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貴君臣同于箕子,毋蹈田橫之故轍。則何不罷兵休士,全車甲而歸臺灣,自處于海外賓臣之列。其受封爵惟愿,不受封爵亦惟愿。我朝廷亦何惜以窮海遠適之區(qū),為爾君臣完全名節(jié)之地!瓐(zhí)事如感朝廷之恩,則以歲時通貢如朝鮮故事,通商貿(mào)易,永無猜嫌,豈不美哉?”
“臺灣本非中國版籍,而足下父子,自開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彈丸之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不入貢亦可也。以臺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與世無患,與人無爭。”
說出這話的是哪家“臺獨”分子?不是別人,就是清朝方面負以與臺灣明鄭政權談判重任的寧海將軍喇哈達、平南將軍賚塔,這是他們代表清廷向鄭氏出示的和議條件。歷史的事實總會讓那些歷史實用主義者難堪。身負“統(tǒng)一”重任的清政權竟然主動搞“臺獨”,不吝筆墨描繪出“臺獨”的美好前景來說服臺灣鄭氏政權接受。這其中的錯亂和背謬,歷史實用主義者無法解釋,只好在電視劇里編故事,想象出一個子虛烏有的通敵陰謀,把兩個政權之間使節(jié)交付的公函說成是朝內(nèi)的壞分子與敵相通的密信,把清朝的開國元勛也說成是通敵奸臣。在我看來,這確實是出于現(xiàn)實需要而對歷史事件隨意曲解、“古為今用”的荒謬。
上下五千年,不同民族建立的不同政權出現(xiàn)在今日中國的版圖上,真是數(shù)也數(shù)不清。相互之間,也從不缺少戰(zhàn)爭、和議。其中功過是非,自當別論?墒悄矛F(xiàn)代主權觀念下才出現(xiàn)的“獨立”、“分裂國土”之類概念去往古人頭上亂套,卻是十足的滑稽。臺灣鄭氏是“分裂”,那本為明朝官員的努爾哈赤建立后金算不算“分裂”?要知道在努爾哈赤時期,后金政權并沒有什么統(tǒng)一中國的想法。再往上推,耶律阿保機、完顏阿骨打、李元昊等人又算不算“分裂”?今日中國的版圖上曾經(jīng)出現(xiàn)的政權中,互相征戰(zhàn)的不少,互相承認的也不少,政權之間出現(xiàn)如同“仿朝鮮例”這樣的藩貢關系的也不少,是不是都要一一去考較一下誰是“分裂”?
我認為,臺灣鄭氏政權的存在及其抗清斗爭,是明清之際民族戰(zhàn)爭的延續(xù),其性質并不會因為控制區(qū)域的大小而變化。在鄭氏據(jù)臺的之前和之后,都不乏人舉旗抗清,鄭氏只是其中一個,沒有什么不同。鄭經(jīng)本人發(fā)布的文告說得很明白:“我先王忘家為國,抗夷于方張之際,……因退屯東寧,生聚教誨者十一余年,庶機勾踐之圖,無墮先王之志。”,臺灣鄭氏并沒有忘記過自己的夙志,以臺灣為根據(jù)地,以進取中原為目標。鄭氏政權的中國意識是很明顯的。當然,出于客觀強弱形勢,臺灣鄭氏不得不與清朝談判,與之周旋。最后談判破裂的原因并不是因為鄭氏要“臺獨”,而清廷不讓。而是因為鄭氏不愿意割斷臺灣與大陸的聯(lián)系,堅持要求保留福建省廈門附近的海澄,而清廷堅決不同意這一點,遂至和議不成。
可見連橫《臺灣通史》:“經(jīng)從其議,索海澄為互市。啟圣執(zhí)不可,議遂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志——福建省志》:“康熙十七年(1678年)十月 康親王杰書、新任總督姚啟圣從本月至次年五月,先后4次派員招撫鄭經(jīng),勸其退回臺灣,以澎湖為雙方通商之地。鄭經(jīng)寸土不讓,堅持以海澄為雙方往來公所。和議再度失敗!
為什么清廷對比海澄大百倍的臺灣毫不在乎,巴不得臺灣成為“箕子之朝鮮,徐福之日本”,卻只因一個小小海澄爭執(zhí)不下?這可以聯(lián)系現(xiàn)代史來看一下:
楊勝群等主編的《共和國重大決策的來龍去脈》說:“10月21日,杜勒斯和美國防部長麥克爾羅伊訪臺,逼迫蔣介石撤離金、馬,雙方發(fā)生激烈爭執(zhí)。為配合蔣介石同美國的斗爭,在杜勒斯到達臺灣的前一天,毛澤東下令恢復炮擊金門,及時幫助了蔣介石,使其獲得拒絕從金、馬撤兵的口實。此后,福建前線炮擊金門形成規(guī)律,逢單日打,雙日不打。”
毛澤東在與斯諾的談話中講到金門島時說:“我們不是這樣看待這兩個島嶼的。我們對這個問題有過公開聲明,就是讓蔣介石守住這兩個島嶼。我們也不切斷他們的給養(yǎng)。如果他們給養(yǎng)不夠,我們還可以接濟他們!
可見,臺灣當局在大陸附近島嶼的存在,是一條臺灣與大陸關系的紐帶,是保證一個中國的有利因素。勢不兩立的毛、蔣兩人,在共同的反臺獨主張之下,在金門問題上達成了一次默契。民進黨上臺之后,即迫不及待從金門等外島撤軍。其中意味,不言而喻。兩百年前的清政權,并不在乎鄭氏政權控制臺灣,卻一定要壓迫鄭氏撤出大陸沿海,意圖當然也很清楚。就是為了徹底斬斷臺灣與大陸的聯(lián)系。清廷對臺灣土地的得失,從來沒有在意過,甚至在攻滅鄭氏政權之后,康熙帝還發(fā)表高見說是“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清廷對這么一個在他們看來無足輕重的彈丸之地,之所以如此不惜血本,一定要消滅鄭氏而后快。決不是因為有什么維護領土完整的志愿。而恰恰就是因為鄭氏政權有著濃重的中國意識,隨時可能成為反抗清廷統(tǒng)治的潛在威脅的緣故。
在清鄭談判初期,鄭氏政權的活動重心在大陸,占據(jù)島嶼府縣,清廷認為鄭氏的威脅近在肘腋,于是表現(xiàn)強硬,非得要鄭氏剃發(fā)歸順不可。順著清廷的軍事勝利,逐漸把鄭氏政權逐出大陸,迫使他們不得不把活動重心移向臺灣,清廷的談判條件就越來越寬,在談判后期,主動表示希望鄭氏自守臺灣,稱臣入貢可以,不稱臣入貢也可以?梢,他們哪里是關心臺灣的得失?如果鄭氏自踞臺灣,永為異域,“與世無患,與人無爭”,對于清廷來說,才是正中下懷呢。而正是因為鄭氏政權到最后也決不肯割斷與大陸的聯(lián)系,才讓清廷如梗在懷,最終下定消滅鄭氏政權的決心。對于鄭經(jīng)來說,如果順從清廷的意愿,放棄大陸,海外稱王,正如清廷勸告他的“逍遙其間”、“與人無爭”,于私人利益而論,豈不美哉?如果鄭經(jīng)真是什么“臺獨分子”,那么清廷自己開出的條件早已超出他的期望,為什么還要另生異議?但是正因為鄭經(jīng)是鄭成功的繼承人,即便是觸怒強敵,他也不放棄在大陸的據(jù)點,保留重返大陸的希望,“無墮先王之志”。如果一定要以清鄭關系來比附當今時局的話,那么清廷自己豈能逃脫搞“臺獨”的指控?
談判不成,之后便是清廷對臺灣的攻占了。施瑯是最大的功臣,清廷也沒有虧待他。登時成為臺灣、福建最大的貪官污吏和惡霸地主。奪占田產(chǎn)收入施瑯名下的,幾乎占據(jù)臺灣南部已開墾土地的一半之多。名為“施侯租田園”,一直延續(xù)到日本侵占臺灣。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笆┖畲笞狻钡氖占{統(tǒng)歸清朝在臺衙門代行,并保送至北京轉交施瑯世襲業(yè)主。如此猶嫌不足,還貪得無厭,連無田無地的漁民也不放過。他死后幾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自己發(fā)布上諭說:“閩省澎湖地方,系海中孤島,并無田地可耕。附島居民,咸置小艇捕魚,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瑯倚勢霸占,立為獨行,每年得規(guī)禮一千二百兩;及許良彬到任后,遂將此項奏請歸公,以為提督衙門公事之用,每年交納,率以為常。行家任意苛求,魚人多受剝削,頗為沿海窮民之苦累。著總督郝玉麟,宣朕諭旨,永行禁革。”
在鄭氏時期,清廷搞“遷界禁海”,勒令沿海人民內(nèi)遷,寸板不許下水,打算封死臺灣。施瑯攻打鄭氏既然得勝,總可往來無礙了吧?可卻不然,在施瑯的治下,規(guī)定“赴臺者不許攜眷,樢曰荨⒊敝穸嗤ê,特禁往來。”(連橫《臺灣通史》)。首先嚴禁廣東籍人渡臺,理由是那里出的“海盜”多,以及“惠潮之民多與鄭氏相通”;對其他地區(qū)的人民渡臺也嚴加限抑,竟然規(guī)定渡臺人員不得攜帶家眷,也就是說不許老百姓在臺灣扎根,這一政策后來導致臺灣婦女奇缺,正應了“骨肉分離”這句話。首任巡臺御史黃叔璥《臺海使槎錄》引《理臺末議》的記載說:“終將軍施瑯之世,嚴禁粵中惠、潮之民,不許渡臺。蓋惡惠、潮之地素為海盜淵藪,而積習未忘也,槡{,漸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保梢娫诋敃r,施瑯只要活著,就是兩岸往來的最大障礙。在二百多年前,臺灣土地空曠,本來很需要人力前來開發(fā)?墒窃谑┈槙r期,除在他的老家福建漳、泉地區(qū)招募佃農(nóng)去種他的“施侯租田園”之外,大陸人民渡臺,陷于停頓。施瑯自己在臺灣廣占良田,坐地收錢,卻對老百姓前往臺灣謀生嚴加限制,把臺灣島視為他施家之禁臠。與現(xiàn)在的民進黨當局阻擾兩岸完全三通,阻礙兩岸人員往來,正有一比。夠不夠得上“臺獨”行徑?施瑯親自擬訂的渡臺禁令,在他死后,趨于松弛,但并沒有結束。后來反反覆覆,清廷時而開禁,時而又“申嚴”。一直到同治年間,根據(jù)大臣沈葆楨的建議,才徹底取消;矩灤┣逋⒅闻_時期。
如果施瑯攻滅鄭氏政權是“反臺獨”,為遏止“臺獨”起見,不正該鼓勵兩岸多多來往嗎?反倒防民如同防賊,惟恐老百姓跑到臺灣去,就會接下鄭氏的衣缽舉旗反清。更充分地表明了,第一,鄭氏政權在大陸沿海人民中具有同情和支持,鄭氏政權在臺灣的抗清活動,是清朝時期全國抗清活動的一部分,而不是什么“臺獨”;第二,清廷攻滅鄭氏,不過是為了消滅反清力量、鞏固統(tǒng)治,而不是什么“反臺獨”。
按我的理解,統(tǒng)一的好處大概有團結合力、各地人民互相來往,共享各地區(qū)的土地、資源等等,《反分裂國家法》規(guī)定,“鼓勵和推動兩岸人員往來”、“鼓勵和推動兩岸經(jīng)濟交流與合作”。兩岸人員往來和交流,是統(tǒng)一所能發(fā)生的效益,也是我們推進統(tǒng)一的手段。而施瑯和清廷,實行遷界禁海于平臺之前,實行渡臺禁令于平臺之后,一以貫之,就是要千方百計阻隔兩岸交往,無端制造地域問題。和我們現(xiàn)在推動的統(tǒng)一,有何共同之處?從這一點上講,臺獨分子才最該去感謝施瑯呢。
就遷界禁海來講,不僅在當時給沿海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而且毀滅了中國海洋經(jīng)濟,使中國與大海禁閉二十余年,船只朽壞,海外市場全部拱手讓人。使明末就達到的“窮洋竟同鬧市”的海洋貿(mào)易繁榮局面從此不再。清廷把臺灣鄭氏政權叫做“海賊”,可清廷自己對中國沿海經(jīng)濟的破壞比所有“海賊”加起來的總和還要大。導致清朝的閉關鎖國達到歷代的頂峰,對外部世界一無所知。與中國近代的落后挨打有著直接的關系。
在施瑯攻滅鄭氏政權212年之后,清廷簽定《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與施瑯沒有直接關系,但卻是清廷一系列內(nèi)外政策的必然結果。正如上面說的,清廷對臺灣的得失并不關心,歷來都是視為“荒服之地”,最后舉以予人,把臺灣當作了戰(zhàn)爭失敗的替罪羊。有些人總喜歡在假設的前提下發(fā)表議論,說是如果施瑯不消滅鄭氏政權,那么臺灣就會脫離中華,被外國侵占,可歷史事實是鄭氏政權把臺灣從荷蘭人手中奪回,到了清廷手里面,臺灣倒真的被外國侵占了。站在中華民族的立場來看,哪一方應該被稱頌,哪一方應該被鞭撻,不是清清楚楚的嗎?
我以為清廷和施瑯攻滅鄭氏政權,實在不值得如何頌揚。清廷和鄭氏的對立,只不過是中國古代史上多如牛毛的政權相爭中的一個。鄭氏抗清具有的民族斗爭性質,也是跟其他大陸上的抗清活動一樣的。從清兵入關到清朝覆滅,反清活動又何曾斷絕過?其中建立政權的也多得是,鄭氏政權也只是其中一個,雖然地盤不大,但同樣是具有明確的中國人身份的中國政權。如果只看到這一歷史舊故與現(xiàn)實問題在表象上的相似之處,就浮想聯(lián)翩、胡亂類比,卻罔顧其中存在的本質差別,只能是對現(xiàn)代中國進行的統(tǒng)一事業(yè)的矮化和丑化,徒然供人口實!芭_獨”思想的淵源是日本軍國主義對臺灣的“皇民化”殖民政策,是屬于中國近現(xiàn)代史的問題。而“臺獨”分子最希望把“臺獨”的起源無限延長,編造出一部從古到今“臺灣人反抗中國”的臺獨史來。把清廷和鄭氏政權的斗爭說成是“臺獨”和“反臺獨”,等于主動替臺獨分子論證“臺獨”古已有之,論證在歷史上“臺獨”政權曾經(jīng)實際控制臺灣。無異于憑空給“臺獨”送上一份大禮。所以,用歷史實用主義的態(tài)度來曲解歷史,不僅本身荒謬,最終也只會給現(xiàn)實問題的解決帶來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