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雷州志》記載,崇禎年間,一位來雷州赴任知府的官員,在半路被山賊打劫,官員和他的家人被殺害。比較離奇的卻是,這伙山賊的首領利用這官員留下的文牒和委任狀,大搖大擺的赴任雷州,接替了前任知府,正兒八經(jīng)地做起了知府。一直坐了二年,風評還很好。直到原官員的兒子來到雷州投靠時,發(fā)現(xiàn)了山賊的身份,到當?shù)劐\衣衛(wèi)舉報。最后錦衣衛(wèi)安排了一場宴席,把山賊騙到了埋伏地點一舉拿貨,最后這個冒名頂替的山賊被正法。
如果說《西游記》中唐僧的父親陳光蕊故事是小說杜撰的,電影《讓子彈飛》中麻匪冒充縣長上任是電影虛構的,那《雷州志》的記載應該是真實發(fā)生的。
所以說,古代官員上任途中被土匪截殺又被冒名頂替的事件是可能發(fā)生的,但是發(fā)生的機會卻是很小很小的,基本上都是個案!
比如上述個案,山賊在打劫他們之前估計不知道他們是干啥的,等殺過之后看到文牒才知道,于是一不做不二休才敢冒名頂替。
冒名頂替官員風險極大
冒用官員身份可以一步升天,獲利極大,同時古代又沒有照片、身份證這些先進的技術,必然會有人鋌而走險,那么對于這種行為,古代人是怎樣預防的呢?
第一,文化知識水平難以冒充。古代的官員都是經(jīng)過十年寒窗苦讀從千軍萬馬中殺出來的,他們經(jīng)過了秀才、舉人和進士數(shù)場科舉考試。不管實務能力如何,其知識水平和文化層次必然是極高的。因此哪怕有人鋌而走險冒充官員,也很難冒充官員的文化水平,極易被同僚或下屬識破。
第二,古代官員是流官制。任職期滿后,需向上司或進京述職。屆時會遇見大量的科舉同年或曾經(jīng)認識他的同僚、上司。這種情況下,冒充的人很難躲過熟人。
第三,任何一個赴任的官員,背后都會有一個或大或小的家族宗親。家族宗親中會有很多人前往投靠或者拜訪、祝賀。如有人冒充,他的親屬們不可能認不出來。
第四,古代雖然沒有照片、身份證這些先進措施,但也有類似身份證的防偽手段。如唐朝有魚符,而明朝時,普通百姓出門都需要路引,詳細記錄他的個人體征、籍貫和目的地。而作為官員,自然也會有類似的手段,詳細記錄官員的個人信息,以防止冒充。
第五,犯罪代價高。冒充官員在封建社會是殺頭的大罪,甚至會株連家族。如此高昂的犯罪成本,使大多數(shù)人會打消這個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