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代皇帝中不殺功臣的比較少,但并不代表就沒有,這就要看怎么看待這個問題。
由于皇帝是封建社會的最高統(tǒng)治者,掌握著國家的生殺大權(quán),國家法律的制定都是以皇家的意志為意志,法律完全體現(xiàn)了皇家的利益,是為皇家統(tǒng)治服務(wù)的,如果違反了皇帝的意志和利益,就必然受到法律的嚴(yán)懲,所以作為帝王,基本上沒有不殺人的。
如果功臣違背了國家法律,那這個功臣就是國家的罪人。很多時候,現(xiàn)在的人看不到這一點,只把關(guān)注點放在功臣對朝廷所做的貢獻大小上,以有功之臣就不可以誅殺為由,完全忽略了這個功臣還是一個犯罪之人,一旦遭到法律懲治,就說皇帝過河拆橋和卸磨殺馿,這種看法當(dāng)然是不正確的,難道因為其過去有功于國家,就不可以追究他所犯的殺頭之罪嗎?否則,不殺功臣的帝王確實很少很少,幾乎就不存在。
只有做到功是功,過是過,才能理解古代皇帝為什么要殺有的功臣。當(dāng)然賞罰分明,不能簡單的等于濫殺無辜,象朱元璋這樣,為了皇權(quán),不顧帶頭違反大明刑律,十個功臣九個被殺,一個還因告老還鄉(xiāng),并且全都誅滅三族,那完全成了卸磨殺驢,過河拆橋。
完全不殺人的皇帝在中國歷史上幾乎是沒有的,象朱元璋那樣濫殺功臣的也就朱元璋一人。大多數(shù)皇帝基本上都能善待功臣,尤其是李世民和劉秀堪稱皇帝中善待功臣的楷模,凌煙閣二十四功臣和云臺二十八名宿就是李世民和劉秀在歷史上善待有功之臣的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