為奴隸。

這三點政策不管是用放大鏡看,還是用顯微鏡看,幾乎連一點侵犯人權的邊兒都挨不上。但從人類發(fā)展史上看,便會有種恍然醒悟的驚訝,同化實際上是更加高明的辦法。

這些被安置的蒙古人在服飾、語言、風俗上完全融入了華夏文明。政策雖然不殘忍,但對于蒙古族來說,丟掉的不是性命,卻是種族。

你的回答

單擊“發(fā)布您的答案”,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服務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