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投河自盡和投井自盡都是比較常見的自殺方式,而不管是投河還是投井,古人都會(huì)有一種很奇怪的做法,即:將鞋子脫下來。例如,《孔雀東南飛》中的劉氏:
“(劉氏)攬裙脫絲履,舉身赴清池!
而投井自盡脫鞋的,例如,馮夢(mèng)龍?jiān)凇毒劳ㄑ浴防锞陀羞@樣的描述:
“……鄭夫人才得回身,朱婆嘆口氣想道:‘沒處安身,索性做個(gè)干凈好人!放杂锌诰,將一雙鞋脫下,投井而死……”
那么,古人在投河自盡前,為何要先將鞋子脫下來呢?我們來看看其中的原因吧。
第一,鞋子能證明自己的身份。
在生產(chǎn)力并不發(fā)達(dá)的古代,鞋子是為數(shù)不多能證明死者身份的物品,投河自盡者,想借助自己留在岸邊的鞋子證明自己的身份。
之所以要證明自己的身份,有可能是死者想表達(dá)自己的心志。因?yàn),如果是正常失事跌入河中,鞋子?huì)和死者一起泡于水里,而投河自盡者將鞋子留在岸邊,就表明了某種儀式感,告訴別人自己是自殺而死的。
投河自盡者可能是想借此向世人表達(dá)自己的某些志向,才將鞋子留于河岸邊吧。
第二,為了進(jìn)入家族宗廟。
古人比較講究落葉歸根,講究死后要進(jìn)入家族的宗廟,因?yàn)檫@代表著某種認(rèn)可。
但按規(guī)定,橫死的人(非正常死亡)不能葬入祖墳。而所謂的橫死,包括早夭、他殺和因犯罪而被官府處決的人。倘若投河自盡者沒有留下遺物,就很容易被認(rèn)定為他殺。
所以到后來,投河、投井自殺前,死者有沒有脫下鞋子留在岸邊(井邊),就成了人們判定死者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重要證據(jù)。
第三,出于某種迷信。
在古人看來,人有三魂七魄,所謂三魂,即天魂、地魂和人魂。人死后,這三魂各有歸屬,比如天魂就歸天路,地府就歸地府。
所謂“履常聚涌泉之氣,可引地魂回歸,遺履于地,引地魂,齊生魂,二魂未散,正是可找替身,借尸還魂之道也”。
出于這樣一種迷信的觀念,古代就有一部分人認(rèn)為,臨死前脫下鞋子,死后才能找到替身,才不至于魂魄飄散游離。而這也是古人投河自盡前脫下鞋子的一個(gè)重要原因。
即便是現(xiàn)在,也有一部分投河自盡者,會(huì)在投河前選擇將鞋子留在岸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