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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朝送銀子是沒得說的,1004年,和契丹簽了個合約,每年向契丹進貢銀幣十萬兩,綢緞二十萬匹。一送一百多年。到了1159年,蒙古(原提問如此,誤,當是指金人)打過來,大宋朝成了蒙古(原文如此,當是指金國)的藩屬國,長江以北全部割讓,每年再進貢銀子二十萬兩,綢緞二十萬匹。能不能研究一下宋朝到底送了多少銀子?

每年給對方一定數(shù)量的財物,是兩宋王朝維系與周邊政權(quán)(遼、西夏與金國)和平關(guān)系的一項重要手段。

這筆財物一般統(tǒng)稱歲幣。實際上它是三種東西:給遼國的先稱“歲幣”,后稱“歲貢”,給西夏的叫做“歲賜”,給金國的則先稱“歲貢”,后稱“歲幣”。

一、給遼國的歲幣與歲貢

先說向遼輸送財物。

中原政權(quán)向遼國輸送財物以維系和平關(guān)系,始于五代時期石敬瑭所建立的后晉!哆|史》里說,后晉依賴遼國的軍隊才得到天下,所以對遼國施以“臣禮”,以遼國皇帝為父皇帝,“割地以為壽,輸帛以為貢”①,具體來說就是每年給遼國進貢30萬匹帛。

北宋每年向遼國輸送財物,始于宋真宗時代的“澶淵之盟”。與后晉的情況不同,《遼史》沒有將北宋輸送過來的財物定性為“貢”。遼圣宗的本紀里的說法是:北宋派人來請和,“以太后為叔母,愿歲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1005年)宋歲幣始至,后為!雹。將遼國太后奉為叔母,用意是間接將宋遼兩國皇帝定性為兄弟關(guān)系,宋真宗為兄,遼圣宗為弟;“輸銀”、“歲幣”字樣則顯示二者的政治地位均等——至少在字面上是平等的,并非宗主國與藩屬國的關(guān)系。

不過,這種字面上的平等關(guān)系,僅僅維持了不到40年。宋仁宗時代,1037年,趁北宋與西夏交戰(zhàn)之機,遼軍再次南侵攻占了北宋十座城池。隨后,宋遼兩國再啟和談,北宋試圖通過增加歲幣的方式來拿回丟失的城池,遼國則以武力恫嚇,要求將歲幣重新定性為“進貢”!哆|史》稱,北宋不得已“乃從之,歲幣稱貢”③,負責與北宋談判的耶律仁先將談判結(jié)果送回遼國,“文書稱貢,……帝喜,宴群臣于昭慶殿”④。可見“歲幣”改為“歲貢”,在遼國君臣看來是一次巨大的外交勝利。

從1005年到1042年,北宋對遼的歲幣標準,是每年絹20萬匹,銀10萬兩,此外遼國還預借了3萬兩銀子與3萬匹絹沒有歸還。也就是說,這38年間,宋朝向遼國輸送的財物,共計銀383萬兩,絹763萬匹。從1043年到1122年(宋軍伐遼),北宋對遼的歲貢標準,是每年銀20萬兩,絹30萬匹。也就是說,這79年間,北宋向遼國輸送的財物,共計銀1580萬兩,絹2370萬匹。兩個時間段的數(shù)據(jù)加起來,一共是1963萬兩銀子,3133萬匹絹。⑤

遼代畫家胡環(huán)《出獵圖》

二、給西夏的歲賜

北宋向西夏輸送財物,也始于宋真宗時代。1006年,也就是與遼國達成和議輸送歲幣的第二年,北宋冊封黨項首領趙德明為西平王,每年“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錢兩萬貫、茶兩萬斤。

1038年,李德明之子元昊建立西夏,與北宋屢啟戰(zhàn)端。到1044年,北宋與西夏議定和約,元昊以“夏國主”的名義向北宋稱臣,北宋則以“歲賜”的名義每年向西夏輸送固定額度的財物(歲賜正式運作始于次年)。據(jù)元昊給北宋的《誓書》:

“朝廷歲賜絹十三萬匹、銀五萬兩、茶二萬斤;進奉乾元節(jié)回賜銀一萬兩、絹一萬匹、茶五千斤;賀正貢獻回賜銀五千兩、絹五千匹、茶五千斤;仲冬賜時服銀五千兩、絹五千匹及賜臣生日禮物:銀器二千兩、細衣著一千匹,雜帛二千匹!雹

“乾元節(jié)回賜銀”指的是宋仁宗生日賞賜。“賀正貢獻回賜銀”指的是新年賞賜。“仲冬賜時服銀”指的是冬至節(jié)賞賜銀子購買冬裝。也就是說,北宋以“歲賜”名義每年向西夏輸送的財物,共計包括:銀7.2萬兩,絹帛15.3萬匹,茶3萬斤。合計是25.5萬(兩匹斤)。

由“歲賜”與“稱臣”構(gòu)筑起來的宋夏和平,大致維系了約36年(期間也有許多的小規(guī)模沖突)。1081年,宋夏兩國再度開戰(zhàn),歲賜也隨之中斷,直到1089年才再度按舊標準恢復。1097年,因西夏軍隊不斷侵擾邊境,北宋再度中斷“歲賜”,直到1100年才再度恢復,額度仍是舊標準,但這次恢復也只維系了短短三四年的時間。

也就是說,北宋以“歲賜”的名義向西夏輸送財物,共計持續(xù)了約48年,共耗費銀345.6萬兩、絹帛734.4萬匹、茶144萬斤。

黑水城出土西夏武士像

三、給金國的歲貢與歲幣

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以維持兩國關(guān)系,始于宋高宗紹興十二年,也就是1142年。上一年,兩國達成和談協(xié)議,宋高宗向金國皇帝稱臣,允諾歲貢銀、絹各25萬兩匹⑦。本年,金熙宗正式派使者南來,“以袞冕圭冊,冊宋康王為帝”⑧,也就是冊封趙構(gòu)為宋朝皇帝。據(jù)此,南宋降格為藩屬國,金國則升格為宗主國。但南宋官方史料屏蔽刪除了宋高宗接受金熙宗冊封這一史實。

上述歲貢標準只維持了二十一年。宋孝宗即位后,于1163年啟動“隆興北伐”,給金國的歲貢自然也隨之中斷。1164年,兩國重新簽訂“隆興和約”。新和約有三大變化:(1)變君臣關(guān)系為叔侄關(guān)系,也就是取消了兩國的宗藩關(guān)系;(2)廢除“歲貢”名義,改為“歲幣”;(3)歲幣額度下降,變更為每年向金國輸送銀20萬兩,絹20萬匹。

四十二年之后,1206年,宋寧宗再次啟動“開禧北伐”,歲幣輸送中止。1208年,北伐因南宋內(nèi)亂而歸于慘敗,宋金兩國重新簽訂“嘉定和約”。新和約有兩項變化:(1)叔侄關(guān)系改為伯侄關(guān)系,金國由南宋的叔叔變成了南宋的伯伯;(2)歲幣額度增加至每年銀30萬兩、絹30萬匹,并賠償金國軍費300萬貫銅錢。

新額度的歲幣只輸送了四年。1211年,成吉思汗率軍南侵金國,金軍節(jié)節(jié)敗退。北宋測度情勢,自1212年起即不再向金國輸送歲幣。1234年,金國被蒙宋聯(lián)軍攻滅。次年,蒙古軍隊大舉南侵,開啟了持續(xù)三、四十年之久的宋元(蒙)戰(zhàn)爭。期間,南宋曾向元廷提出過稱侄、稱侄孫乃至稱臣的請求,試圖以輸送歲貢的方式來維持兩國關(guān)系,但未能得到應允。1276年,元軍進入臨安,宋恭帝遞送降表,發(fā)布投降詔書,南宋走到了末路。

也就是說,從1142年到1162年,這21年間,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共計銀525萬兩,絹525匹。從1164年到1205年,這42年間,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共計銀840萬兩、絹840萬匹。從1208-1211年,這4年間,南宋向金國輸送財物,共計銀120萬兩、絹120萬匹。合計,在67年的時間里,南宋向金國輸送了1485萬兩白銀、1485萬匹絹。外加300萬貫銅錢的軍事賠款。

金宣宗1214年送岐國公主前往蒙古和親,圖片出自拉施特《史集》

四、歲幣占宋朝財政的比例

無論是叫歲幣,還是叫歲贈或者歲貢,終歸都是在以財物贖買和平。

所以,兩宋之人對歲幣的評價,也有截然不同的兩種。一種認為,付出的歲幣數(shù)額,只是開戰(zhàn)軍費的百分之一二(宋仁宗時代的大臣富弼之言),甚至不及開戰(zhàn)軍費的百分之一(宋真宗時代的大臣王旦之言)。另一種評價則認為,付出歲幣對國家而言,是一種極大的屈辱,也等于是在助長敵國的貪婪與實力。

這兩種意見都是基于“兩害相權(quán)取其輕”來做論斷,但很多因素無法做定量分析,自然也就難有定論,至今仍是一個爭議話題。本文也只能就歲幣規(guī)模與北宋財政收入的比例,做一點粗糙的分析。

下表是北宋1064年的財政收入統(tǒng)計,數(shù)據(jù)見于時人蔡襄的《論兵十事》⑨:

類別

總收入

36822541貫165文

匹帛絹紬8745537匹

26943575石

29396113束

前文已有計算,北宋時代,給遼國的財物輸送共計是1963萬兩銀子,3133萬匹絹;給西夏的財物輸送共計是銀345.6萬兩、絹帛734.4萬匹、茶144萬斤。合計就是2308萬兩白銀,3867.4萬匹布帛;144萬斤茶

北宋白銀與銅錢的兌換價,名義上1兩白銀等于1貫銅錢(1貫一般等于1000文銅錢,北宋某些時段也曾規(guī)定一貫等于770文),但實際上波動非常之大。比如:1007年,朝廷給河東的士兵賜銀,是按每兩銀子等于750文銅錢來換算的——意思就是,士兵名義上得到了1兩銀子,但拿到手的卻只有750文銅錢;1046年,邛州的民間銀價已上漲至1兩銀子超過3000文銅錢;朝廷的官定折價仍是1兩白銀等于900-1200文銅錢——意思就是,民眾折銀納稅時,如果原本是3000文銅錢的稅額,按市場銀價他只需要給朝廷繳納1兩銀子;但按朝廷強行規(guī)定的銀價,他就需要繳納3兩左右銀子了。⑩

再介紹一組數(shù)據(jù):

(1)1027年,四川的市場銀價是1兩銀子等于10-20貫小鐵錢。

(2)1040-1042年,開封及陜西的市場銀價是1兩銀子等于2000文銅錢。

(3)1044年,給西夏的歲幣25萬匹兩,折算為銅錢是40萬貫,也就是1兩銀子等于1600文銅錢。

(4)1110年,開封城內(nèi)1兩銀子約等于3300文銅錢。

(5)1116年,開封城內(nèi)1兩銀子約等于1600-2000文銅錢。

(6)1123年,趙良嗣答應給金人歲貢50萬匹兩銀絹,合1百萬緡銅錢,也就是1兩銀子等于2000文銅錢。?

不難看出,在市場上,1兩白銀遠不止1貫銅錢,在北宋是一種常態(tài)。其中的(3)(6)兩項數(shù)據(jù)最有參考價值,因為它們是宋朝官方在向西夏、金國輸送或許諾歲幣時,所擬定的兌換標準。在這兩個兌換標準中取一個中間值,也就是1兩銀子等于1800文銅錢,應與當日的事實相差不遠。

如此,也就可以知道:

(1)從1005年到1122年,這117年間,北宋輸送給遼和西夏的2308萬兩白銀,相當于4154.4萬貫銅錢,是北宋1064年財政收入銅錢部分的1.13倍。

(2)這117年間輸送給遼和西夏的3867.4萬匹布帛,相當于北宋1064年財政收入中布帛部分的4.4倍。

這不是一筆小數(shù)目,已相當于北宋每年財政總收入的2%左右。

如果再考慮到徭役成本——北宋須負責將財物運至邊境指定地點,再與遼、西夏方面交割,民眾的負擔會更重,畢竟,銀兩絹帛均須依賴東南與西南。這也是為什么宋仁宗時代的官員田況,會在奏折里說:朝廷給遼國歲幣五十萬兩匹,已是“脧削生民,輸將道路,疲弊之勢,漸不可久”。為完成這項財物輸送,百姓既要出錢,又要出力,負擔并不輕松。

南宋的情況也大體如此。按辛棄疾在1170年奏章里的說法,南宋給金國的歲貢,折算為銅錢是“二百余萬貫”?,約等于南宋財政收入的3%。再加上徭役成本,民眾的負擔同樣不能算輕。


注釋

①《遼史·張礪傳》。

②《遼史·圣宗本紀五》。

③《遼史·劉六符傳》。

④《遼史·興宗本紀二》。

⑤朱瑞熙:《宋朝的歲幣》,收錄于《岳飛研究》第3輯(1992)。

⑥《長編》卷一五二,慶歷四年十月己丑。

⑦《宋史紀事本末》卷七十二。

⑧《金史·熙宗本紀》。

⑨圖片引自黃純艷《宋代財政史》,云南大學出版社2013年版,第388頁。

⑩王文成:《宋代白銀貨幣化研究》,云南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174頁。

?《北宋銀價變動簡表》。同上,第175-178頁。按《宋史.食貨志下五》的記載,北宋的散茶價格約為每斤10文錢到120文錢不等,這意味著144萬斤茶在歲幣總量中占的比例頗小,至多約17萬貫銅錢。

?辛棄疾:《美芹十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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