閆姓最早出現(xiàn)于什么時期呢?有回答說是宋代。其實閆姓出現(xiàn)的時間還要早,可推至唐代。見《吐魯番出土文書人名地名索引》。
而閻姓的歷史就早了,戰(zhàn)國古璽可見。
那么閻姓與閆姓是什么關(guān)系?
閆是閻的異體字,《異體字字典》中云:俗用為閻的略字。
如何理解上面的話?
可以理解為:閆是閻的俗體。要知道,在唐代可沒什么簡化字之說,民間對某一字可以有不同的俗體寫法。
那么在閆姓創(chuàng)立之初,可以理解為與閻是一個姓,只是俗寫為閆。
但是在有了“閆”姓的寫法之后,這兩個姓就分化了,閆與閻是分化姓。
關(guān)于分化姓,我們可以舉出很多的例子:如蹇與寋是異體,后分化兩姓;召為邵初字,后分化兩姓;旬、郇同氏,后者為邑化字。西周之筍與后世的荀同字,竹字頭與艸字頭恒通。商代之旬氏與西周的筍氏,與后世的郇、荀本來是一個氏稱,后來才歧而為四。丙姓與邴姓、申屠與信都、逄與逢、卞與弁等等。
為了明晰這個說法,再多說幾句。閆是閻的俗本字,或稱為廣義假借字。
廣義的假借字,還包括按語音相同或相近原則的古今字、異體字、俗本字。
古今字:古已有之,今又造字。新字后來長期使用。如蘇東坡的《石鐘山記》中的“莫”,為“暮”之古字,被“借”為否定副詞“不”、“沒有誰”的意思,故又造“暮”字。
異體字:異體字就是彼此音義相同而外形不同的字。嚴格意義的異體字可以成為狹義異體字,部分用法相同的字可以稱為部分異體字,二者合在一起就是廣義的異體字!豆判债愇摹妨信e出古代文獻中同一姓氏的不同字形:丙或作邴,雍或作雝,郤或作郗,特或作植,藉或作籍,知或作智,瓶或作缾,來或作萊,或作郲。
俗本字:誤認同音或音近的字為本字,用它代替真正的本字,稱為俗本字。陳立注《白虎通疏證》中舉了個例子:價值的“價”,古皆作“賈”,說文無“價”字。漢世多習魯論,時隸書盛行,故多俗字。裘錫圭認為:“我們在前面講過的俗本字,可以附在假借字里!
實際上,我們所講的廣義通假就是通用字的概念。裘錫圭在《文字學概要》中寫道:“通假有廣義、狹義之分,最廣義的‘通假’和‘通用’所指的文字現(xiàn)象的范圍是相同的!敝赋鑫淖种g的通用關(guān)系,古代多用“A讀為B”,“A讀曰B”,“A與B同”,“A與B通”等說法。
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就是通假字本質(zhì)上不屬于錯字或別字,屬于正常的文言現(xiàn)象。裘錫圭認為:古書里有些本有本字的假借字,性質(zhì)跟現(xiàn)在的同音別字并無區(qū)別。在文獻中,有時會見到某字同某字或者某字通某字,這里“同”和“通”的區(qū)別是:“同” 一是表示古今字,即“文中的古體字”等同于“現(xiàn)代漢語中的某字”;二是表示異體字,即同音同義不同形的字。比如孔乙己曾經(jīng)說過的茴香豆茴字的四種寫法,這四種寫法之間就可以說A同B。“通”一般是指狹義的通假字,是指“寫錯或印錯的字 ”通“作者本來要寫的字”。它們是有一定的區(qū)別的。
《異體字字典》把“閆”列為“閻”的異體字,我認為列為俗本字更為恰當。
總結(jié)一下:閆與閻在開始的時候,閆姓只是閻姓的俗寫,后來分化為兩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