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元年(1056年)正月,仁宗再次“不豫”,長達二十日,多虧宰相文彥博把持大局,才渡過了危機。這種局面令朝廷大臣們意識到確立皇位繼承人已迫在眉睫。
當年五月,知諫院范鎮(zhèn)率先奏請立太子。在君主制下,立儲題是最為敏感的朝廷大事,即便是宰相也不敢妄議,以免疑忌于君主而身敗名裂。范鎮(zhèn)的奏議,引起朝廷震動。宰相文彥博責備他事先不與執(zhí)政商量,范鎮(zhèn)說:“我做好必死的準備,才敢上奏。與執(zhí)政商議,若以為不可,我難道終止嗎?”司馬光在并州通判任上,鼓勵范鎮(zhèn)義無反顧,以死相爭,并與御史趙捪群笊鮮柚С炙?/p>
仁宗把范鎮(zhèn)先后送呈的十九道奏章交給中書,就是不表態(tài),中書宰執(zhí)也只得不置可否。朝廷升任范鎮(zhèn)為侍御史知雜事,他以進言不用居家待罪百余日,須發(fā)盡白。仁宗被他所感動,流淚請他再等三二年,還指望能自生龍種。
嘉祐三年,張堯佐去世,仁宗發(fā)牢騷:“臺諫官總以為我用張堯佐,就像唐明皇用楊國忠那樣,會招來播遷之禍。我看也不見得。”一旁的戶部員外郎唐介接口說:“陛下一旦有播遷之禍,恐怕還不如唐明皇。明皇還有兒子肅宗興復社稷,陛下靠誰?”仁宗氣得臉色驟變,卻無反駁理由,沉默良久才說:“立子之事,與韓琦已商量好久了!
韓琦這時正與富弼并相。他容貌凝重,令人望而生畏,但與人相交卻渾厚溫恭,說到小人忘恩負義傾陷自己時,也辭和氣平,如說尋常事。慶歷年間,他與范仲淹、富弼同為執(zhí)政,上朝爭事議論,下殿不失和氣為相以后,用人只據(jù)公議,所用之人未必謀面,甚至也不知道是他所薦。嘉祐三年,他任相不久,就向仁宗進言:應(yīng)該吸取前代儲君不立引起禍亂的教訓,選擇宗室子弟中的賢能者立為太子。仁宗因后官有孕而遷延不定,但生下來的仍是皇女。
嘉祐六年國八月知諫院司馬光也上了立儲札,仁宗讓他把奏疏交給中書,司馬光請仁宗自己宣諭宰相。當天韓琦知道后讓人傳言司光,爭取把建言立儲的奏札送到中書,否則,他作為宰相,欲發(fā)此議,無從說起。
次月,司馬光舊事重提,列舉了相關(guān)的歷史教訓,仁宗叫他將所奏立即直送中書。司馬光遵旨照辦,并對韓琦說:“諸公倘若不及時議定大事。有一天,禁中夜半拿出一張紙,說立某人為嗣,那時天下誰也不敢吭聲了。”韓琦等宰執(zhí)同聲應(yīng)道:“敢不盡力!”司馬光為此已先后七次上書。十月初,仁宗讓韓琦看了司馬光和呂誨的奏章,問宗室中誰最合適。韓琦趁機說:“這不是臣下所敢議論的,應(yīng)出自圣斷。
仁宗曾在宮中撫養(yǎng)過兩個宗室子弟,其一是濮安懿王的十三子,名叫宗實。濮安懿王是真宗的侄子,仁宗的堂兄。宗實四歲進官,八歲時,因仁宗次子出生,被送回王府。其間,仁宗曹皇后也在宮中撫養(yǎng)了自己的外甥女,姓高,名叫滔滔。兩人年齡相仿,頗有點青梅竹馬的味道。
慶歷末年,仁宗無子,對曹皇后說“我們過去收養(yǎng)過的宗實和滔滔都大了,我們?yōu)樗麄z主婚,如何?”于是仁宗的養(yǎng)子宗實娶了曹皇后的外甥女(她就是后來元祐更化時垂簾聽政的高太后),很是熱鬧了一番,宮中盛傳“天子娶婦,皇后嫁女”的說法。如今從宗室子弟中確定皇位繼承人的問題,已經(jīng)刻不容緩,仁宗自然傾向于宗實。
當時宗實正在為父親濮安懿王守喪,朝廷命他起復,授以知宗正寺,以便為立儲作準備。不料他先以父喪、后以生病相推托,不肯上任。韓琦向仁宗建議:“任命知宗正寺,外人認為就是皇子,現(xiàn)在不如立即為其正名。”八月,仁宗正式立宗實為皇子改名趙曙。為了政權(quán)的穩(wěn)定、天下的安寧,范鎮(zhèn)、司馬光等一大批朝臣,忠于信念,勇于犧牲,一再犯顏極諫非臣子所宜言的皇位繼承人問題,而韓琦作為宰相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2.“不豫”繼位
次年三月末的夜里,仁宗突然去世,時距皇子之立僅隔半年。曹皇后制止了內(nèi)侍出宮報喪,派人悄悄通知韓琦等宰執(zhí)黎明人宮。韓琦趕到,即請曹皇后宣趙曙入宮即位。趙曙到場,連說“我不敢做,我不敢做”,轉(zhuǎn)身就走。
韓琦等將他抱住,七手八腳為他穿上黃袍。然后將翰林學士王珪找來草擬遺詔,他一時間驚恐得不知如何下筆,韓琦臨變不驚,吩咐他按自己說的寫。四月一日早朝,韓琦宣讀遺詔,宣布仁宗駕崩,新皇帝已在昨日登基。這位新皇帝就是宋英宗。
英宗的身體確實大有問題。四月八日,仁宗大斂,他在靈柩前狂號疾走,韓琦當機立斷,拉下帷簾,命幾名內(nèi)侍護持皇帝,讓葬禮正常進行到底。見英宗病體如此,韓琦與其他宰執(zhí)商議,請曹太后仿天圣故事,垂簾聽政。
英宗病得不輕,性情也越發(fā)乖張,舉止失常,對內(nèi)侍毫無道理地說打就打。曹太后勸他注意自己皇帝的身份,他也往往出言不遜。雙方左右,都有人多嘴多舌,兩宮關(guān)系逐漸緊張。
3.太后垂簾
太后很不樂意,向韓琦等訴苦,韓琦回答:“我們在外朝,內(nèi)朝護持全在太后。倘若官家有失照管,太后也不安穩(wěn)!碧蠛懿桓吲d地說:“這話是何意思?我當然在用心照管!币娞竽樕E變,其他人都為韓琦說話太重捏一把汗。韓琦依然正色說太后照管,眾人自然也會照管的。”他知道,在這當口,有些話是必須由他來說的。
曹太后垂簾不久,司馬光就上了一奏,重提劉太后天圣戀權(quán)負謗天下的舊事,希望她“成謙順之美,副四海之望”,意在防止母后干政。其后不同場合,韓琦與司馬光等朝臣一再勸說太后忍辱負重,容忍英宗病中可能有的失禮和無理。他們費盡心力地調(diào)和兩宮,用心就在于不讓太后作出廢立的舉動,造成政局的動蕩。
十一月某日,曹太后派內(nèi)侍送一封文書到中書,都是英宗所寫的“歌詞”和過失的舉動。韓琦對著內(nèi)侍當場燒了文書,傳言太后:“太后不是常說官家心神不寧,這些何足為怪!”
與宰執(zhí)面見時,太后嗚咽流涕給韓琦歷訴英宗的不恭,韓琦譬解道:“這是有病的緣故。兒子生病,當母親的能夠不容忍嗎?”參知政事歐陽修也說:“現(xiàn)在太后身居房帷,臣等五六個人只是措大,一舉一動若不是仁宗遺命,天下誰肯聽從?”曹太后默然,她聽出了弦外之音:英宗乃仁宗所立,倘不遵遺命,天下是不會聽從的。
他們再去勸英宗,針對英宗張口就說“太后待我無恩”,韓琦說:“父母慈愛而兒子孝,這不足為道。只有父母不慈,兒子不失孝道,這才值得稱頌。何況父母豈有不慈愛的?”英宗若有所悟,兩宮關(guān)系略有緩解。
即位后的大半年間,英宗身體時好時壞,到這年歲末,他已能夠御殿視朝了。次年,改元治平,英宗已經(jīng)可以不知疲倦地處理政務(wù)。曹太后原對朝政并無興趣,這時卻無還政之意,似與兩宮不和有關(guān)。
在韓琦等朝臣看來,女主垂簾乃迫不得已,久不還政更非盛世之象。臺諫、侍從請求太后歸政的章奏接二連三呈上來,迫使太后撤簾的輿論已到火候。
一天,稟事以后,韓琦單獨留下,要求太后允準他辭去相位,出領(lǐng)州郡。曹太后明白他的意圖,說;“相公豈可求退?老身每日在此,甚非得已,且容先退!表n琦立即稱賀太后還政,賢明超過東漢馬皇后和鄧皇后,追問道:“臺諫也有章疏請?zhí)髿w政,不知決定何日撤簾?”曹太后似有不悅,起身入內(nèi)。韓琦大聲喝令儀鸞司撤簾,帷簾拉開,猶能見到太后背影。
一說,曹太后總把皇帝御璽放在自己宮中,英宗外出巡幸時,她也帶上玉璽同往。韓琦就安排太后與英宗出外祈雨,回宮后他當即以民眾皆歡慰、臺諫有章奏為由,奏請?zhí)筮政。太后惱怒道:“叫做也由相公,不叫做也由相公!表n琦立在簾外,不撤簾就不下殿,曹太后只得被迫還政。
盡管記載頗多異同,但曹太后歸政迫于形勢,出于無奈,在臺諫官一再諫諍下由韓琦主其事則毫無疑問。由于這種制約機制的有效存在,兼之宋代家法對母后干政約束甚嚴,兩宋盡管垂簾稱制的皇太后多達八人,卻從未危亂政局。
二、濮議之爭
1.濮議之爭的原由
英宗親政之初,頗欲有所作為,親自點名把仁宗朝頗有直聲的諫官唐介召入朝,讓他權(quán)御史中丞,做自己的耳目,去彈擊奸 邪小人。但他似乎并不像《宋史》本紀稱頌的那樣,是什么“明哲 之資”。
他缺乏根據(jù)地懷疑人,認定在他立為皇子一事上,三司使蔡襄向仁宗發(fā)過不好的議論,就違反宋代君主不得暗示臺諫 彈劾某官的做法,唆使諫官傅堯俞奏彈蔡襄,遭到拒絕以后,還是把蔡襄攆出了朝廷。
英宗的生性固執(zhí)集中表現(xiàn)在濮議之爭上,這是牽動英宗朝的大事件。
英宗立為皇子時,正在為生父濮安懿王守喪。位居九五之尊以后,血濃于水,他想把生父也升格為皇帝。治平二年(1065年),英宗把已故濮王的名分問題交給禮官和待制以上的朝臣去討論。
按照儒家禮制,帝王由旁支入承大統(tǒng),就應(yīng)該以先皇為父,而不能以本生父母為考妣;秦漢以來那些推尊其生父母為皇帝皇后的做法,都是見譏于當時、非議于后世的。
2.朝臣的態(tài)度
于是,朝臣們很快分為涇渭分明的兩大派。一派主張英宗應(yīng)該稱濮王為皇伯,理由是“為人后者為之子,不得顧私親”。這派以臺諫官為主體,有司馬光、賈黯、呂誨、呂大防、范純?nèi)、傅堯俞?還包括不少禮官和侍從等朝臣,例如翰林學士王珪、判太常寺范鎮(zhèn)、知制誥韓維、權(quán)三司使呂公弼等,聲勢相當浩大。
另一派主張英宗應(yīng)該稱濮王為皇考,理由是“出繼之子,對所繼所生皆稱父母”。這一派都是宰執(zhí)大臣,有韓琦、歐陽修、曾公亮、趙挼?中書大權(quán)在握。雙方各執(zhí)一辭,引經(jīng)據(jù)典,唇槍舌劍,不亦樂乎。
臺諫制度經(jīng)真宗一朝的完善,臺諫官敢言直諫的元氣經(jīng)仁宗一朝的涵育,正進入沛然浩蕩的時期。宰執(zhí)堅持皇考說,激怒了于禮于理都略占上風的臺諫官。臺諫官本來就有監(jiān)督制約相權(quán)的職能,他們認為宰執(zhí)固執(zhí)皇考說就是“臣權(quán)太盛、邪議干正”。
不過,臺諫官對大臣的彈劾最終還需由皇帝的支持,而在濮議中英宗與宰執(zhí)們是坐在一條板凳上。于是,權(quán)御史中丞賈黯被解職出京,知諫院司馬光被免去諫職擔任侍讀,明眼人誰都知道這是在削弱反對稱皇考的臺諫官的力量。到這年十月,在朝的臺諫官只剩下三人。
次年正月,侍御史知雜事呂誨聯(lián)合御史范純?nèi)屎蛥未蠓缆?lián)合上疏,參劾全體宰執(zhí),說他們“拒塞正論,挾邪罔上”,接下去的話也意氣用事了,“請尚方之劍,雖古人所難;舉有國之刑,況典章猶在”,即便不砍頭,也應(yīng)該判刑。
到這地步,英宗不得不表態(tài)。詔書雖沒有接受稱濮王為“皇”,但仍稱其為“親”,并把濮王墳塋稱為陵園,實際上還是將生父與仁宗并列。
呂誨等見論列彈奏不被采納,交還了御史敕告,集體辭職,還放出話來,聲稱與稱皇考派“理不兩立”。英宗召來了宰執(zhí),問他們?nèi)绾纹较⑦@場風波,歐陽修也逼著英宗作出選擇:“留御史還是留我們,唯聽圣旨。”英宗的天平在私心的搖擺下傾向了宰執(zhí),把呂誨等三人貶出京師。
出使契丹剛回朝的同知諫院傅堯俞、侍御史趙瞻和趙鼎得知濮議結(jié)局如此,也不再上朝,在家“待罪”。所謂待罪,是臺諫官行使其正當言事權(quán)的最后一舉,是宋代臺諫言事不屈從于君權(quán)的制度保證。
傅堯俞還拒絕了侍御史知雜事的新任命,他們都要求與呂誨等同進退。英宗只得把傅堯俞等三人也貶為州郡長吏。反對稱皇考的臺諫官都貶黜出朝,京城傳開了“絕市無臺官”的諺語。濮議在君權(quán)與相權(quán)的聯(lián)手壓制下收場,稱皇考派取得了最終的勝利。
3.對于此事評價
濮議之爭,今天看來也許會覺得無聊。但在當時歷史文化背景中,“皇考”派于禮于理都顯得有虧,宰執(zhí)大臣們確有討好英宗的味道。呂誨等臺諫官執(zhí)之愈堅,辯之愈烈,是當時臺諫風氣與職責使然,并不像歐陽修所說的那樣,純粹是以臺諫官為主體的反對派借題發(fā)揮,挑起爭端,不惜去位,博取美名。
不過,這結(jié)局也表明,臺諫的制衡作用最終還須聽命于君權(quán),因而其制約機制作用只有在明君、賢相、好臺諫下才能兌現(xiàn),而滿足三者是十分困難的。濮議也說明了英宗不是“明哲”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