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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真不是真兇嗎?

1、省高院已經(jīng)正式宣布張玉環(huán)無罪,并且向他鄭重道歉,關(guān)于張玉環(huán)是不是真兇的問題,已經(jīng)不需要在猜疑了。疑罪從無,是刑事案件的一個原則問題,決不允許宣布無罪再留下尾巴,不然的話,還會有更多的人收到冤案之害。

2、整個辦案,根本談不上符合辦案的兩個精神,從兩個細節(jié)就可以看出來:

第一,從案發(fā)(1993年10月)到終審判決(2001年),經(jīng)歷八年之久。說明什么?說明公檢法內(nèi)部也有很多不同意見,爭執(zhí)不下,矛盾重重,案子難以下判,實際上核心的問題就是一個:沒有靠譜的證據(jù)。

第二,以特別殘忍方式殺害兩名兒童,后果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但是奇怪的是,一審、二審都是只判了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如果案子沒有問題,殺害一個兒童,判死刑立即執(zhí)行也沒問題。為什么這樣判?說明法院也認為這個案子問題很多,迫于壓力,只能做出留有余地的判決。

3、對死去的孩子公平嗎?

實際上,張玉環(huán)案已經(jīng)證明是一個冤案,無需爭議了。

如果張玉環(huán)不是兇手而判他死刑,不能說對孩子就公平了。把無辜的人繩之以法,實際上是在不公平的基礎(chǔ)上更不公平。

孩子的公平,只能是等抓到真正的兇手,除此之外并無更好的辦法。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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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已定無罪釋放了!你們當攪屎棍嗎?

或者是別有用心!

中國法制越來越健全,疑罪從無,這是常識了,任何罪要有證據(jù)支撐!

不要當法盲,也不要使壞心眼,大眾的眼睛雪亮的!

感謝王飛律師團隊一直幫助張玉環(huán)打官司,才看見法律彰顯正義!

也希望今后杜絕冤假錯案,讓真兇繩之以法,少些人為人間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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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是真兇了,你以為法律是兒戲嗎?想抓人就抓人,想放就放?江西高院已經(jīng)給張玉環(huán)賠禮道歉了,這還不能說明他是清白的嗎?你知道國家機關(guān)向普通百姓賠禮道歉是什么概念嗎?

這個案件當時案發(fā)所在地派出所所長已經(jīng)已經(jīng)被查了,你還不知道嗎?

俗話說,冤有頭債有主,死去的孩子再怎么冤枉,你也不能冤枉好人,找一個無辜的人來,刑訊逼供,嚴刑拷打,屈打成招,然后說,你看我們破案了,就是他!

命案是破了,皆大歡喜!如果你是張玉環(huán)的話,你開心嗎?

你以為張玉環(huán)被冤枉是好事情嗎?你以為你自己不會被冤枉嗎?如果你自己要被冤枉至死的時候,你還會考慮到兩個死去孩子的冤枉嗎?

朋友,勸你看問題,看長遠一點,全面一點。

張玉環(huán)只是所有被冤枉的普通人中的一員,代表我們所有無辜的人,因為每一個案件的偵破都可能會有多個嫌疑人,逐漸排除,最后找到真兇。

以后還可能有許多案件,辦案人員可能會找你做筆錄,問情況,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只要堅持法律程序公平正義,就不用擔(dān)心被冤枉。

對于我們普通人來說,我們更應(yīng)該關(guān)注的是自己有沒有可能被冤枉,會不會被冤枉坐牢,張玉環(huán)為什么會冤枉坐牢27年,而不是盯著這個案子有沒有破,張玉環(huán)是不是嫌疑人,他還有沒有嫌疑……這是辦案人員的職責(zé),與我們的普通人無關(guān),破案、搜查嫌疑人是警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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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出真兇,才能真正還張玉環(huán)一個清白!也是對死童家屬一個告慰!如今這個存疑無罪,讓人感覺沒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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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自己心里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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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jù)不充分,只要沒抓住真正的兇手,他就是嫌疑對象。但愿那兩個孩子早日得到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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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兇講究的是證據(jù),沒證據(jù)或者是證據(jù)不足的情況下都不能定罪。不能一個案子沒破,又制造新的命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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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全中國最大的嫌疑人,還有他那個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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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說!百分之十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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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兇沒找到,張玉環(huán)就脫不了嫌疑。但愿他問心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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