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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所謂的好處應(yīng)該是“還可以調(diào)到一個頻道交流”。否則你說“煎餅果子”,他說“前門樓子”,無法溝通。

可憐李鴻章就這樣頂上了“漢奸”大帽一百年……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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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李鴻章在大清朝廷地位顯赫,慈禧和光緒很信任他,他可以全權(quán)處理很多外交事務(wù)。其他人沒有這個影響力,即使簽約,慈禧和光緒也有可能將其否決。從反面講,李鴻章相對軟弱,至少沒有左公強硬,甚至不如曾紀澤。雖然也感覺他為大清盡職盡責,但是我對他的評價,依然不如曾國藩……辦外交,痞子文化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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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普通話可能說的標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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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其他人要么簽,要么就不簽。簽的話,會被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個喪權(quán)辱國絕對不平等條約,這讓局外人也受不了。不簽,那還得戰(zhàn)爭。而讓李鴻章來簽,此廝只想保住慈禧的大清江山,以便慈禧保護他的家族輝煌,那管國內(nèi)百姓的疾苦和國仇家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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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跟身份地位還有話語權(quán)有關(guān)!

李鴻章在清政府是能夠辦實事且有話語權(quán)的人,懂洋務(wù),知進退。列國找李鴻章談雖然討價還價,但是條約是能夠完成的。之前的鴉片戰(zhàn)爭有先例,簽了條約但是沒人執(zhí)行,甚至皇帝都不明白啥情況,英國人左等右等拿不到好處所以發(fā)動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打到了北京道光才知道實情。以后列國就學賊了,找能說話能辦事的人簽!

不過這也不是為李鴻章辯護,他是站在統(tǒng)治者的立場辦事,維護清政府,但對廣大人民是不利的,最終還是國人平民來買單,官僚階級不掏一文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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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堂被列強信任的一點就是,他訂約,被各方所承認!其它的人,要么強勢,拒簽,列強要獲得好處,還得動刀動槍!要么弱勢,所訂條約易被中國內(nèi)部拒絕承認,列強還得再打!唯李中堂所訂條約,能得到落實!所以,列強寧愿給李鴻章好處,來獲得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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