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歷史上無恥的文人,那多的數(shù)不勝數(shù),殺親奪詩宋之問,就是寫下那句“近鄉(xiāng)情更怯,不敢問來人”那位,他殺了外甥劉希夷,就是為了獲得“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這句詩的所有權(quán)。“鐵骨錚錚”錢謙益, “滄海巫山”元微之,六朝宰相馮老道,“一夫一妻”康有為,禍國殃民嚴閣老,書法大家蔡太師、文正公后范文程,反復無常沈存中, 認閹當?shù)櫛t,毒死父親陳之遴等等,不足而論。但是要說最無恥的呢,那只能是現(xiàn)在還跪在西湖的那位賣國賊——秦檜。當然他的那些所作所為大家都知道!殺害岳飛,自毀長城、賣國求榮、奴顏媚外、割地求和、打擊異己,篡改史書,他干的是不亦樂乎,但是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殺岳飛,掌15年權(quán)柄后,他改變的不僅僅是南宋的命運,而是中華民族的性格呀。
在南宋殺害岳飛這件事上,與其說是南宋或者岳飛的恥辱,不如說是一個民族的恥辱。與其說是岳飛一個人的痛苦,不如說是整個漢民族之所以最終痛苦的源頭…,漢民族在虐殺自己的英雄,在污辱自己的最強將軍,事有其因必有其果,不管這是誰,因什么做了這些,這都衍生出了最丑惡悲慘的后果:英雄無用武之地、英雄無法自保、英雄慘遭酷刑…于是英雄就一天比一天少,直到凋零殘落…
作為一個中國人,無論誰都很不愿意承認這一點,可擦亮我們的眼睛,從上至下審視歷史,就會發(fā)現(xiàn)以秦檜為分割線,封建統(tǒng)治者對侵略者的態(tài)度是截然不同的。他之前,哪怕再昏庸無能的政府如宋徽宗、宋欽宗等,也只是在抵抗之余逃跑,被抓住之后才無奈地忍受。秦檜之后,就算戰(zhàn)場獲勝,結(jié)局也是割地稱臣。長達十五年的黑暗壓制,讓漢民族的精氣喪盡,每個人都或多或少地有了一股奴性。從這個層面上講,他在中國的歷史上是獨一無二的,堪稱奴性開創(chuàng)者的無恥文人。
好吧,不說這些了,讓我們一起回到紹興十年,一起看看這個無恥敗類所做的那些事吧。
在充分理解領會趙構(gòu)的精神后,秦檜組織圍獵岳飛的網(wǎng)迅速張開:
1、紹興十一年四月,張俊、韓世忠、岳飛三大將被調(diào)離軍隊,到臨安樞密院供職,拿掉了兵權(quán)。
2、紹興十一年五月,留韓世忠在臨安,派張俊和岳飛巡視楚州韓世忠的軍隊時,張俊暗中挑唆岳飛,欲一同分解韓世忠軍隊,遭回絕,但最終韓世忠軍隊被張俊拆的七零八落,秦檜又準備以韓世忠部下大將耿著有不遜之語陷害韓世忠,岳飛匆忙警告韓世忠,韓世忠立即進宮去見趙構(gòu),跪在地上拼命磕頭,眼淚一把、鼻涕一把,一邊哭訴戰(zhàn)功,一邊脫掉衣服,細數(shù)自己渾身上下的傷疤,哪一處在哪一戰(zhàn)所傷,終究逃脫大難。
3、岳飛遭秦檜黨羽萬俟卨、羅汝楫的彈劾,誣蔑援淮西“逗留不進”、主張“棄守山陽(楚州)” 八月九日,岳飛被罷樞密副使,充“萬壽觀使”的閑職,岳飛自請回到江州廬山舊居賦閑。至此無權(quán)無兵。
4、八月中旬岳飛幕僚李若虛等人被分別調(diào)到天南地北。有到廣南東路的,有去廣南西路的,有去江南西路的,更有到南劍州的,徹底將岳飛幕僚拆散,使他們沒法互通聲氣。
5、八月下旬,鎮(zhèn)江府樞密使大人張俊召集鄂州軍方主管參見,要求先是王貴,再是張憲,要分批的來。這樣能保證始終有一位主管留在鄂州坐鎮(zhèn),主持防務。王貴到了利誘背叛不成轉(zhuǎn)而威脅,王貴妥協(xié)了。
6、九月初一日,張憲、岳云從鄂州出發(fā),去參見張俊。七天后,他們還在路上,張憲的副手王俊寫了告密信指證張憲、岳云與岳飛勾結(jié),要重奪軍隊,要挾朝廷,王俊把這份告密信上繳給了王貴,他的任務結(jié)束了。而王貴拿著這幾張紙,心里游移不定,他絕對不想這么做的,可是卻沒辦法,權(quán)衡之下,他把告密信上繳給了荊湖北路轉(zhuǎn)運判官榮薿。榮薿卻不接這個燙手的山芋,原件退了回來,王貴只好把東西交給了秦檜的死黨林大聲。林大聲迅速轉(zhuǎn)交給了鎮(zhèn)江府的張俊。十天后,張憲、岳云到達鎮(zhèn)江府,立即被秘密關押,嚴刑逼供審訊。張憲、岳云寧死不屈,張俊最終編織了罪名:岳飛派岳云聯(lián)絡張憲調(diào)動軍隊,要挾朝廷,沒證據(jù),那不要緊,就說有一封聯(lián)絡信,信呢,被張憲燒了。
7、秦檜下令,禁軍統(tǒng)領楊沂中去江西召岳飛進臨安。岳飛早已得知消息,他嘆息了一聲,說了句“使天有目,必不使忠臣陷不義;萬一不幸,亦何所逃!
8、十月十三日,宋武勝定國軍節(jié)度使充萬壽觀使岳飛重回臨安城,他的車轎被抬進了大理寺,沒能見到皇帝、首相,被直接下獄。
9、秦檜用萬俟禼換掉被岳飛感化的秦黨何鑄,萬俟禼羅織罪名,嚴刑逼供。岳飛只說了一句“吾方知既落秦檜國賊之手,使吾為國忠心,一旦都休!比缓笠谎圆话l(fā),任憑酷刑折磨。
10、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夜,“岳飛特賜死,張憲、岳云并依軍法施行。令楊沂中監(jiān)斬,仍多差兵交防護。”
最終,在這步步緊逼下,南宋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除夕夜,一代名將岳飛死了,相傳他被毒死在大理寺院內(nèi)一座取名為風波的小亭,亭名為風波,實則暗夜無風。
岳飛死了,死于徹頭徹尾的陰謀里,沒一點點的公開!由于行刑的突然,趙構(gòu)、秦檜這幫劊子手盡管掌握著國家最高權(quán)力,也沒法及時走完程序。判決書要在第二天以倒填日月的方式來補辦;更沒有合法的程序,也沒有公眾的視線,不僅是他,張憲、岳云兩人也是被秘密處決。
可惜三位在戰(zhàn)場上戰(zhàn)無不克、攻無不勝、所向披靡的英雄,沒有倒在戰(zhàn)場上,而是在除夕夜里,無聲無息地被自己的國家秘密處決了,岳飛時年39歲,岳云23歲,張憲年歲月不詳!
回望一生,三十功名塵與土,轉(zhuǎn)戰(zhàn)南北,八千里路云和月,英雄末路,回天乏力,無限凄涼!岳飛死了,只留下八個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呀!
天日昭昭,郎朗乾坤,怎容岳飛受此下場呀!天日昭昭,蒼天在上,怎容陰霾遮蔽光明呀!死前,他已經(jīng)對這個世界完全失望了,他把信念、忠貞、自己全部交給虛無的上蒼來證明!
岳飛死了,他的尸體被草草埋藏在大理寺某個墻角下,從此世間將無人知道岳飛的下落,他將被毀尸滅跡!
岳飛死了,但是這就完了嗎?不,還差得遠呢,面多敵人,不光要從肉體上消滅敵人,還要在精神上消滅敵人。無恥的秦檜不僅要殺人,還要誅心。
于是,他的便宜兒子秦熺和那些親信們又迅速的忙了起來,那就是篡改史書,要將岳飛的事跡永遠的抹去。一是大興文字獄,嚴格禁止私人修史。二是對所有對秦檜有害的資料,一個字,燒,對岳飛有利的資料,一個字,改,不好改的,也是一個字,毀。三是由便宜兒子秦熺編撰從建炎元年到紹興十二年的國史高宗朝《日歷》,這個時間段包括岳飛從投身抗金戰(zhàn)爭直到含冤被害所經(jīng)歷的歲月。而以后的史書都是參考這本《日歷》寫的,對岳飛的記錄都是破碎不全的。
比如李心傳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中寫下了如下一段話:“此《日歷》乃秦檜領史院,秦熺為秘書少監(jiān)時所修,張孝祥嘗乞刪改,疑未可盡信,姑附著此,更俟參考云!
又如岳飛在紹興元年冬的一次北伐,在與岳飛同時代的南宋名臣李綱等人的文集中均有記載,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卻因襲秦熺所編南宋國史《高宗日歷》,對此一無所述。
又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對岳飛紹興六年秋的一次北伐,相對其他史書的記載,岳家軍的戰(zhàn)績就被縮小了許多。
又如《建炎以來系年要錄》記載:“例如紹興十年金人背盟南犯,南宋于出師抵御之前,先升遷諸大將的官職,日歷中對韓世忠、張俊二人的新職均詳為記載,岳飛的卻獨獨不被載入,李心傳便于這年六月朔日的記事下附加案語說道:「日歷獨不載岳飛除命,蓋秦熺削之也。」現(xiàn)今以《會要》及《玉堂制草》增入。
又如在原宋朝官修史書的基礎上刪削整理而成的《宋史》,也有所反映:洪皓被金國扣押后,在《使金上母書》中說道“順昌之敗,岳帥之來,此間振恐”。 《宋史》中記載的洪皓向宋廷所傳諜報的轉(zhuǎn)述顯然是刻意刪除了“岳帥之來”這關鍵的一句,只說“順昌之役,金人震懼奪魄,燕山珍寶盡徙以北,意欲捐燕以南棄之。王師亟還,自失機會,今再舉尚可!
然而,上天終究還是施舍點光明,遇害那天夜里,人都散了后,有一獄卒悄悄返了回來。他挖出岳飛尸體,一路過街穿巷,出臨安城西北的錢塘門,到了九曲叢祠附近北山山麓一塊平地上,將岳飛安葬在這里,這位叫隗順的獄卒為他立了座墳,墳前種下兩株橘樹作為標記,碑上刻的是“賈宜人之墓”,并將岳飛身上佩戴的玉環(huán)系在遺體腰下,最終英雄的遺體被遷至現(xiàn)在的岳鄂王墓所在地,接受人們的緬懷與紀念。
但是,被刪除的史料卻永遠無法恢復了。在岳飛冤案平反,議賜“武穆”謚號時,而國史秘內(nèi),無所考質(zhì)。只好采取訪問故將遺卒的辦法,通過岳家軍尚存的故將遺卒的回憶講述來了解岳飛的事跡,“獨得之于舊在行陣間者”足見岳飛的抗金事跡戰(zhàn)功,被秦檜及其黨羽湮沒到了何等程度。
而岳珂著《鄂國金陀粹編》和《鄂國金陀續(xù)編》, 是由岳飛捷奏、戰(zhàn)報、奏折、文稿,以及高宗給岳飛的御札、手詔,加上為岳飛辨冤的考證,以及根據(jù)時人著述舊聞而撰寫的部分岳飛傳記匯集在一起,編成保存了不少關于岳飛的原始史料。但其中收錄的僅僅是其中得以留存且被朝廷歸還岳霖父子的那部分。而據(jù)宋史泰斗王曾瑜考證,宋高宗當年給岳飛的御札、手詔,僅僅在紹興八年之前的就有兩百多件。在岳飛遇害之后,秦檜黨羽去抄岳飛的家,宋高宗的御札、手詔不能隨意銷毀,被存放在南宋朝廷的左藏南庫,但也僅存八十多件。至于岳飛本人的捷奏、戰(zhàn)報、奏折、文稿,由于可以隨意銷毀或丟棄,故大部分散佚。但秦檜專權(quán)期間,秦檜及其黨羽毀掉了許多對秦檜不利的奏章詔書及其它文獻,對有利于岳飛的文件檔案也盡力地刪削隱毀,故我們不能排除留存的岳飛奏章遭到篡改的可能。
比如紹興十年岳飛第四次北伐期間現(xiàn)存世的捷奏共有13份,其中含大捷4份,勝捷9份。在4份大捷的捷奏中,除了穎昌大捷捷奏中令人難以置信的殺敵“五百”,其他三份大捷的殲敵數(shù)目都未能留存下來;在9份勝捷中,復南城軍捷奏中的具體殲敵數(shù)目,有“殺死賊兵三千余人”,卻只說是“委獲勝捷”。這與王貴在捷奏中稱穎昌之戰(zhàn)“大獲勝捷”的事實嚴重不符。
又比如岳飛部將王貴《穎昌捷奏》:“今月十四日辰時以來,有番賊四太子、鎮(zhèn)國大王、并昭武大將軍韓常及番賊萬戶四人,親領番兵馬軍三萬余騎,直抵潁昌府西門外擺列。貴遂令踏白軍統(tǒng)制董先、選鋒軍副統(tǒng)制胡清守城。貴親統(tǒng)中軍、游奕軍人馬,并機宜岳云將帶到背嵬軍出城迎戰(zhàn)。自辰時至午時,血戰(zhàn)數(shù)十合,當陣殺死萬戶一人,千戶五人。賊兵橫尸滿野,約五百余人,重傷番賊不知數(shù)目。其奪到戰(zhàn)馬、金、鼓、旗、槍、器甲等不計其數(shù),見行根刷,續(xù)具數(shù)目供申次。委是大獲勝捷!爆F(xiàn)存的王貴《穎昌捷奏》僅為初步統(tǒng)計,文中明確提到將“續(xù)具數(shù)目供申次”,也即要進行全面統(tǒng)計后再上報補充戰(zhàn)果。據(jù)此,王貴當將“續(xù)具”捷奏上報,但那份詳盡反映潁昌之戰(zhàn)戰(zhàn)果的后續(xù)補充捷奏卻已佚失。
又比如《河北穎昌諸捷奏》:“興等躬親統(tǒng)押人馬,分頭前去迎敵,虞賊血戰(zhàn),自辰時至午時,其賊大敗。殺死金賊,一十余里橫尸遍野,并奪到器械…”其中“殺死金賊”之后明顯應接數(shù)目字,如果不是殲敵具體數(shù)目,則應是殲敵比例,但這個數(shù)字卻硬生生地不見了。
又比如《陳州潁昌捷奏》寫到:“憲遂鼓率將士,分頭入陣掩擊,其賊敗走,已收復陳州了當。除殺死外,生擒到番賊王太保等,并奪到鞍馬等,委獲勝捷! 很明顯,《陳州潁昌捷奏》中“除殺死外,生擒到番賊王太保等,并奪到鞍馬等,委獲勝捷”一句中的“殺死”后面顯然本應有具體的人數(shù),“奪到鞍馬”后面顯然也應有具體數(shù)目,但是這些反映具體戰(zhàn)果的重要數(shù)字卻硬生生地不見了。
又比如在留存下來的《小商橋捷奏》中寫到“今月十三日,統(tǒng)率背嵬、游奕并諸軍人馬,起發(fā)前來小商橋北一帶,至臨穎縣,措置掩殺金賊。于今月十四日天明,據(jù)綽路馬報,臨穎縣南逢金賊,綽路馬遂追趕過縣三十余里,殺死賊兵不知數(shù)目,其賊望潁昌府、尉氏縣路前去。委獲勝捷” 結(jié)合其他史料稍加分析就會發(fā)現(xiàn)這樣的問題,即在楊再興與小商橋遭遇戰(zhàn)中留存下來的《小商橋捷奏》中的“殺死賊兵”后面跟的顯然應該是具體的殺敵數(shù)據(jù),但是卻被“不知數(shù)目”這四個字掩蓋了。然而根據(jù)其他史籍的記載,在小商橋遭遇戰(zhàn)中,被殺死的金兵有二千多人,其中還包括金軍萬夫長(忒母孛堇)撒八、千夫長(猛安孛堇)、百夫長(謀克孛堇)、五十夫長(蒲輦孛堇)等百余人(《宋史》卷368《楊再興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