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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縣領(lǐng)導,稱作知縣,中國民間的老百姓中,有身份德高望重的人,遇到事情當頭頭,頭頭們是執(zhí)事人,稱作執(zhí)事。在歷史上,日本曾是中國的番屬國,日本人學習中國人化,千百年來不遺余力。日本在縣領(lǐng)導的稱呼上,于知縣二字中取一知字,于執(zhí)事二字中取一事字,稱作知事。日本學習中國文化,不照搬靈活運用,哎,他們挺聰明挺能的!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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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縣領(lǐng)導叫“知事”的稱謂緣自中國古代建制。我們知道,中國在盛唐時期是世界科技、商貿(mào)與文化交流的中心。當時長安(今西安)的“大唐西市”就是世界著名的商賈云集的國際貿(mào)易市場。

盛唐時期當時日本派來大批“遣唐使”常駐中國長安和其它主要城市,這些與現(xiàn)在的駐外使領(lǐng)館類似的人員主要任務(wù)是學習、了解當時中國的國政治理中的行政構(gòu)架、文化、經(jīng)濟、軍事和宗教等管理方法及經(jīng)驗。因此當時的日本照搬了中國當時郡縣制管理模式,日本對縣級最高行政官的職務(wù)“知事”稱謂延用至今。

中國的郡是省下面的建制?たh長官稱縣令冊封官銜為“知事”。因此“知事”這一縣級最高行政官的職務(wù)稱呼一直延用到中華民國初期。不久民國開始改稱縣級最高行政長官為“縣長”,該稱謂延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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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日本古代學習中國封建時代制度保留下來的一些稱謂,知事出自《管子?戒》:“于國有所不知政,于家有所不知事,必則朋乎!睆乃未_始,京府派官員到郡縣任職稱為知事。

除了知事,日本還保留了很多中國封建時代的稱謂,如大臣、首相、內(nèi)閣、官房、長官、皇帝、防衛(wèi)省、都道府郡縣,以及大量采用中文的人名地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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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用我們的 我們用日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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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縣比市大,相當于省級。東京都是特別地區(qū),近似于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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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古代日本向中國學習的結(jié)果。中國古代時的縣長叫“知縣”,日本原來是照搬過去,后面將其改為自己能夠理解的“知事”,意思即“知道某地的事”也就是掌管某地的事”之意。就是現(xiàn)在中國人理解的“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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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有一個官叫知事,主要設(shè)置于各省按察司(相當于省監(jiān)察委員會)里面,負責審案,正八品的小官,這就是為什么民國初年把知縣改稱縣長,不是知事的原因,怕當時的文化人誤會。

日本沒有按察司,自然也沒有按察司知事的官,所以日本不會誤解,就沿用知事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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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里知道事情的人叫知事,日本都道府縣行政區(qū)的首長即為知事。源自中國古代的知府、知縣,當時又稱“知某州事”和“知某縣事”,因此被簡稱為“知事”。是沿用我國古代傳統(tǒng)。

我們?yōu)槭裁唇锌h長而不叫知事?我國因為朝代更替比較多,很多傳統(tǒng)已經(jīng)改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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