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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治的必然結(jié)果。一朝天子一朝臣,上梁不正下梁歪。清官執(zhí)政時風清氣正,貪官當?shù)罆r貪腐橫行。明君國興,昏君國衰。治標不治本,治民不治官,治異己不治同僚。沒有法治,人亡政息,一切枉然。貪官殺不盡,歪風吹又生。

制度是管根本、管長遠的關鍵。沒有好的制度,好人也會變壞。有了好的制度,壞人才會變好。

民主是個好東西,法治才是硬道理。

最佳貢獻者
2

朱重八這個皇帝自示堪高,過高估量了自己確定的規(guī)章制度和工資待遇,圣賢有云好制度壞人干好事,壞制度好人辦壞事。其出發(fā)點民為本的本意是好的,但工資收入不足以養(yǎng)家糊口安身立命,就會出現(xiàn)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曾規(guī)定凡官員貪污受賄達6O兩者會被千刀萬剮,他說剝了天下百姓,朕在替天下百姓剝你的皮,其女婿駙馬爺歐陽倫成了第一個刀下之??,任憑公主萬般求情,亦絕殺不讓。還送駙馬皮于公主令人窒息。憑心而論朱元璋規(guī)劃的國家制度體系是完善的,其六部體系今天仍在延用,為何如此苛政猛于虎,仍有萬千貪官污史以身示法,值得借鑒?本人以為朱元璋隨有一定的政治宏量,但決非一個懂國際民生經(jīng)濟為本的經(jīng)濟霸主。他規(guī)定朱姓皇親國戚子子孫孫為百姓而奉養(yǎng),此乃亡國之策怎會長久。也嬌生慣養(yǎng)了群大明王朝吃喝玩樂的蠢子愚孫,再有他輕示工商貿(mào)易也是大忌,不興農(nóng)商制造業(yè)何只收稅養(yǎng)官收銀,南宋那么弱但以其經(jīng)濟發(fā)達水品和官員工資待遇是史上最高的,這個胡涂皇帝僅可笑的規(guī)定了天下富人巨商,不可以穿錦衣玉食,和豪宅萬田。更粉未倒置的令老百姓農(nóng)民穿華麗的衣服怎么會這樣,真是甜掉了大牙。以六部九聊和州縣接待為例,公來送往吃吃喝喝再所難免,官員們不可能拿自己的工資奉祿去請吃請喝?所以低工資干天下最難事,生再太祖朝真是苦B生不如死亦。所以到其孫朱充文執(zhí)政時官員們也就有了變通之法,多以巧奪暗霸百姓田產(chǎn)租稅為主,來維持自己的清貧生活。憂以萬歷以后更加肆無忌憚,天下百姓多無田產(chǎn),以租種土豪官家田地為生,以大明王朝的一兩銀子約合今天600元幣值。一畝田地如無災可收約八兩銀子,但土豪列紳們確明拿暗搶要收11兩銀子,加上不合理的王族供養(yǎng)制度大明王朝也不會順利的前行下去。更何況其工資還不能按時發(fā)放,財政節(jié)拮入不敷出,官員們不去貪污腐敗陏何以養(yǎng)家活口,如果朱元璋當年知高薪養(yǎng)廉的話大明王朝也許養(yǎng)活四百年也未可知。










3

明太祖朱元璋在建立了大明王朝之后,制定了殘酷的反貪刑法,掀起了規(guī)模宏大而又無比殘酷的反腐肅貪行動,前后殺掉貪官污吏多達15萬余人,其反貪決心之大、肅貪力度之強,可謂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可就是如此嚴酷的肅貪行動,大明貪官依然屢禁不止,貪污之風依然橫行,貪污手段依然層出不窮,完全沒有開國應有的風清氣正景象。究其原因,固然有官員們不自覺的因素,但更為重要的,是朱元璋的工資制度出了問題,具體來說,就是由于他的低薪制度所導致的。

明朝的工資標準

明朝官員的俸祿標準是這樣的:

正一品和從一品,分別為年俸米1044石、888石;

正二品和從二品,分別為年俸米732石、576石;

正三品和從三品,分別為年俸米430石、321石;

正四品和從四品,分別為年俸米288石、252石;

正五品和從五品,分別為年俸米192石、168石;

正六品和從六品,分別為年俸米120石、96石;

正七品和從七品,分別為年俸米90石、84石;

正八品和從八品,分別為年俸米78石、72石;

正九品和從九品,分別為年俸米66石、60石。

根據(jù)《明史·食貨二》記載:

“於是戶部定:鈔一錠,折米一石;金一兩,十石;銀一兩,二石。”

也就是說,在明朝,一兩白銀可以買到兩石大米,那么正一品官員一年大概俸祿是522兩白銀,從九品30兩白銀,而在明朝一石約等于現(xiàn)在的95kg,按照現(xiàn)在米價大概5元/kg計算,我們就可以大概得出明朝官員們的工資水平,那就是最高的正一品:1044石*95kg/石*5元/kg=495900元,最低的從九品:60石*95kg/石*5元/kg=28500元。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明代官員的年工資水平大概就在3萬元至50萬元之間(我們姑且取整數(shù))。

明代官員工資真的低嗎?

那么,明代官員們年收入大概3萬元至50萬元的水平,算低嗎?答案是肯定的!具體原因如下:

1.一個人要養(yǎng)活一大家子人。古代不像現(xiàn)代一樣,只要成年了,一大家子人都出去工作,在古代,官家婦女是不會出去工作的,她們大都在家閑著,最多就做做女紅和家務,也就是說,一名官員的收入通常就是一家人的收入,一大家子人就指這那點收入過日子?晒糯质且粋一夫多妻的社會,官員們一般都有討小妾的習慣,少則一兩個,多則七八個、十幾個、幾十個的都有,很少有一夫一妻的,而這樣一來,孩子必然也會相對較多,因此,官員的收入一平均到每個家人頭上肯定就很低。

2.官員日常開銷很多。一名官員的收入除了要維持家人的生活之外,平時日常要開銷的地方還很多。首先,即便是再小的官,家里也還要養(yǎng)幾個干雜活的仆人丫鬟,這就得給人家發(fā)工資;其次,逢年過節(jié),同僚之間要迎來送往,為了官位前程,還要給上級送點禮,打點打點,又是一筆大的開支;還有,衙門內(nèi)還有一大幫干活的人,這部分人的工資國家是不撥的,必須要靠他自己的俸祿來養(yǎng)活,這也是一大筆開支;最后,我國歷來就有做官入仕、衣錦還鄉(xiāng)、光宗耀祖的傳統(tǒng),做官一世,并不單單是為了干活的,他們偶爾還得娛樂娛樂,享受一下,一年下來,這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以上這些,還算是生活作風相對較好的了,要是個別官員生活作風不好,整日沉湎于鶯歌燕舞、聲色犬馬的,那開支就更大了!

3.朝廷不能按時足額發(fā)放工資。其實,即便是滿打滿算的話,明朝各級官員的工資都是很低的,可就是這樣,朝廷還依然不能按時足額發(fā)放,每個月官員們?nèi)ヮI俸祿時,往往只能領到一部分,剩下部分則被折算成其它生活用品,等價發(fā)給他們?呻m說是等價,但官員們都是不樂意的,因為朝廷發(fā)放的東西并不一定是他們所需要的,吃又不能吃,只能白白的浪費掉,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官員們的生活水平。

低薪造成了貪污之風橫行

從以上大明官員的收入水平與開支的對比當中,我們不難看出,當時大明的官員,如果真的只依靠俸祿過日子的話,那是相當艱難的,僅僅只夠他們糊口而已。可千里做官只為錢,大明官員們寒窗苦讀十幾、幾十載,除了要施展政治抱負之外,他們也想享受享受,也想讓自己和家人過點好日子,因此,大部分(除極少數(shù))官員為了維持相對體面、富足的生活,往往費盡心思,貪污受賄、撈取外快,以貼補家用,由此也產(chǎn)生了比如“淋尖踢斛”等諸多稀奇古怪的貪污手法,這才是導致明朝貪污之風橫行的根本原因所在。

結(jié)語

綜上所述:明朝固然國富民強,但卻貪污之風橫行、貪官污吏和貪污現(xiàn)象層出不窮也是不爭的事實,這一方面有官員們自身約束不夠的主觀原因,但最重要的,還是明朝過于低薪的工資制度所導致的,3至50萬元的收入,對明朝各級官員來說,是很難維持正常生活的,因此,如果不從制度上來解決,單靠雷厲風行肅貪的話,完全是治標不治本的行為,是很難從根本上消除貪官污吏的,這才是朱元璋肅貪效果不顯著、貪官污吏和貪污現(xiàn)象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所在!

4

俗話說“物極必反”,明朝的貪官就是這樣形成的,明朝的官員有兩個極端,一是明朝官員的俸祿是最低的,低到世人無法想象,二是明朝懲治貪官是最嚴厲的,最狠的時候只要貪污一兩銀子就給剁了。

朱元璋是從底層爬起來的,看慣了官吏的貪污腐敗,欺壓百姓,所以建立大明后,對貪官制定極其嚴厲的刑罰,只要發(fā)現(xiàn)貪污,最輕的都是發(fā)配充軍,貪污在60兩以上的,直接就給剁了,還有各種慘無人道的死法,比如抽腸、抽筋、剝皮實草,到后來甚至出現(xiàn),只要貪污一兩銀子就照殺不誤的事例。

明朝最大貪官,嚴嵩。

盡管這樣,明朝的官員貪污屢禁不止,越來越多,朱元璋晚年都苦惱,為什么天下的貪官這么多,像割韭菜一樣,早上剛殺完晚上又冒出來了,除開人性的腐化原因外,更直觀的原因是,老朱家對官吏實在太刻薄,明朝的官吏,俸祿史上最低,單靠工資的話,根本無法讓家人吃飽穿暖,又想馬兒跑,又不想給馬兒吃草的局面,可謂是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圖為明代葉縣縣衙。

朱元璋建立明朝初期,官員實行“節(jié)撙國用”的政策,所以俸祿本就很低,期改變了幾次,到了洪武二十年,正式確定了官員俸祿的數(shù)額,只給祿米,正一品是月87石,從一品74石,正二品61石,從二品48石,正三品35石,從三品26石,正四品24石,從四品21石,正五品16石,從五品14石,正六品10石,從六品8石,正七品7.5石,從七品7石,正八品6.5石,從八品6石,正九品5.5石,從九品5石。

明朝最出名的清官,海瑞,他的女兒就是被餓死的。

這是個什么概念呢,一個七品知縣每月支米7石,如果全部用來吃,勉強夠3口之家口糧,但還有穿的、用的,知縣個人的開支,根本無法開支,一般攜家?guī)Э谟欣先诵『⒌模依锶硕】隙ǔ^5口,那就只能餓著肚子了,所以《明史》有說“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廿二史札記》也說“明官俸最薄”。朱棣以后,俸祿還不全發(fā)祿米,扣除一部分折成紙鈔、布俸等東西,稱為折色,打個比方,七品知縣折色后,月俸僅有米1石,銀2.3兩,鈔30貫,那就更養(yǎng)不活了。

君臣關系最惡劣的,當屬明朝。

朱元璋定的這個標準,在明初,官員勉強能維持,要命的是這個俸祿是200年不變的國策,社會在發(fā)展,經(jīng)濟在恢復,消費水平也在提高,而官員的俸祿一直沒變化,這就使得官員更加拮據(jù),特別是中下等官員,打個比方,廣西道御史劉準,月俸米僅1.5石,妻女先后餓死,自己欠下30石米的外債無力償還;成化年間的狀元羅倫,在福建任職市舶副使,因官俸微薄,只能街邊賣字畫為生;當年的大學士張瑛數(shù)次向皇帝打報告,請求增加七品以下官員俸祿,被無情駁回,所以你說,明朝的官員為什么要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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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痛恨貪官,嚴懲貪污腐敗。但是天高皇帝遠,下面的情況,上面也不可能全部掌握。

所以仍然有大貪官的存在,古代對官員的監(jiān)督主要還是上級對下級的監(jiān)督,官員是對朝廷負責。老百姓,僅僅是被管理的對象。

皇帝再厲害,也不可能對所有的官員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法律再嚴厲,也不可能包羅萬象,最終還是要由人來執(zhí)行法律。

朱元璋嚴懲貪污腐敗,主要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 第一個階段主要是針對真正的貪官污吏。

事實上,洪武初年,貪污腐敗已經(jīng)比較嚴重。如果不嚴肅處理,可能引發(fā)新的農(nóng)民起義,在這個階段。朱元璋通過嚴刑峻法來嚴懲貪官。

據(jù)說官員只要貪污60兩銀子,就會被判處死刑。這個階段的反腐敗措施,還是比較嚴厲的。所以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并沒有在全國形成良好的行政風范。思想工作沒有做到位,法律的作用是有限的。

嚴刑峻法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很多官員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沒過幾年,以前的官場陋習又開始重現(xiàn)官場。

  • 所以,朱元璋在第二個階段發(fā)動了下層群眾。

據(jù)說底層農(nóng)民可以檢舉貪官的。事實上,民眾也確實檢舉揭發(fā)了很多貪官污吏。這個階段的反腐敗措施是非常有效的。

因為有底層老百姓的支持。所以第二階段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全國形成了比較好的官場風氣。

可以說洪武年間。還是存在風清正氣的時候。而且有比較長的一段時間,社會風氣還非常的好。實話實說,還是有效果的。

  • 朱元璋治貪的第三階段就比較復雜一點,至于說明朝后期還是有大貪官的話。這些貪官污吏聚集財富的方式,可能已經(jīng)不是簡單的“貪污受賄”。

朱元璋為了防止功臣集團的叛亂行為。采取了比較嚴厲的措施。

這一階段的反腐,是與剪除謀反集團相結(jié)合的。所以表面上,仍然存在貪污現(xiàn)象。

但是這種貪污現(xiàn)象其實跟民間的貪污受賄是有區(qū)別的。大家想一想,其實很多明朝的高級官員在戰(zhàn)爭的進程中,通過收繳敵人的“金銀財寶”,也是可以發(fā)大財?shù)摹?/p>

所以到朱元璋晚年,確實還存在大貪官,但是這些大貪官,已經(jīng)不是普通的“貪污受賄”,他們的金銀財寶,主要不是來源于地方行政管理的權(quán)力尋租,而是很多歷史舊賬,比如靠戰(zhàn)爭掠奪等等劣跡被檢舉出來的貪污行為。

這種類型的貪污現(xiàn)象,是不能否認朱元璋時代的“清正廉潔”的官場風氣的。

所以,總的來說,朱元璋式的“治貪”還是非常有效的,不能簡單的認為,封建時代就沒有嚴懲貪官的好辦法,就沒有嚴懲貪官的成功案例。

實話實說,朱元璋就是中國歷史上少有的嚴懲貪官的成功案例、典型案例。

我是@龔柳輝 請關注我,和我一起走近歷史與現(xiàn)實。歡迎大家評論、點贊、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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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皇帝對貪腐深惡痛絕,貪污500兩紋銀殺無赦。貪官層出不窮是當官發(fā)財就是文人的教化理論作怪!官員抱有幻想,覺得不會被皇上發(fā)現(xiàn),又加上官官相護小貪養(yǎng)大貪形成貪污腐化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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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說歷史,我是游子dream。

常言道:人性都是貪婪的。真正能做到兩袖清風的人少之又少,更何況是生在以勤儉治國的明朝呢。

眾所周知,大明開國皇帝朱元璋,因自小受到元朝貪污腐敗的迫害,特別痛恨那些貪官污吏,所以在他建立明朝后,便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 ,對于貪污人員,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懲不貸,且編制的刑罰聽來就令人毛骨悚然,如:抽腸、閹割、挖膝蓋,更有甚者活剝?nèi)似,而對于貪污的銀兩只要超過60,直接處死。如此嚴令,仍然斷不了當朝官員的貪念。我們所熟知的郭桓案,當時貪污的銀兩超過千萬,涉及的官員不勝其數(shù),前后共處死了三萬多人。

這場空前絕后的歷史貪污案,曾在大明掀起了一股熱潮。朱元璋以非凡手段,本以為可以起到殺雞儆猴的效果,殊不知還是有人投機取巧,踩著紅線繼續(xù)干。

看似朱元璋采取的措施滴水不漏,其實若細細品來,還是存在許多不足之處。因為當時明朝官員的俸祿真的極少,幾乎供養(yǎng)不了一家人的開支,皇帝只知道以儉治國,卻沒考慮到官員們的實際情況,這便導致了一些人寧愿觸犯國法遭受嚴刑,也要甘冒風險,利用職務之便貪點金銀。

總結(jié)

朱元璋之所以反腐失敗,是因為他沒有實行一套完善的體系,制定法律也只是治標未治本,因此貪污現(xiàn)象才會延綿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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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子曰讀歷史,你的問題我來回答。

我們知道,明太祖朱元璋一生最痛恨兩種人,一種是奸商,另一種就是貪官。因為我們這位朱重八先生從小家里貧窮,做過乞丐,當過和尚,由于貪官污吏的腐敗,導致父母餓死,兄弟失散。所以朱重八從小就發(fā)誓,一定要嚴懲貪官污吏。

朱元璋開展雷厲風行的肅貪運動,歷時之久、措施之嚴、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殺人之多,為幾千年封建歷史所罕見。

第一,反腐治貪歷時之久在各個朝代首屈一指。朱元璋在位期間發(fā)動并全程領導了六次史上最大最嚴的反腐肅貪運動。上至皇親國戚,下至黎明百姓,從朱元璋登基以來便如火如荼的開展了。

第二,殺人之多令人瞠目結(jié)舌。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朱元璋在位懲治貪官期間,總共殺死了15萬人左右。大批不法貪官污吏被處死,包括開國將領朱亮祖,女婿都尉歐陽倫,其中甚至因為郭桓案、空印案牽連而殺死數(shù)萬名官員。

第三,手段之狠、刑罰之酷曠絕古今。一旦有人貪污了,等待他的將是“剝皮、露肋骨、斷手指、斷手、斷膝蓋”等酷刑,這些刑法聽起來就有些毛骨悚然。更要命的是,有個東西叫做“剝皮揎草”,就是將貪官的頭皮剝下來,然后用檸檬草填充成人頭的模樣,放在各個州縣衙門升堂的大堂之上,用以時時刻刻提醒官員不可貪贓枉法,否則下場就是剝皮的結(jié)局。

第四,設立大明律和大誥三編。朱元璋訂《大明律》,編《大誥》,對懲治腐敗做出詳細規(guī)定,并嚴厲執(zhí)行。同時,朱元璋下令將《大誥》全民普及,分發(fā)到各個家庭里去,一旦犯法了,官府執(zhí)法時,凡是家里藏有《大誥》的,就可罪減一等,反之,要罪加一等。同時《大誥》還被列入必修課,就連科舉考試也從里面出題,一時學習《大誥》蔚然成風。

最后,設立登聞鼓和民間越級檢舉制度。為了避免官官相護,朱元璋在午門設立“登聞鼓”,一旦有人敲打登聞鼓,便可上達天聽。為了讓下級官吏有更多的參政機會,朱元璋打破常規(guī),規(guī)定不論朝廷官員品級均可參加早朝,上殿言事,有隱情還可單獨召見。朱元璋不僅允許民告官,還準許越級上報,檢舉揭發(fā),甚至鼓勵老百姓直接將貪官污吏扭送至京城治罪。所以,在明朝,你在京城看到一群衣衫襤褸的老百姓押解著貪官污吏也不足為怪了。

盡管朱元璋反貪決心大、力度猛、出奇招,使腐敗現(xiàn)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也一度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但遠未達到徹底清除腐敗的根本目的。

有明一朝兩百余年,出現(xiàn)過許多巨貪,比如正德朝的權(quán)臣江彬,被抄家時,也搜出“黃金七十柜,白金二千三百柜”。嘉靖朝的嚴嵩和嚴世蕃父子,查抄時的家產(chǎn)無數(shù),據(jù)《涇林續(xù)記》記載:

掘地深一丈,方五尺,四圍及底,砌以紋石,運銀實其中,三晝夜始滿。

那么為什么明朝還會有那么多的巨貪呢?原因其實很簡單,《廿二史札記》的作者趙毅提出了一個定律:

賄隨權(quán)集,權(quán)在宦官,則賄亦在宦官;權(quán)在大臣,則賄亦在大臣,此權(quán)門賄賂之往鑒也。

也就是說:權(quán)力導致腐敗,權(quán)力在宦官,那么宦官腐;權(quán)力在大臣,那么大臣跟著腐敗,這就是權(quán)力和貪腐之間的關系了。

一句老話說得好,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只要人心有貪念,貪官是殺不完的,腐敗是斬不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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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作為出生普通的草根皇帝,當然知道官員腐敗的影響。 因為自己經(jīng)歷的影響原因,所以朱元璋成為皇帝時,對官員腐敗的處罰大幅度加重。 朱元璋成立明朝時,以嚴格的法律要求明朝人民,并希望將《大浩》等有關司法的書分發(fā)給各家庭。

不管是將貪官制成“人皮草人”,這種嚴厲的刑罰外,但是對于治理貪官卻依然沒有作用,明朝的腐敗現(xiàn)象依然是那么多。朱元璋對貪官污吏的管理相當嚴格,他認為這一點要百姓共同監(jiān)督,他甚至下令要挨家挨戶搜查,看哪一戶沒有他所發(fā)的法律的書籍,如果搜到?jīng)]有就要加罪,他認為所有民眾都應該了解律法知識。他后來把這一條寫進大明律法中。

不管是不是大力懲罰貪官將他們制成“人皮草人”,還是明代大力反腐敗,為什么卻越反越多?在這個法制的明代,法律明顯偏于懲罰貪官。 對普通法律犯罪的處罰是鞭打、拐杖、徒、流、死的種類。 但是,對腐敗的官員來說,凌遲、抽腸、刷牙、秤桿、閹割、挖膝蓋等,只要聽到名字就會害怕。 官員貪污一貫鞭刑70增加10板。 貪污金額達到六十兩直接處死。

這次處決不是簡單的殺傷,而是在各州縣設立的“皮場廟”的旁邊,在眾多的觀眾下命令死刑的貪官活剝皮,然后在人皮中填充草料,制作人體標本掛在官員面前,以警告官員為目的。 這只不過是其中之一。 朱元璋自己看了之后,還說:“我自己看,嚇了一跳”。 說明明代的朱元璋所設立的這種酷刑確實存在。

按理說有如此殘酷嚴厲的刑罰,貪官污吏應該不敢再犯才是,為什么還是屢禁不止呢,但是經(jīng)過對比卻反差極大,這種苛刻的刑法應該讓官員心存恐懼,害怕貪污,但在明代出現(xiàn)了“早晨殺死生活犯”的現(xiàn)象。

早上殺了貪官,到了晚上,發(fā)現(xiàn)貪官還在犯罪。 后來朱元璋明白貪官不怕這種折磨,也有比這種折磨更可怕的事。 這是官員的工資極低。 明朝朱元璋認為官員應該少給報酬,站在道德高度,使人們能夠以官員為榜樣,但當時很少的俸祿根本養(yǎng)不活官員的一大家子,月薪才五兩銀子,在生存的巨壓之下,自然會有人想要鋌而走險。

官員工資低外還有封建制度的原因:在明代封建制度中,官員的權(quán)力極大,大部分機會和權(quán)力都歸官員所有,官員缺乏這種政治權(quán)力和監(jiān)督管理,僅靠法律的嚴厲處罰是無法控制腐敗現(xiàn)象的。

朱元璋只是想用法律的刑罰根除貪污腐敗,顯然是螳螂擋車。 沒有根本改變,他對腐敗的失敗并不意外。 朱元璋方面要求官員像君子一樣清廉的態(tài)度,行圣賢忠孝的義,但朱元璋的心中確實有自己的官員被當作奴隸對待,受到警惕。

只有制度本身是不可能實現(xiàn)的,他反腐敗的失敗現(xiàn)在可以預料。這就跟現(xiàn)在的某些企業(yè)一樣,要求員工要有狼性,像狼一樣干活做事,卻只給狼吃草一樣諷刺。


各位網(wǎng)友,你們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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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說中國古代哪位皇帝最恨貪官,那非朱元璋莫屬了,朱元璋在沒有當皇帝之前只是一個窮苦的農(nóng)民,每天給地主放牛,最大的夢想也不過是能夠吃上一頓飽飯。

可是這個美夢被元朝那些貪官給打碎了,朱元璋的父母、兄弟都因為貪官污吏的橫征暴斂而活活餓死,所以他對官員貪污可謂深惡痛絕,眼睛里絕對容不下一粒沙子。

明太祖朱元璋倡導廉政,極力推崇“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16字的《戒石銘》,明令各府州縣俱立戒石于衙署堂前并建亭保護,故有“戒石亭”之稱。

明朝對于關于貪污的懲罰也可以算得上歷朝歷代以來最嚴苛的了,官員貪污60兩銀子就要處死。

可見老朱是動了真格的,要把他的大明朝建立成一個沒有貪官的盛世乾坤。

朱元璋在位31年,前后處死的貪官總數(shù)多達15萬。然而,嚴刑峻法止貪卻收效甚微,貪腐之風愈演愈烈。

究其原因,半閑認為:

一、明初的朝廷財政困難

明朝初期財政極度困難,長期用兵耗費巨大而收入不多,朱元璋甚至被迫靠濫印鈔票維持開支,而減少官員俸祿也是節(jié)約的一種不得已的辦法,而由此反而迫使官員在俸祿微薄的時候又不得不貪污受賄,彼此形成惡性循環(huán)。

二、明朝官員的工資水平過低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明朝的文臣武將的收入,應該是最低的一個朝代。有道是,千里做官只為錢,官員們連自己的生活都難以為繼,更不要說官場上的迎來送往了。

在明朝276年的歷史上,只有一個人例外,那就是海瑞。他在任淳安知縣時,每年只在他母親過生日那天買二斤肉?h里人看到海瑞賣肉,轟動一時,人們都奔走相告,好似全年最大的新聞一樣。

隨著海瑞的官聲漸著,官位也越來越高。但每當他被任命為一方大員時,當?shù)氐墓賳T集體上書辭職,因為在海瑞手下任職,連飯都吃不飽?梢,當時明朝官員的薪水何其微薄。

小結(jié):朱元璋朱一邊手持大刀,一邊手里沒有甜棗給人家,所以后來者不怕他的大刀,前赴后繼的繼續(xù)貪。就好比十人一天的活兒,要一人一天干完,就是神人也做不到,那么一日瞞得,二日虛報,三日壓力下來就要想著旁門左路。而這種苦干精神又很合我們的習慣,定一個臆想的目標,也不調(diào)研不合算可不可能實現(xiàn),縱使?jié)姵雒闪藗性本也不可長久。所以明朝的貪污現(xiàn)象屢禁不止,朱元璋殺了一批還有一批,明朝的貪腐之風愈演愈烈。

很明顯待遇過低肯定不行。一方面,官員掌握著刑賞大權(quán)。一方面,自己老婆孩子的生活都成問題,徇私枉法的例子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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