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那是肯定的,誰攤上這差事誰倒霉。
古代發(fā)配犯人,即便是鄰省發(fā)配也要走很久。當年沒有汽車,沒有輪船,沒有火車,幾乎全部靠雙腳步行。
遇到有錢的犯人,也許還可以自己出資雇一個馬車或者帆船之類。
但有錢人犯罪的畢竟是極少數(shù),而且只要提前打點通常不會判得很重,所以基本犯人都是窮人。
于是,絕大部分流放都是要靠步行的。
如果是被流放到邊疆,那么不但犯人苦不堪言,衙役也要慘透了。
自然,衙役干這行,每天是有補貼的,至少不愁食宿,還有少許獎金。
但古代旅行非常艱苦,爬山涉水,又沒有今天這種到處都是的旅店、飯店,往往還要借宿甚至露宿。
即便有旅店、酒店,通常旅店也是條件惡劣,居住很不衛(wèi)生。飯店的飲食衛(wèi)生也很難保證,很容易得病,更別說風餐露宿的。
所以,這個差事是很差的。
那么,衙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夠敲詐犯人。
而犯人只要不是赤貧,一般都會想方設(shè)法打點差役。
比如宋江被發(fā)配江州,上來就打點了差役,宋江這一路幾乎相當于旅行。
武松發(fā)配孟州,當?shù)氐拇髴粢渤鲥X打點了差役,所以差役對武松還是比較客氣的。
武松第二次發(fā)配時,施恩也出面打點差役。施恩先是請兩個公人持久,然后又給了10多兩銀子。在當年,十多兩銀子并不是小數(shù)目。
吳用請阮氏三雄大魚大肉又是好酒吃了一頓,也用不了1兩銀子。
所以,通常這一路,差役除了政府的補貼以外,還可以通過受賄賺上一筆。
比如水滸里面這么寫:這兩個公人也交還了宋江包裹行李,千酬萬謝, 相辭了入城來。兩個自說道:“我們雖是吃了驚恐,卻賺得許多銀兩!弊缘街菅 府里伺候,討了回文,兩個取路往濟州去了。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有錢的事情自然是有人做的。
況且,流放發(fā)配是國家制度,差役作為獄警也只能服從。
真正倒霉的差役,是遇到赤貧的犯人,比如像被陷害的盧俊義那樣,身無分文。
原則上,盧俊義作為犯人,一路的吃飯的錢(住店不需要錢)也是國家撥給的,但基本都被差役貪污了。所以差役見盧俊義沒錢,不但虐待,連飯也不給吃: 董超、薛霸收了銀子,相別歸家,收拾包裹,連夜起身。盧俊義道:“小人今 日受刑,杖瘡疼痛,容在明日上路!毖Π粤R道:“你便閉了鳥嘴!老爺自晦氣, 撞著你這窮神!沙門島往回六千里有余,費多少盤纏,你又沒一文,教我們?nèi)绾尾?擺!”盧俊義忍氣吞聲,只得走動。行出東門,董超、薛霸把衣包雨傘,都掛在盧員外枷頭上。 盧員外一生財主,今做了囚人,無計奈何。
做得飯熟, 兩個都盛去了,盧俊義并不敢討吃。兩個自吃了一回,剩下些殘湯冷飯,與盧俊義 吃了。薛霸又不住聲罵了一回。吃了晚飯,又叫盧俊義去燒腳湯。等得湯滾,盧俊 義方敢去房里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