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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被美軍抓獲后,審判他的主審法官先后有兩個,他們分別是里茲賈爾?阿明和阿卜杜勒?拉赫曼,這兩人都是庫爾德人。由于薩達姆曾鎮(zhèn)壓過謀求獨立的庫爾德人,庫爾德人還是比較仇恨薩達姆的。美國如此安排,顯然是想借刀殺人,盡快除掉這個和美國長期作對的伊拉克前總統(tǒng)。

不過,讓美國沒想到的是,先上任的主審大法官阿明卻是一位忠于職業(yè)操守的人。對于美國多次要求他為薩達姆多攬罪、早定罪、并判處他死刑的暗示,阿明始終不為所動,而是堅持原則,讓薩達姆和他的辯護人暢所欲言,為自己做辯解。薩達姆也確實運用自己的口才,把很多事實真相都講了出來,說明他執(zhí)政時完全是在履行作為總統(tǒng)所應該盡的職責,并對美國干涉伊拉克內政和兩次打擊入侵伊拉克大加抨擊。

美國對阿明放任薩達姆在法庭上高談闊論的做法深為不滿。在美國人看來,阿明根本無意判薩達姆死刑。并且,如果任由薩達姆這么把事實真相都說出來,對美國而言是很不利的。所以,在美國的操作下,阿明很快就被解職。

接替阿明的就是拉赫曼,他是一位完全聽命于美國和伊拉克臨時政府的大法官。果然,他在審訊時,根本不給薩達姆說話辯解的機會,而是完全憑自己的主觀臆斷,控制審判的進程。拉赫曼的簡單粗暴,招致薩達姆律師團的強烈反對,他們以退場相威脅,要求拉赫曼審判薩達姆要客觀公正。但拉赫曼依然我行我素,按照美國人的意思,堅持判決薩達姆絞刑。薩達姆曾向拉赫曼提出,希望以槍決代替絞刑,讓自己死的有尊嚴一些,但被拉赫曼一口回絕。
(阿卜杜勒?拉赫曼)

薩達姆宣布被判絞刑后,阿明曾大義凜然的站出來反對,可他的話又有誰聽呢?最終,薩達姆還是被執(zhí)行絞刑,走完了他頗具爭議的一生。

薩達姆死后,原本以為為美國人做了件大好事的拉赫曼,會得到美國的重點照顧和保護。殊不知,拉赫曼作為美國的使用工具已沒有了利用價值,他一卸任主審法官,便被美國棄之不顧了。此后,拉赫曼不斷受到死亡威脅,他每天都生活在恐懼和不安當中,可謂是惶惶不可終日。最終,拉赫曼精神崩潰了,他選擇了出逃,希望以此擺脫這種噩夢般的生活?删驮谔油龅穆飞,他還是被支持薩達姆的人殺掉了。

同是法官,阿明可以做到不媚上,不欺下,堅持原則,客觀公正,他最后做到了全身而退,安然無恙。而一心趨炎附勢的拉赫曼,雖然在審理薩達姆的案子時,似乎風光無限,也很討美國人的歡心,但處死薩達姆之后不久,就慘遭殺身之禍,還留下一個壞名聲,報應來的可以說又快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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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惡到頭終有報,世上總有正義在。


薩達姆被捕后,伊拉克臨時政府總理阿拉維,給小布什打視頻電話,商討怎么處置薩達姆。

阿拉維率先說出想絞死薩達姆的想法,小布什豎起了大拇指,稱贊“這是個非常棒的主意”。從這一刻起,薩達姆的命運就已經被決定。

但美國是“民主”國家,伊拉克新政府也被美國視為中東的模范,薩達姆獨裁的那一套肯定行不通,于是美國出錢建了一個臨時法庭。

當時伊拉克并沒有審判戰(zhàn)爭罪、反人類罪方面經驗的法官,于是有西方法律專家建議,由國際法官參與薩達姆的審判。

但伊拉克方面并沒有掌握,能對薩達姆處以極刑的證據。一旦國際法官介入,美國的如意算盤肯定會落空,所以法官只能在伊拉克選。

為了致薩達姆于死地,美國費盡心思找來了庫爾德法官阿明。因為眾所周知,庫爾德人普遍都怨恨薩達姆。

然而阿明卻是一個非常有正義感的法官,雖然他對薩達姆沒有什么好感。但他認為法律就是維護公平和正義的,人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包括薩達姆這樣的獨裁者。

阿明不僅對薩達姆非常有耐心和有禮貌,而且還給予薩達姆為自己申辯的機會。

美國和伊拉克臨時政府,對阿明“軟弱”的表現非常不滿意,于是阿明“主動”辭職了。

為了不讓“阿明事件”重演,美國又找來了一名庫爾德法官拉赫曼,并把他專門送到美國,進行秘密培訓。

拉赫曼接手審理后,態(tài)度非常強硬,根本不給薩達姆任何辯解的機會。及時薩達姆和律師團集體退庭抗議,也沒有任何作用。

薩達姆自知求生無望,就向拉赫曼請求判個體面的死法,比如槍決。但拉赫曼不僅沒給他這個機會,還宣布在伊斯蘭教最神圣節(jié)日——屠宰節(jié),絞死薩達姆。

伊拉克人對比非常不滿意,他們普遍認為在屠宰節(jié)絞死薩達姆,不僅是對薩達姆的侮辱,更是侮辱整個伊拉克人。

對美國無可奈何,伊拉克把所有的仇恨都對準了拉赫曼,而臨時政府迫于壓力,也就給予不了拉赫曼想要的東西。

失去保護的拉赫曼,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于是只得過上了東躲西藏的生活。但最后他還是被薩達姆的支持者抓獲,并斬首示眾。

而堅持原則的阿明,庫爾德人也并沒有因此而怪罪他。他們也認為薩達姆雖然該死,但更應該維護的是伊拉克法律,所以阿明至今不僅安然無恙,還成了一名讓人尊敬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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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薩達姆被抓捕之后分別有兩個法官對他進行了審判,但這兩個法官的結局非常的不同,第1個對薩達姆進行審判的人叫茲賈爾·阿明,這個人是一個庫爾德人,由于此前薩達姆曾經對庫爾德人進行過迫害,所以美軍希望由這個人來審理薩達姆,但是讓各方都沒有想到的是,此人并沒有把自己的情緒帶到法庭上,在審理薩達姆的時候非常的冷靜,可以說是辜負了美國人的希望,而且還讓薩達姆在法庭上陳述了一些對美軍不利的證詞,這個法官被人們看起來很軟弱,所以最后只能辭職。

美國和伊拉克方面又換了一個法官,這個法官也是一個庫爾德人,名字叫阿卜杜勒拉赫曼,他對薩達姆的態(tài)度相當嚴厲,當然這也是美軍所希望的,甚至沒有給薩達姆過多的發(fā)言權,最后給薩達姆判決了死刑,薩達姆曾經希望自己的死刑可以是槍決,但是只能堅決給薩達姆判絞刑,薩達姆死了之后這個法官的日子不好過,最后被薩達姆的支持者抓到,并且被處死,但是阿明并沒有任何問題,現在依然毫發(fā)無損的生活。

伊拉克的勢力錯綜復雜,薩達姆被抓捕之后仍然有很多的支持者,畢竟薩達姆并不是被本國人推翻的,薩達姆是被美國給推翻了,而且讓庫爾德人選舉薩達姆,在伊拉克人看來這就是賣國賊,如果薩達姆被本國人推翻了,然后審判,最后也不會有人遭到報復,但是大多數人認為美軍并不是什么好鳥,是外來侵略者。前一個法官沒有為侵略者站臺,而后一個法官卻為侵略者做事,所以拉赫曼的命運也是可以理解的。

薩達姆下臺以后,伊拉克還有很多支持他的人,這些人在薩達姆執(zhí)政時期獲得了很好的待遇,美國人進入之后,失去了很多的利益,所以必定會找一個人復仇。而拉赫曼正好是這些人所要找的復仇對象。所以最后的結局自然就是被處死了。而阿明這給了薩達姆發(fā)言的機會,可以說是變相的幫助了薩達姆,這也是一種所謂的人道主義,那些原來支持薩達姆的人也沒有理由去找他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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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把這句話用在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和審判他的兩位大法官賈爾.阿明以及卜杜勒.拉赫曼三個人身上再合適不過,非常具有說服力。

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雖然生性殘暴獨裁,最后落得被絞刑的下場,不值得令人同情,更不值得懷念。但是在薩達姆被美軍抓獲后,先后有兩名庫爾德人法對薩達姆進行審判,一位秉持法律正義公平審判,一位卻我行我素,伺機報復,最后兩人卻下場迥異,令人唏噓,真正印證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句俗語的正確性。

審判薩達姆的第一位法官阿明,在審理薩達姆的過程中,不懼美軍威脅,依法秉公審理。

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于2003年12月被美軍抓獲后,美國人為了既體現民主又借刀殺人,便把薩達姆交給伊拉克人自己去審判。

美軍先是把薩達姆交給了大法官賈爾.阿明,因為他是庫爾德人,與薩達姆有著不共戴天的仇恨。薩達姆任總統(tǒng)期間,對庫爾德人展開多次殺戮,這是美軍選定庫爾德人阿明的主要原因。美國此舉,主要是想借伊拉克人的手殺死薩達姆,盡快除掉薩達姆這位獨裁統(tǒng)治者而后快。

但是,阿明這位主審法官,雖然是庫爾德人,也非常痛恨薩達姆。但是,它具有很強的職業(yè)操守,從不夾雜個人感情。在審理薩達姆的過程中,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尊重法律法規(guī),維護公平正義,堅持原則,秉公審判。在審判的過程中,允許薩達姆暢所欲言,講明事實真相。薩達姆叱咤風云幾十年,口才極好,在法庭上口若懸河,并且對美國入侵伊拉克進行大肆抨擊。

這樣一來,美軍不高興了。他們認為阿明沒有按照美國的意思來,有意袒護法拉姆,便對阿明的做法非常不滿,于是找了一個借口就把阿明解職了。

審判薩達姆的第二位法官拉赫曼在審理薩達姆的過程中,完全按照美軍的意思行事。

阿明被解職之后,美軍又找了一個庫爾德人法官,這個人叫卜杜勒.拉赫曼,繼續(xù)對薩達姆進行審判。

但是拉赫曼這個人與阿明完全不同,他完全按照美國的旨意行事。在法庭上審判的過程中 ,他完全不給薩達姆任何辯解的機會 ,而是主觀臆斷 ,信口開河,完全不具備一名職業(yè)法官的職業(yè)道德,把個人感情摻雜于審判全程。

在審判的過程中,拉赫曼按照美軍的指示,只挑對薩達姆不利的證據。拉赫曼盛氣凌人的作派,引發(fā)薩達姆律師團的強烈不滿,他們多次以退場表達抗議,要求拉赫曼拋棄個人私心雜念,公平公正審判。

然而,拉赫曼依然一意孤行,我行我素,根本不聽薩達姆律師團的勸說。最后,按照美軍的意思,判處了薩達姆絞刑。當時,薩達姆提出希望以槍決代替絞刑,但卻遭到拉赫曼的拒絕。

薩達姆被判處絞刑后,阿明第一時間出來進行反對,但根本無人聽。最終薩達姆被執(zhí)行絞刑,埋葬在薩達姆的家鄉(xiāng)提克里特。

雖然兩人同為法官,但卻有截然不同的結局。

審判薩達姆案件結束后,拉赫曼自認為是大功一件,去向美軍表功。誰知道,美軍認為拉赫曼已經沒有任何的利用價值了,便把他一腳踢開。

由于薩達姆屬于遜尼派,在伊拉克國內擁有大量的支持者,他們對拉赫曼的做派非常痛恨,許多人把除掉拉赫曼作為目標。從此以后,拉赫曼每天收到死亡威脅,整天在恐懼中度過,甚至患上了嚴重的抑郁癥。最后他無奈之下便選擇了出逃,但在出逃的過程中,沒想到被支持薩達姆的人殺掉了。連拉赫曼自己也沒有想到,自己會有這樣的后果,但是世上沒有后悔藥,此時后悔還有什么用呢?


而阿明法官,雖然也是庫爾德人,盡管也仇恨薩達姆,但是他不懼怕美國人的威脅,能夠秉公執(zhí)法,公平判案,不僅沒有遭到庫爾德人的敵視,還得到了許多人的尊重,最后全身而退。如今已經退休享受晚年。

由此可見,多行不義必自斃是千真萬確的哲理。

(圖片來自網絡,歡迎評論交流!)

5

這二位都是庫爾德人,照說,作為薩達姆政權的死對頭,欠了一大筆庫爾德人血債的薩達姆應該被狠狠的多安插點罪名,瘋狂報復一番才對。

當年,美國也是這么想的。薩達姆的審判如早先對南聯盟前總統(tǒng)米洛舍維奇一樣,被美國特別關照,在美方的授意安排下,伊拉克組成了特別法庭,找了庫爾德人當法官,開始審訊薩達姆及其他伊拉克政府高官。

然而,讓美利堅非常不滿意的是,最先接受案件的法官,里茲賈爾?阿明,是個堅持職業(yè)操守的人,竟然拒絕把民族感情跟法律原則聯系到一起。

2005年10月19日,伊拉克特別法庭正式開庭,當場列舉了薩達姆14項罪行,它們可以分成下面這么幾類:

一、反人類罪和謀殺罪類。其中一個重要板塊就是針對庫爾德人的種族迫害和屠殺。

二、戰(zhàn)爭罪。比如,1990年,入侵科威特。

三、迫害宗教團體罪。主要為對什葉派穆斯林的迫害。

四、專制和迫害鎮(zhèn)壓政治團體罪。比如,下令暗殺反政府政治活動人士等等。

五、濫用私行罪。

六、破壞環(huán)境罪。主要指的是,蓄意抽干伊拉克南部濕地,破壞生態(tài)平衡。

然而,針對這些罪名的指控,阿明堅持法律原則,允許薩達姆在必要時刻為自己辯護和舉證。對一些支持定罪薩達姆的“人證”和“物證”也能理性對待,沒有體現出美國所期盼的那種“為庫爾德同胞報仇血恨的情緒和舉措。

比如,關于控方播放的有關“杜賈爾村案”的錄像,和“污點證人”(此人在薩達姆統(tǒng)治時期是伊拉克情報部門的一名高級軍官)瓦達?謝赫的證詞。薩達姆矢口否認,并激動的指責謝赫是在“說謊”,并且用了大段言語,不依不饒的發(fā)難這些證據。

期間,主審法官阿明開始竟然任由薩達姆給自己辯護和解釋,并未直接打斷或者宣布辯護無效。

很顯然,阿明自己給這次任務的定位,并非單純的走個給薩達姆定罪的“流程”,而是作為一個專業(yè)的法官主持著法庭辯論。

這讓美國那邊看著非常著急。期間,還經歷了薩達姆的律師團成員遭遇暗殺的事件,整個審判跟美國的預期,差太遠。

那么,就趕緊換人吧,于是,阿明之后,資深司法工作者,阿卜杜拉阿米爾成了主審法官。然而,審了一次,就被換掉了,因為,他在法庭上仍然稱呼薩達姆為總統(tǒng),明顯不是美國期望的“仇人”定位。

最終,挑選再三,換成了另一位庫爾德人拉赫曼。此人和薩達姆有家族私仇,力主對薩達姆定死罪。畢竟,在美國主導之下,所謂的庭審,要的只是一個結果。

拉赫曼在審判過程中非常強硬,傾向性明顯,對于薩達姆的自我辯解,拉赫曼不認作證詞,還接連剝奪了薩達姆為自己發(fā)言的機會。這顯然違背了法律原則,薩達姆的律師團曾多次抗議,甚至揚言提出要退出法庭。

但仗著背后美國和伊拉克新政府的支持,審判就這樣強行進行了下去。

最終,拉赫曼宣布所有罪名成立,對薩達姆判處絞刑。

據資料記載,拉赫曼宣判后,薩達姆第一時間托律師,強烈要求改判自己為槍決。因為,在阿拉伯文化中,絞刑是非常低檔和為人不齒的死法,羞辱性極強,多用于小偷強盜,猥褻幼童等罪犯身上;而死于刀槍之下,嘩啦啦的流了血,才更能體現出阿拉伯式的“英勇”。

結果,拉赫曼堅持絞刑,還把日子定在了伊斯蘭最神圣的節(jié)日——宰牲節(jié)的首日,用意為曾經不可一世的當權者,現如今就是待宰的“大牲口”。而些看在最后一夜看守薩達姆的人都被換成了他的仇敵部落成員,整整嘲笑了他一晚,拒絕了他睡覺的請求,想讓薩達姆在刑場上精神萎靡,丑態(tài)百出。

不過,咱們在視頻中也能看到,最后時刻的薩達姆,雖然被折騰了一宿,面色蒼白,但發(fā)須整齊,神態(tài)平靜,整個過程非常鎮(zhèn)定。

然而,完成美國交給的“任務”幾年后,在阿拉伯之春中,伊拉克反政府武裝專程抓了拉赫曼,也送他提前見了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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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被抓捕之后分別有兩個法官對他進行了審判,但這兩個法官的結局非常的不同,第1個對薩達姆進行審判的人叫茲賈爾·阿明,這個人是一個庫爾德人,由于此前薩達姆曾經對庫爾德人進行過迫害,所以美軍希望由這個人來審理薩達姆,但是讓各方都沒有想到的是,此人并沒有把自己的情緒帶到法庭上,在審理薩達姆的時候非常的冷靜,可以說是辜負了美國人的希望,而且還讓薩達姆在法庭上陳述了一些對美軍不利的證詞,這個法官被人們看起來很軟弱,所以最后只能辭職。

對于美國多次要求他為薩達姆多攬罪、早定罪、并判處他死刑的暗示,阿明始終不為所動,而是堅持原則,讓薩達姆和他的辯護人暢所欲言,為自己做辯解。薩達姆也確實運用自己的口才,把很多事實真相都講了出來,說明他執(zhí)政時完全是在履行作為總統(tǒng)所應該盡的職責,并對美國干涉伊拉克內政和兩次打擊入侵伊拉克大加抨擊。

薩達姆被執(zhí)行死刑之后,拉赫曼還想著向美國邀功,希望美國人獎賞他保護他。但是美國人認為他的利用價值已經沒有了,所以干脆根本就沒理他。而美國在伊拉克的所作所為也令伊拉克人民感到無比的寒心,所以反對美國的人越來越多,加上原本就有很多支持薩達姆的人,以至于拉赫曼感覺到在伊拉克國內越來越不安全,所以就想著出逃。但是他在出逃的過程中還是被人給殺了,而美國人根本就沒有管他的死活。

接替里茲賈爾?阿明出任審理薩達姆的大法官是阿卜杜勒·拉赫曼,這位老兄也是一位庫爾德人;蛟S是有了前車之鑒,又或許是想邀功請賞,拉赫曼對“上峰精神”理解得非常透徹,經過幾番較量,拉赫曼終于以“反人類罪”將薩達姆定罪,還采用了“絞刑”這種極其不人道方式結束了他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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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達姆被抓后,在美國的授意之下,伊拉克組成特別法庭,對薩達姆過往罪行進行審判和追責。按照美國和伊拉克新政權的意思,對薩達姆進行審判只不過是為了履行個“法律程序”,因此,在法官的任命上,特意選中庫爾德人里茲賈爾?阿明來主理對薩達姆的審判。

眾所周知,在薩達姆執(zhí)政期間,庫爾德人多次被薩達姆打擊、鎮(zhèn)壓,所以,庫爾德人對薩達姆恨之入骨,可想而知,用庫爾德人來審薩達姆會是一個什么結果。


然而,出乎美國意料的是,這個里茲賈爾?阿明卻是個不識時務的人。在對薩達姆進行審判的過程中,阿明法官極具法治精神,不但充分保障了薩達姆辯護的權力,還對薩達姆合理的申訴表示理解,儼然一副公事公辦的架勢。里茲賈爾?阿明嚴謹的法律素養(yǎng)立刻引起了一些勢力的不滿,認為他的工作方式是對“惡魔”的寬容,在一片指責聲中,阿明法官終于頂不住壓力,黯然辭職,消失在人們的視野之中。


接替里茲賈爾?阿明出任審理薩達姆的大法官是阿卜杜勒·拉赫曼,這位老兄也是一位庫爾德人;蛟S是有了前車之鑒,又或許是想邀功請賞,拉赫曼對“上峰精神”理解得非常透徹,經過幾番較量,拉赫曼終于以“反人類罪”將薩達姆定罪,還采用了“絞刑”這種極其不人道方式結束了他的生命。


薩達姆死后,同情和支持薩達姆的黑暗力量多次對拉赫曼發(fā)出死亡威脅,而拉赫曼也惶惶不可終日,到處東躲西藏,據英國的《每日郵報》報道,在2014年的6月8日,拉赫曼被武裝分子處決。但是,這個消息被并未得到官方證實,也未被否認,而拉赫曼從此就消失的無影無蹤。外界普遍認為,拉赫曼已經遭到報復性殺害。





在伊拉克人的歷史中,里茲賈爾?阿明與阿卜杜勒·拉赫曼將因為薩達姆的關系被人熟知,而兩個人迥然不同的命運結局也會成為人們的談資。茲賈爾?阿明具有令人敬佩的職業(yè)操守,如果他沒有辭職,最后的判決與拉赫曼不會有什么不一樣,薩達姆被處死的命運也不會改變。但是,拉赫曼與阿明不同之處在于他的自私,將法律官司當做一場義憤填膺的復仇行動來執(zhí)行,并且,以一種及其不人道的方式處決了薩達姆,進一步將民族矛盾撕扯得血淋淋的,這或許是他觸犯眾怒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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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薩達姆被捕之后,等待他的結局只有一個,這一點全世界都知道。問題的焦點在于,新成立的伊拉克政府會以一個什么的流程去完成對薩達姆的審判,或者說美國人將如何處決薩達姆。

經過商討,伊拉克政府和美國人決定,成立伊拉克特別法庭,對薩達姆進行公開審判,薩達姆可以請律師辯護。當然,結局都一樣,所謂的公開審判,無非就是一個形式罷了。

不過,即便是推翻了薩達姆政權,薩達姆在伊拉克還是有相當的追隨者,所以審判薩達姆依然是一件相當危險的事情,后來多名參與審判的人員相繼被殺的事實也證明如此,不過這是后話,暫且不提。

特別法庭的第一任主審官名叫里茲賈爾?阿明,庫爾德人。選擇一名庫爾德人作為主審官,意圖也是相當明顯,那就是給薩達姆安上最重大的罪名,置薩達姆于死地不說還要讓他身敗名裂。畢竟,薩達姆曾經瘋狂鎮(zhèn)壓甚至屠殺庫爾德人。

不過,阿明作為一名法官,卻沒有被民族仇恨所左右,而是保持了一名法官是職業(yè)操守,給了薩達姆辯護的機會,宣布審判延期。

(阿明)

阿明表現自然是引發(fā)了伊拉克政府和美國人的不滿,所以沒多久,阿明就主動辭職不干了。至于背后發(fā)生了什么,用腳指頭都能想得到。

接替阿明的主審法官依然是一名庫爾德人,名為阿卜杜勒·拉赫曼。

拉赫曼的作風果然令背后的主子滿意,他沒有給薩達姆任何辯解的機會,直接給薩達姆安上了多達14項的罪名,被判處薩達姆為絞刑。

(拉赫曼)

薩達姆知道自己難逃一死,但作為一代梟雄,他不想以絞刑這樣屈辱的方式死去,他請求拉赫曼將其改判為槍決。但是遭到拒絕。

薩達姆絞刑執(zhí)行的日期也很有深意,12月30日,這是伊斯蘭最為神圣的節(jié)日宰牲節(jié)的第一天。背后隱藏的含有就是把薩達姆當成了牲口一樣被人宰割。

對于此舉,薩達姆的第一任主神法官阿明表示:宰牲節(jié)執(zhí)行薩達姆的絞刑,不合時宜。

不過,薩達姆還是在12月30日這一天迎來了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

關鍵點來了,拉赫曼完成了美國主子的任務,但是卻惹惱了薩達姆的追隨者。拉赫曼很快就受到了死亡的威脅,盡管他東躲西藏,最終還是在化妝出逃的途中被薩達姆的追隨者給逮住并虐殺。至于第一任主審法官阿明,則成為參與審判薩達姆人員中為數不多的幸存者之一。

說句題外話,薩達姆的所作所為,確實該死。但是,作為伊拉克的前總統(tǒng),其審判卻不應該讓另外一個國家來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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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第一個審判薩達姆的法官并沒有因為個人的情緒而顛倒是非,雖然最后被迫離職了,但是他現在生活的很好;而第二去審判薩達姆的法官因為把自己的個人情緒帶到了法場之中,最后薩達姆被他判了絞刑,但是后來這個法官被薩達姆的手下抓住處死了。

薩達姆被抓

2003年,美國發(fā)動了伊拉克戰(zhàn)爭,這場戰(zhàn)爭的爆發(fā),也導致薩達姆政權被推翻,由于伊拉克軍隊沒能擋住美軍的猛烈進擊,美軍很快就攻占了伊拉克首都,薩達姆政權被推翻。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則在美軍到來之前,就逃離了巴格達。然而,在他逃離了8個多月后,還是被美軍逮捕。

薩達姆被捕,全世界都在關注薩達姆的命運。美國軍方并未直接殺死。為了表現出他們的正義和民主,他們準備用劍殺人。美國軍方所謂的用刀殺人,就是利用伊拉克臨時政府的刀子徹底使他致命的敵人薩達姆,薩達姆本人不是干凈無辜的。結果,在2004年6月30日,美軍將薩達姆·侯賽因和其他前伊拉克官員移交給了伊拉克臨時政府。當天,成立了伊拉克臨時政府,以審判薩達姆等人,特別法庭的首席法官是里茲加爾·穆罕默德·阿明。

第一個審判薩達姆的法官

2005年10月19日,伊拉克特別法庭對薩達姆進行第一次審判,這場審判的主審法官是里茲加爾·穆罕默德·阿明,阿明最后的結局如何呢?

2006年1月15日,伊拉克高等法庭發(fā)表聲明,證實主審法官阿明由于“個人原因”提出辭呈。對于阿明的退出,多半是因為美國和什葉派認為阿明在法庭上表現得過于軟弱了,才導致他下來的。事后,他自己表示:“保持耐心和禮貌是法官的職責之一。根據司法傳統(tǒng),法官是不能夠表現粗魯的,因為這有違法庭的莊嚴和公正!倍易约罕硎緵]有受到任何政治力量的干擾。

在很多搜索引擎上也查不到他現在的情況,不知道是不是已經消失在人們的視野里,不過,他的行為更像是一個有職業(yè)操守的人,在法庭上的表現就是一如既往的優(yōu)秀,畢竟,這個他職業(yè)生涯里的亮點,因為他是第一個敢于露面審判前總統(tǒng)的人,這樣的膽量不是一般人所擁有的,也是一個正面宣傳伊拉克司法的好機會,他,抓住了。

第二個審判薩達姆的法官

美國對薩達姆當然不會就這么結束,所以又選擇了一位庫爾德法官,他叫阿卜杜勒·拉赫曼。而這一位法官做了讓美國滿意的判決,薩達姆被處以死刑。當薩達姆希望被施以槍刑的時候,阿卜杜勒·拉赫曼也沒有同意,最后薩達姆被處于絞刑。

其實在薩達姆管理的期間,伊拉克的經濟發(fā)展得非?焖伲癖娨策^上了很好的生活。而沒有了他的伊拉克,又開始打仗,民眾生活在水生火熱里面。而從前給他判刑的法官,如今也成為了民眾的新目標,對于老百姓來說,他們只想揪出一個人來泄恨。在老百姓的逼迫下,法官不得已帶著所有家人來避免這場災難。

但是躲了這么多年,最終還是讓人找到了,法官給宗教人群抓到,而法官的下場也非常悲慘,被宗教人士給處死了。可以說在審問薩達姆,判處薩達姆的死刑之后,法官本人獲得的結局并不完美,也跟薩達姆一樣,以死亡告終。但是在法官死去以后,很多民眾卻紛紛吶喊,覺得法官有這樣的結局也是理所應當的。畢竟當年在判處薩達姆死刑的時候,他究竟做了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結束語

薩達姆的一生其實特別波折,作為一個總統(tǒng),但是他卻被判處了死刑,實為可惜。不知道現在伊拉克有沒有后悔過,沒有了薩達姆這樣一位總統(tǒng),如今的伊拉克又是何種風景?當初薩達姆被判刑也是因為手底下的人背叛了他,最終才被美軍抓獲。而審問他的人是一名伊拉克法官,這名法官給薩達姆定下了很多罪,其中還有一條反人類罪,而這條罪行在法律里面真的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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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伊拉克這個國家,不管是關注國際形勢的還是不關注國際形勢的人都會想起一個人,那就是薩達姆,畢竟,在薩達姆的統(tǒng)治下,伊拉克整體還是很不錯的。然而,這個對于伊拉克有著重要意義的人卻被美國抓捕。

大家是否對薩達姆這個人有所了解,他曾是伊拉克總統(tǒng),在其上任以來國內就發(fā)生過幾起戰(zhàn)爭,并且在伊拉克戰(zhàn)爭中其被美軍打敗失去了政權,在其不斷逃亡的幾個月后。卻被最親近的保鏢出賣而落入美軍手中,在被抓捕后的三年時間內先后由兩位法官對他進行了審判,但是對他進行審判的兩位法官結局卻落得截然不同。

最后的結局也不好,伊拉克在美國的干預下,成立了臨時法庭去審判包括薩達姆在內的前政府官員,形式上是很嚴謹,但實際上,無論薩達姆到底有沒有罪,他都逃不掉。果不其然,最終審判的結果是,薩達姆犯了屠殺罪、戰(zhàn)爭罪、反人類罪等。不過,在審判時薩達姆的時候,過程可是很驚心動魄的,很多相關的工作人員都相繼死亡,那么作為審判薩達姆的法官的結局是什么樣的呢?

審判薩達姆的一共有兩個法官,第一個是庫爾德人—— 茲賈爾阿明。在審判的時候,阿明始終保持著理智,并沒有因為自身和外界的原因,而無視薩達姆本人的便捷,始終堅持著法律原則,有效的維護了法律的權威。

不過,因為他并沒有迎合美國及當局的意志,遭受到了很多人的不滿,后來,阿明自己主動請辭了,此后便不再在公眾前露面,但至少還活著。

第二個法官是阿卜杜勒·拉赫曼,他在法庭上的作風和前一任法官形成了反比,在法庭上很強硬,不給薩達姆辯解的機會,雖然引起了薩達姆這邊律師的反抗,但并沒有什么用,最后這個法官強硬的給薩達姆定罪了。最后薩達姆被處以絞刑,雖然法官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但是接下來的日子卻并不好過,薩達姆支持者眾多,拉赫曼飽受死亡威脅,即便是躲過了很多次,但多年后最終還是被薩達姆支持者給殺死了。

其實有個法官是阿卜杜拉·阿米爾

接替阿明擔任主審法官并對薩達姆進行審判的是阿卜杜拉·阿米爾。在選人方面,臨時政府似乎犯了一個大忌:阿米爾是個實打實的親薩達姆主義者。

在法庭上,他不顧臨時政府的意志,尊稱薩達姆為總統(tǒng)先生,認為其所作所為并無失當之處,最后以一句“你不是獨裁者”總結對薩達姆的審判。阿米爾的態(tài)度,讓他很快下了課。

紳士阿明被冠以軟弱的畫像,而同情薩達姆的阿米爾更是被評論為無能,然而他們卻最終以自己的“英明”決定在挽救薩達姆的同時,也救了自己。而首先對薩達姆審判的法官里茲賈爾·阿明并沒有受到什么死亡威脅,依舊毫發(fā)無損地生活著。

所以筆者想說的是:做人要考慮周全,也要考慮長遠,不能為了眼前利益出賣自己的良心,否則有一天可能會惹下禍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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