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需區(qū)別對待。大規(guī)?託ⅲ绨灼鹂託40萬趙軍,項羽坑殺20萬降卒,這個肯定不是挖坑活埋了,從時間、技術和工作量上都說不過去。那得挖多大一坑,或者得挖多少個坑!畢竟40 萬和20萬人的規(guī)模在那擺著呢——即便數(shù)字有水分數(shù)量依然可觀。工具也是個問題,拿什么挖坑?行軍打仗肯定不能帶太多的鎬或鐵鍬。即使部隊配有專門從事此項工作的工程兵,做完這件事的時間成本也不可估量,劃不來。類似這種,坑殺其實就是殺的意思。
古代戰(zhàn)場對死人的處理不可能太到位,殺完之后白骨露于野,任由野狗分食基本屬于常態(tài)。五胡時冉閔大誅胡羯,將20多萬人拋尸城外荒野,“悉為野犬豺狼所食”。當然也有后期掩埋的,比如地方政府組織,老百姓做善事,或者游方的和尚順手為之——其手里的扁鏟就是干那個的。
戰(zhàn)場上較為常見的是做成“京觀”。京觀就是將殺死的敵人堆起來,然后用土封掩夯實,形成一個大冢,是為了炫耀武功和軍威的。五胡時匈奴滅晉,大將劉曜一次屠殺3萬多人,在洛水北邊筑成京觀。大夏國王赫連勃勃也好這口兒,喜歡“積人頭以為京觀”,還美其名曰“髑髏臺”。王莽殺叛軍,在大道邊筑了五個京觀,覆蓋大量帶刺的樹枝,還豎了一塊牌子,上寫“反虜逆賊鯨鯢”,以作警示,命地方官每年秋季巡視,不能損毀破壞。
數(shù)量多的坑殺不是活埋,那數(shù)量少的是不是呢?也不是。王莽殺翟義三族,“至皆同坑,以棘五毒并葬之”,是說殺完之后再放到一個坑里埋葬,并非活埋。北魏太武帝滅佛,下令地方官“坑沙門”,以及秦始皇“坑術士”,也都是殺完之后再統(tǒng)一挖坑埋掉,都不是活埋。其實活埋是現(xiàn)代用語,古代叫生埋。秦始皇死后,除了殺宮人為其陪葬外,還“生埋工匠,計以萬數(shù)”,活生生地埋了,這才是真的活埋,很殘忍。
有一種說法,認為“坑”是“阬”的通假,“阬”有門洞門樓的意思,跟京觀的土丘一樣都是隆起。這種解釋我認為很牽強,其實我們完全沒必要囿于這個坑字而去強行附會?硬灰欢ň褪呛苌詈苌畹拇罂,相對低洼的地帶也叫坑,將死人堆積在洼地然后用土掩埋,也能解釋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