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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個“無頭奇案”,大家自己判斷一下就知道了。

(《清稗類鈔》)

清朝地方官斷案,自我感覺很重要!肚灏揞愨n》記載,淄川有兩人是朋友,名字叫胡成和馮安。胡成這個人在鄉(xiāng)里比較強勢,馮安其實不喜歡他,因為畏懼才假裝和他關(guān)系要好。

這一天兩人在一起喝酒,喝大了,胡成就開始吹牛,說自己昨天在外面遇到一個商人,很有錢,于是就把這人害了,扔進了南山的枯井中。胡成看馮安不相信自己,也來了脾氣,從箱子里拿出了一包銀子,證明自己確實殺了人——其實,這銀子是自己的妹夫拿給他,讓他幫忙買地用的。

馮安一看,哎呦乖乖,當時就嚇得酒醒了。喝完酒連家都沒回,直接偷摸來到了縣衙,舉報胡成殺人搶劫。

當?shù)刂h姓費,一聽是命案,趕緊讓人把胡成抓了過來。胡成一聽馮安舉報了自己,當時就恨的牙癢癢,趕緊辯解說自己吹牛呢,錢是妹夫的。費知縣就把胡成的妹夫招來,一問還真是人家買地用的,又找來了賣地的田主,也證實這件事——所以,這就是個誤會嘛!

但是,費知縣是個謹慎的人,又派了衙役到南山枯井里看看。結(jié)果,里面還真有一具無頭尸體……衙役一回來報告,費知縣當時就怒了,上去沖著胡成扇了幾十個大嘴巴子,然后戴上鎖鏈扔大牢里了。


胡成都傻了啊,不就是喝酒吹個牛嗎,這還真成了殺人犯。

(古代審案)

費知縣于是公告鄉(xiāng)里,讓人來認尸。第二天就有一個女子來了,說自己丈夫帶著很多錢出去做生意,早就該回來了,可能就是死者。費知縣就說了:“井里確實有死者,但是不一定是你丈夫!”女子堅持,說肯定是自己丈夫。一看,還真是。

“兇手”也抓住了,死者身份也搞清楚了,費知縣于是提審胡成,讓他把死者的頭顱交出來。胡成看著眼前的刑具,害怕啊,于是求著知縣讓他去找找……

費知縣又叫來了死者妻子,一問才知道夫妻倆還沒有孩子。于是,知縣做主,讓她可以改嫁——你看著,多么細心周到,通情達理,好官。

另一方面,費知縣又貼了告示,說誰要是找到死者的頭顱,有賞錢。第二天,村子里就有一個名叫王五的人,拎著死者的腦袋,說是自己撿到的。

你看,事情發(fā)展到這個地步,一切都顯得順理成章,可憐了牢里的胡成,不明不白成了殺人犯。

很快,就有人送來了“婚狀”,愿意娶死者的妻子。費知縣看了看婚狀,對死者妻子說:“真正的殺人者,你知道是誰嗎?我知道,那就是你和王五!”

費知縣解釋說:“其實我早就懷疑了,一開始你都沒看見尸體,怎么這么確認死者是你丈夫?看你丈夫那一身破爛衣服,哪來的這么多錢?王五怎么就這么巧,一下子撿到了死者的頭顱?”


兩人還不承認,費知縣于是用刑,“奸夫淫婦”就招了:兩人早就勾搭在一起,然后謀殺親夫,扔進了枯井之中。

(刑訊逼供)

然后,結(jié)案了。胡成被放了出來。馮安被判誣告,挨了一頓打,徒刑三年。(馮安冤不冤啊!他是正常舉報,怎么就成了誣告呢……)

這個故事明顯是要把費知縣夸一夸的,意思他是個斷案高手。但是,咱們細細想想,費知縣斷案,靠的僅僅是感覺和刑訊逼供啊……如果那個王五能憋的住,不為了幾個小錢把頭顱交出來,又會怎么樣?如果“奸夫淫婦”死不認罪,堅持喊冤,又會怎么樣?

更恐怖的是,費知縣全靠刑訊得來的“真相”,會不會是假的?萬一胡成真是兇手呢?

整個過程我們可以看出,用刑是當時的常見手段,冤案肯定非常多。這是遇到“好官”費知縣,要是遇到糊涂知縣,或者不想管閑事的,結(jié)果就不一樣了。

所以啊,古代冤案多不多?大家自己就能判斷了。

最佳貢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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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現(xiàn)代社會,如果有案件發(fā)生警方就會利用各種刑偵手段進行偵破,而最重要的手段就是DNA技術(shù),犯罪嫌疑人在犯罪現(xiàn)場一定會留下蛛絲馬跡,或毛發(fā)或汗水,而警方就是依靠其中提取出來的DNA與警方數(shù)據(jù)庫中DNA進行對比,從而確認犯罪嫌疑人。

但是總是現(xiàn)代社會擁有如此先進的刑偵手段,還是無法將破案率達到百分之百。那么在落后的古達,古人沒有這些技術(shù),豈不是有很多的冤假錯案?古人又是依靠什么辦法斷案的呢?

“乞鞫”制度

乞鞫起源于秦漢時期,是一種再審訴訟制度。原告或者被告如果對審判結(jié)果存有疑義,訴訟期限為3個月,類似于現(xiàn)代的案件復(fù)審制度。

所以當案件再審時,就有了更多的時間去將案件來龍去脈了解,這也就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發(fā)生。但是如果超過了3個月,就默認為雙方對案件審理結(jié)果沒有疑義,案件也不會被受理。

三司會審

三司指的就是三個最高的中央司法機關(guān),各個朝代三司的名稱大不相同,但是職能大致相同。戰(zhàn)國時期三司指的是“太尉、司空、司徒”、漢代的三司為“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隸校尉”、明清時期以“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為三司。

三司會審的設(shè)立就是為了限制地方司法機關(guān)的權(quán)利。所以地方機關(guān)只能夠?qū)讣M行初審,在沒有結(jié)果前不能夠決定罪犯的生殺大權(quán)。隨后地方機關(guān)將案件上報給大理寺匯總,而三司會審,就是對案件最后的終審。

三司會審的設(shè)立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地方機關(guān)濫用司法權(quán)力,避免了冤假錯案的發(fā)生,但是操作過程過于繁復(fù),案件全部要上交給中央進行審批,極大地限制了地方政府的辦公效率。

古人比今人更加具有榮辱觀!

中國古代的犯罪率遠不及現(xiàn)代,禮義廉恥就是古人定下的為人準則,也是一個人必須具備的品質(zhì)。禮定貴賤尊卑,義為行動準繩,廉為廉潔方正,恥為有知恥之心。這就是古人的價值觀,在這種價值觀的影響下,古人更加重廉恥,以行不軌之事為恥!

我們想要達到古人的道德水平,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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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談唐宋元,胡侃元明清!

恰恰相反,古代的冤案也不多,因為這里面摻雜著古人的智慧。

事件回顧

我們會發(fā)現(xiàn)古代對于斷案以及斷案的各種程序非常繁瑣,他們有著一套固定的流程,而正是這一套固定的流程,保證了判案的正常以及公平性。

除此之外,每一次判案的時候都會有一個單獨的小冊子,而這個單獨的小冊子將會記錄判案的過程中每一個官員說的每一句話,將來一旦出了任何事情,都可以拿這個小冊子來進行對峙。

更重要的是古代有連坐制度,一個人判犯了罪,自己的鄰居如果不舉報的話全都要遭殃,所以在古代的時候,民眾檢舉幾乎成為了犯罪減輕率的主要手段之一。

沒錯,這就是事實

肯定有人會說古代有很多的限制因素,比如天黑了之后沒有監(jiān)控,而且很容易做壞事,做完壞事之后官府又查不到對不對?

但我們會發(fā)現(xiàn)古代是實行宵禁的,也就是說夜晚的時候你不能出來,一旦出來必須有官府的印章,如果沒有印章直接關(guān)到監(jiān)獄里面,這一點就已經(jīng)最大可能的阻止了晚上出來作惡的行動。

也肯定有人說,一旦我做了一些錯事,我直接跑到另一個地方去,官員找不到對不對?

但我們?nèi)匀粫l(fā)現(xiàn)古代是實行地域限制的,也就是說你出生在哪,只能在哪工作,只能在那勞動,如果你去其他地方必須由縣令級以上的官員給你開證明,并且這個證明一旦丟了,那是掉腦袋的事情。

其實我們會發(fā)現(xiàn)古代的時候,因為科技沒有這樣發(fā)達,沒有DNA檢測技術(shù),沒有攝像頭,甚至連錄音裝備也沒有,只能通過限制人的自由活動來,盡量讓好人不受到傷害,讓壞人受到懲罰。講到這兒是不是大家覺得宵禁有的時候也很必要呢?尤其是在古代的時候。

【感謝大家的耐心閱讀,希冀大家點贊、評論、關(guān)注,小生在此謝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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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得好,哪個廟里都有冤死的鬼。

冤案在任何一個時代、任何一個國家都有,這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像美國這樣一個科學(xué)技術(shù)非常發(fā)達的國家,照樣有冤案。

古代中國,實行封建的糾問制訴訟制度,其特點是:

1、審判官集偵查、控訴、審判職能于一身,不論是否有被害人或其他控告,根據(jù)職權(quán)主動追究犯罪;

2、司法機關(guān)負責(zé)調(diào)查事實,偵查和審判秘密進行;

3、原告人只是告發(fā)人,幾乎不負法律責(zé)任。被告人只是訴訟客體,沒有任何訴訟權(quán)利,只是被審問,受追訴的對象;

4、被告人的口供是最佳證據(jù)。刑訊逼供合法化、制度化。

在這種訴訟制度下,官吏集偵查、審判的職權(quán)于一身,民眾的辯護權(quán)利又得不到保障,稍有辯解,就被視為刁民,馬上大刑伺候。酷刑之下,求生不得 ,求死不能,什么樣的口供取不到?

再加上政治腐敗、賄賂公行,有錢人可以靠金錢買通官吏,開脫罪責(zé),更可以栽贓陷害,傷及無辜,像竇娥這樣的冤案不知道要有多少!

像大家所熟知的包公戲,包公有偵查權(quán)、審判權(quán)、執(zhí)行權(quán),把人的生死執(zhí)于股掌之間,即使主事者如包公那樣清正廉明,也難免先入為主、主觀臆斷,不可避免會產(chǎn)生大量的冤案。

可以這樣說,假設(shè)古代有DNA這樣的鑒定技術(shù),只要仍然實行糾問式訴訟制度,仍然杜絕不了冤案。因為在落后的法律制度下,一方面會制造出大量的冤案,另一方面又沒有一個及時有效的糾錯機制,有了冤案也不容易得到平反昭雪。

歸結(jié)起來說,科學(xué)技術(shù)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法律制度。在一個好的制度下,一是不容易發(fā)生冤假錯案,二是哪怕發(fā)生了冤假錯案,也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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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各種辦法都有,要看辦案的人是什么樣的人,人品差,自私自利的多,冤案就多,人品不差,不光沒有冤案,還能雪洗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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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有古代的檢驗方法,最早宋朝宋慈洗冤集錄,號稱世界法醫(yī)學(xué)鼻祖宋慈(1186—1249)書中記錄了很多檢驗方法用至現(xiàn)今。!所以沒有DNA也一樣辦案破案!。 ┘义e案有DNA的現(xiàn)代社會也有。。『螞r古代封建社會肯定也少不了。!但是科技不斷發(fā)展的現(xiàn)代社會會越來越少,法律法規(guī)處越來越完善,冤家錯案會越來越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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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冤案多還有一個原因是封建社會的官吏要么貪贓枉法、魚肉百姓,要么探案本領(lǐng)差又尸位素餐。

在古代,專門替官府檢驗尸的人叫做“仵作”,屬36行之一,稱“仵作行”!肚鍟洹ば滩俊罚骸胺捕窔獋夭荒苤芈闹,不得扛抬赴驗,該管官即帶領(lǐng)仵作親往驗看。”這就是說,仵作是官府所雇用的專門為刑事案件檢驗傷勢的專業(yè)人員。之所以要“親往驗看。”還含有查勘現(xiàn)場之意在其中。

由于,檢查尸體是件很辛苦的事,而且,古代的封建思想嚴重,因此一般在檢查尸體的時候由賤民或奴隸檢查尸體并向官員報告情況,也就相當于是現(xiàn)代的法醫(yī)。除此以外,陰陽先生也常常扮演著驗尸官的角色。通常來說,所謂的陰陽先生就是指民間的風(fēng)水師。

當某個人去世以后,其家屬會請陰陽先生來幫忙寫“殃榜”,也就是占卜何時適合下葬。在現(xiàn)代,人們利用科學(xué)技術(shù)推測人的死亡時間和原因。可是,古代的科技水平十分落后,人們是怎么查出死者的死因和死亡的時間的呢?古人是用什么手段進行驗尸的?

別急,今天我們就來揭秘一下古人的驗尸手段。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中期,人們在湖北省一個秦墓里發(fā)現(xiàn)了許多竹簡。為了方便記憶,人們將這些竹簡合稱為“秦墓竹簡”。經(jīng)過分類,學(xué)者們發(fā)現(xiàn)這些竹簡的涉獵范圍十分廣泛,不僅有法律文書、行政案牘,還有醫(yī)學(xué)書籍、風(fēng)水占書。其中,有一本名為《封診式》的書十分特別。

看名字,它有點像醫(yī)學(xué)書刊,但其實它是一份報紙,里面記載了大量古代驗尸報道。接下來,我們將列舉兩個案例來展示古人是如何驗尸的:

一、檢驗遭到大火焚燒的尸體。在三國時期,有一名女子背著自己的丈夫和其他異性搞曖昧。后來,女子的丈夫發(fā)現(xiàn)了這件事,并宣稱要將此事公之于眾。情急之下,女子伙同奸夫殺死了自己的丈夫。為了掩蓋殺人的罪行,逃避法律的懲罰,兩人偽造了一場“意外”——火災(zāi)。

得知這件事以后,女子的夫家不敢置信,他們認為其中必有蹊蹺,便將女子告到了衙門。當官府的人問女子是不是殺死了自己丈夫的時候,女子堅決不承認這件事是自己做的。就此,夫家和女子激烈地爭吵了起來。那么,怎樣才能夠知道這名男子究竟是因為意外事故而亡,還是被人殺死的呢?

就在這個時候,縣令張舉突然想到了一個好辦法。他先命人找來了兩頭豬,然后,將其中一頭殺死,最后,把這兩頭豬放進火里燒死。根據(jù)實驗結(jié)果顯示,存活的豬被燒死后口中會殘留一些灰燼,而被殺死的豬則沒有。由此,張舉判定男子是被殺死的。面對如此鐵證,女子沒法否認,只好認罪了。

二、驗尸上吊者。甲的妻子被吊掛在乙的家門前,甲說:“乙圖謀不軌,不僅殺死了我的妻子,還將她掛在家門口。”對此,乙堅決否決。為了討回公道,甲將乙告到了衙門。據(jù)甲描述,昨晚家中沒米了,他的妻子便去乙家借點米,可是,她竟然一夜未歸。

早晨醒來以后,甲發(fā)現(xiàn)家門口十分喧鬧,便出門看看是怎么回事,沒想到竟看到自己的妻子被吊在了乙的家門前。于是,仵作到乙家收集證據(jù),勘察現(xiàn)場。沒過多久,仵作稟告道:“乙家是無辜的!睂Υ,甲十分不服氣。仵作便說:

“昨晚下了一場大雨,直到現(xiàn)在路上還是濕漉漉的,可是,死者的鞋子卻沒有濕。而且,一般來說,上吊自殺者的舌頭會向外伸出,大小便失禁。可是,死者卻沒有這一現(xiàn)象,說明她是死了以后才被人掛上去的。”聽完這番話以后,甲非常恐慌,只好說出真相:

“我和乙家關(guān)系不好,恰好我妻子自殺了,我便將她的尸體掛在乙家門前,以污蔑乙家!

除了以上這兩種方法以外,古人還有其他的方法進行驗尸:

1、查看尸斑位置。所謂的尸斑,就是指人死后皮膚上出現(xiàn)的淤血斑塊。如果,尸斑出現(xiàn)在死者的背、腰、臀部和四肢的后方,那么,就表示死者生前是仰臥姿勢。如果,尸斑出現(xiàn)在臉部、胸前和四肢的前方,那么,就表示死者生前是俯臥著的。如果尸斑出現(xiàn)在上下肢,那么,就表示死者是被人吊死的。

2、辨別尸斑顏色。若是因為過度吸入一氧化碳導(dǎo)致中毒死亡的話,那么,死后尸斑將呈現(xiàn)紅色。若是因為食用了氯酸鉀或者亞硝酸鹽而中毒死亡,那么,尸斑就會呈現(xiàn)出褐色。

3、檢查尸體的僵硬程度。隨著時間不斷推遲,尸體會呈現(xiàn)出階段性變化。一般來說,人死后二十四小時以內(nèi),尸體會出現(xiàn)尸斑、尸體痙攣和尸冷等現(xiàn)象。在現(xiàn)代,這被稱為早期尸體現(xiàn)象。而晚期尸體現(xiàn)象則出現(xiàn)在二十四小時以后。這時,尸體會發(fā)生腐敗。在某種條件下,尸體甚至?xí)兂墒灮蚋墒?/p>

目前,人類出土的古代尸體大多是干尸或尸蠟,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環(huán)境問題。

明清兩代規(guī)定基層州縣官必須親自驗尸,實際上,則是在現(xiàn)場指揮仵作檢驗,到了清朝時期,仵作的地位也是稍有提升。

《大清律》中明文規(guī)定:“其有檢驗得法,洗雪沈冤厚給予之”,但是,官署仍多視仵作為賤役,吝于賞賜,清末護理云貴總督沈秉堃疾言呼吁要提升仵作的專業(yè)能力,他說:仵作被“視為卑賤,工食亦極微薄,自好者多不屑為”,“誤執(zhí)傷痕,顛倒錯亂,不一而足;若遇開檢重案,無不瞠目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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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代社會也是冤案錯案頻發(fā),更何況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的古代。


亂世多冤魂!

古代沒有DNA高科技手段,即便擁有高科技手段處在亂世高科技也是擺設(shè),無法杜絕冤案。

古代亂世梟雄層出不窮,各路諸侯割據(jù)勢力為了權(quán)利相互混戰(zhàn),誰還會遵守前朝法律法規(guī),殺個人就跟死一個螞蟻似的,冤案無數(shù)。

東漢末年曹操刺殺董卓失敗,董卓派人追捕,被中弁縣令陳宮給抓住了。陳宮聽說曹操興兵討伐董卓, 陳宮和他就一起逃了。路過曹父結(jié)義弟兄呂伯奢家,借宿一宿,呂騎著毛驢買酒招待曹二人。

曹操生性多疑聽到院里有磨刀霍霍聲,就到院里打探。

聽到里面人說:“縛而殺之,何如?”曹遂與陳宮“拔劍直入,不問男女,一連殺死八口”。事后才知院里人殺豬款待他們。兩人知道殺錯人了,兩人商議逃跑,又在途中遇呂伯奢買酒回來。曹操怕呂發(fā)現(xiàn)自己殺了其一家人對自己不利,于是又殺了呂伯奢。

曹操錯殺呂伯奢一家,無奈嘆息一聲:“寧我負人,毋人負我。”呂伯奢本來好心一片,招誰惹誰了結(jié)果搭上自己和家人九口人命,真是“好心沒好報”。

呂伯奢一案也是千古冤案,最后也沒有人能把曹操怎么樣。古代亂世諸侯爭霸,地方諸侯就是王法殺人全憑心情,刀下冤魂無數(shù)。

民間武裝私斗不斷,古代江湖門派火拼爭地盤,敵對門派被滿門滅口如同家常便飯,被殺的難道都是窮兇極惡的歹徒?

多數(shù)無辜的人受到無妄之災(zāi),不明不白丟了性命。

盛世冤假錯案會少很多。

盛世國家一統(tǒng),國家在較長時間能夠保持繁榮昌盛,朝廷政府不在是擺設(shè),法律法規(guī)能夠有效執(zhí)行。

地方武裝一旦冒頭就會被鎮(zhèn)壓,沒有做大魚肉百姓濫殺無辜的機會。亂世官府官兵主要任務(wù)是打仗,冤案也沒有功夫管。盛世就不一樣了官兵不用打仗,更多的時間是懲惡揚善維護朝廷法規(guī),盛世冤案錯案就會少很多。

高科技手段只是一種輔助手段,要想真正減少冤案:“國家保持繁榮昌盛穩(wěn)定”,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的支持”。如果國家如同伊拉克敘利亞一樣長期混亂,不分古代現(xiàn)代冤案永遠難以杜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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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審案的時候是如何減少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

第一種制度,說起來或許大家都比較陌生:那就是“乞鞫”制度,這個制度是什么意思呢,那就是如果對于官員對自己的案件審理感覺不滿意,認為有不對的地方,那么他們可以通過這種制度去再次提出訴訟,而這種制度來源于周朝,在秦朝的時候被完善,而在漢朝的時候規(guī)定必須在三個月內(nèi)對這個訴狀不滿意的可以提起再次訴訟,超過這個時限的將不會被受理。

第二種情況大家應(yīng)該知道的比較多,那就是在古代的時候?qū)τ诎讣膶徍诉是比較嚴格的,為了避免冤假錯案,規(guī)定初級審判機關(guān)只能對于案子進行初判,而不能執(zhí)行最后的結(jié)果,需要將這個情況匯報給上級,經(jīng)過上級機關(guān)的進一步斷定來判斷是否做進一步的修改,通過這個手段又進一步的降低了冤假錯案的產(chǎn)生。通過上述兩個方法,可以將冤案盡可能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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