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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藝術 > 石達開被清帝凌遲處死,他5歲的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再動刀?

      石達開被清帝凌遲處死,他5歲的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再動刀?

      2020-10-13 06:01閱讀(74)

      石達開被清帝凌遲處死,他5歲的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再動刀?:清朝對外軟弱,但對內鎮(zhèn)壓人民是極其強硬、殘酷無情的。史資多有記載,(現(xiàn)在的古裝電視劇也常有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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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對外軟弱,但對內鎮(zhèn)壓人民是極其強硬、殘酷無情的。

      史資多有記載,(現(xiàn)在的古裝電視劇也常有演出),在古代封建王朝社會,凡是犯有謀反大逆大罪的,會被滅族的。

      清朝好像要“仁慈”一些,犯下謀反大逆罪不一定會滅族,但實際執(zhí)行更加殘酷無人道!

      按清朝《大清律例匯纂大成》中《刑律·賊盜上》規(guī)定;

      “反逆案內律應問擬凌遲之犯,其子孫訊明實系不知謀逆情事者,無論己未成丁均解交內務府閹割,發(fā)往新疆等處,給官兵為奴。”

      而且對那些罪不至死的子孫處置,還有更詳細說明;

      “如年在十歲以下者,牢固監(jiān)禁,俟年屆十一歲時再行解交內務府照例辦理。內務府大臣遇有解致閹割人犯,即遴派司員認真驗看,并出具無弊切結,送交刑部,再行檢驗。如有情弊,即行奏參。務須查驗明確,再交兵部發(fā)往新疆給官兵為奴!

      石達開在四川大渡河走投無路,雖帶領5歲兒子石定忠向四川總督駱秉章投降,但石達開難逃一死,被押送到成都科甲巷公開凌遲3千刀。

      石達開五歲的兒子石定忠,按《大清律例》是不會處死的。但待遇會差到比死都不如。這就是應該在成都監(jiān)獄里關押至11歲,押送北京解交內務府閹割成為太監(jiān),在移交兵部發(fā)配新疆給官兵為奴。

      (清朝為何要滅亡?請看清政府中央部門在干些什么鳥事就知道!)

      石達開這個五歲孩兒的最終命運,比較靠譜的說法是;

      劇照: 石達開五歲兒子

      這個孩兒被關押無大人照看,成天哭哭啼啼,被獄監(jiān)用石灰布袋捂住口鼻窒息而死,被埋葬于某個慶云庵。

      2

      養(yǎng)大在動刀是彰顯自己的仁慈。我個人判斷的并不代表所有人的想法。

      3

      “將石達開極刑處死。偽宰輔曾仕和、黃再忠、韋普成據(jù)供從賊多年,受有偽職,亦皆押赴市曹,凌遲處死。其子石定忠現(xiàn)年五歲,例應監(jiān)禁,俟及歲時照例辦理!

      這是駱秉章在《生擒逆首翼王石達開等并剿滅發(fā)逆巨股恭摺》中說的話,他簡單交代了對石達開這個5歲的兒子(石定忠)的處理方法。

      但是不管運用哪種處罰方式這對石達開的兒子來說都不會有好的結果。一個無辜甚至還沒學會識字的孩子不僅要在小小年紀面臨家破人亡的窘境,長大些還有可能要遭受和父親一樣的極刑,這對一個伊伊學語的孩子來說未免太可怕了,可是石達開的這個兒子注定要遭受磨難。

      石達開5歲的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再“動刀”?這里的動刀不一定是凌遲,也有可能是閹割。

      石達開是太平天國中舉足輕重的人物,雖然在軍事上有著很強的領導才能,很受世人尊敬,可是在清朝看來還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叛賊,所以這就注定了太平天國覆滅后等待他的只能是悲劇。他被宣布以凌遲的方式執(zhí)以死刑。對于他的兒子有一種說法是,“他的五歲的兒子因為太小了,凌遲時湊不夠刀數(shù)被勒令養(yǎng)大后再進行刑法!本唧w石達開的這個兒子是否遭遇凌遲沒有任何史料記載。

      說到這里,又要再次提到凌遲這一刑法,它被排在中國古代兇殘的首位,這足以見凌遲給人所帶來的震懾。凌遲的意思是將刑犯身上的肉一刀一刀的刮下來,這期間持刀人的力度要把握好,肉的厚度也有要求,還要保證犯人不會在行刑過程中突然死亡,因為此刑法之殘酷,所以一般會對慘絕人寰之罪犯使用,為的就是讓犯人嘗受生不如死的感覺。石達開在遭受凌遲時被割了3000多刀,據(jù)說那時他的兒子尚且年幼,不足以砍這么多刀,也不符合凌遲的規(guī)格,所以皇帝就下令暫時擱置此事,等把他養(yǎng)大后再處以極刑,但這種說法令人生疑。

      《大清律例》對此類小兒有明確規(guī)定:

      “反逆案內律應問擬凌遲之犯,其子孫訊明實系不知謀逆情事者,無論己未成丁均解交內務府閹割,發(fā)往新疆等處,給官兵為奴。如年在十歲以下者,牢固監(jiān)禁,俟年屆十一歲時再行解交內務府照例辦理……!

      按照清律石定忠是不該被凌遲處死的,而是應該被閹割后發(fā)配到邊疆給那些清朝官員當家奴。

      因對石定忠的結局沒有記載,傳說頗多,什么石灰包捂死,監(jiān)獄下毒等等。但他不可能是被凌遲處死。凌遲平時一般選擇在菜市口舉行,以儆效尤,例如洪秀全的兒子洪天貴福被凌遲,世人皆知。大庭廣眾之下如果石達開的兒子被凌遲不可能沒有記載。他的結局應該有2個,長大被閹割為奴;監(jiān)獄中被殺害。而第3個“隱姓埋名娶妻生子說”不存在,如果真是,大清亡了后代也應該露面了,就如石達開的小兒子的后代。

      石達開當初是為了能保大家一個周全才主動把自己獻給清政府投降的,可是后來清朝的做法確實有點過分,因為他們不僅沒有放過石達開的家人還把繳械投降的士兵殺害。石達開和清軍達成協(xié)議后便自己前往敵營接受最后的判決,哪怕是最后遭受幾千萬的凌遲之苦他也沒有吭一聲,而清政府卻并沒有完成自己當初的允諾。后來,石達開的士兵中有三千人被收編,剩余的兩千人駐扎在大樹堡附近,有七百人在過河時被遣散,遭遇突然襲擊死亡,剩下的人在石達開運往成都后便被滅口,石達開的家人也沒有逃脫。所幸在石達開作戰(zhàn)之時有一個兒子已經(jīng)被交由其姑媽撫養(yǎng)才得以幸免,石達開的后代也因此得以綿延。


      1861年6月,石達開回師廣西貴縣(今貴港市)時,想到父親早故,是姑母帶大他,離別姑母已有11年長,很是想念,便抽空約見嫁在平治村的姑母胡石氏,姑侄相見,自然是一番長吁短嘆。姑母逗玩著翼王身邊的兩個小孩,很可愛,覺得翼王南征北戰(zhàn),前有堵兵,后有追兵,隨身攜帶的兩個小孩,一個叫石定忠的那時才三歲,一個才一歲,很不方便,也很不安全,便勸他把兩個小孩留下來。翼王沉吟良久,同意留下了最小的,姑母便在夜幕降臨的時候,用圍巾背起小孩,秘密地回到平治村。

      后來一直到石達開死他的兒子也沒有暴露出來,被姑母一家當做自己的小兒子撫養(yǎng),村里的人因為敬重石達開的為人便也時常幫忙隱瞞他的身份,到目前為止石達開后人已經(jīng)傳到六七代,人數(shù)也達到了一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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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說太平天國最會打仗的,我認為只有三人:楊秀清、石達開、李秀成三位。其中石達開更是少年成名,死時不過三十多歲,堪比兩千年前的霸王項羽,雖然兩人都以失敗告終,但他們在民間、在百姓心中的地位和影響,卻比劉邦、曾國藩這些勝利者要高得多。

      不同于項羽的自刎烏江,石達開是在搶渡大渡河進入云南,企圖開啟天國云南基地的時候,因為遇到到了百年難遇的河水暴漲,搶渡失敗,四面清軍的包圍網(wǎng)又逐漸成型。本來石達開在絕境之下是想要自刎,讓部下各自逃命的,不過謀士張遂謀和士兵們都不同意,希望石達開再現(xiàn)奇跡,帶著他們突圍。

      石達開和數(shù)萬士兵繼續(xù)三次強渡大渡河,都因河水不退、清兵阻擊和云南土司的攔截而失敗,太平軍軍糧耗盡,囤積在馬鞍山的糧食又被清軍搶光了,彈盡糧絕,軍中新生的嬰兒都餓死了(或許更恐怖,不敢寫了),石達開夫人馬氏自刎免受屈辱。劉氏帶著最小的兒子石定基突圍去找在四川的李福猷,其余兒子隨著母親們,在石達開突圍前夜,全部投入松林河,為石達開殉節(jié)。

      最后石達開被清軍參將楊應剛俘獲,押往成都受審,剩余數(shù)千太平軍多被斬殺。按照以往對太平軍將領的處置方法,四川總督駱秉章對石達開處于凌遲之刑,據(jù)說剮了三千多刀,一言不發(fā)、神色怡然,連當時任四川省長(布政使)的劉蓉都不禁動容。

      而關于石達開的后代,留下有名字的只有兩位:五歲的石定忠和一歲的石定基。石定基前面講過了,他在劉氏的保護下突圍去了李福猷處,不過李福猷最后也難逃被清軍俘虜?shù)南聢,被送往廣州,審訊后凌遲處死,而石定基和劉氏則下落不明。

      關于石定基的下落,比較有名的是:當時突圍時劉氏所帶的并不是石達開的親子,而是軍中的一個小孩,石定基早在兩年前,石達開經(jīng)過家鄉(xiāng)平治村時就被留下交于姑母撫養(yǎng),石達開死后被改名為胡永活,象征著“翼王永活”的意思。

      胡永活生有兒子:胡天澆和胡天祥。目前平治村還有石達開的后人一直在繁衍生息,當然也有說這是假的,石定基沒有突圍成功而死去,現(xiàn)在平治村的“翼王后裔”只是來碰瓷的,不過我本人相信這是真的,平治村胡氏就是翼王后人。

      至于石定忠,也就是問題中說的那位“養(yǎng)大再殺”的主人公,有說他是被駱秉章以石灰填充口鼻,窒息而死的,動手前,五歲的石定忠還詢問行刑人:“到了天國是否能見到父親?”在得到肯定回答后慷慨赴死,讓人心疼之余又感慨:此子真無愧翼王之名也。當然也有可能是在前文所說的:在突圍前一夜和母親為父親殉節(jié),跳河自盡了(個人認為這種可能性較高)。

      畢竟當時石達開已經(jīng)窮途末路,他的突圍無疑于飛蛾撲火,而清廷對待太平軍和其家人,無一例外都是凌遲處死,十五歲的幼天王洪天貴福就是這樣被剮于曹市。雖然說對五歲的孩童處以這樣的極刑是不人道,可在當時的社會環(huán)境下,人道二字是很不值錢的,而且在某種程度來說,石定忠作為石達開親子,在民間的號召力比起洪天貴福還要高得多,留下這么一個禍患十幾年后再處死,實在不符合當時的社會環(huán)境。

      石定忠如果真被俘的話也才五歲,要到成年的話至少要十年,誰敢保證這十年間沒人會去營救他,并以翼王旗號再次起義。清廷經(jīng)過一次太平天國已經(jīng)是傷筋動骨了,怎么可能會留下石定忠這個禍患,給自己再埋伏下一顆威力巨大、又隨時會爆炸的地雷呢?前明的朱三太子可是殷鑒不遠。槭裁辞逋⒁詷O刑來處死才十五歲的洪天貴福呢?很簡單,因為他是洪秀全的兒子,所以石定忠不可能會被留到十五歲,就因為他是石達開的兒子。

      作者/一貳一橙:天文地理,一概不懂;古今中外,都靠瞎掰,主要百度,然后亂編,喜歡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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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楚風說歷史,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太平天國的翼王石達開確實是被清廷凌遲處死的,而且石達開被凌遲時還一聲不吭,真的可以稱得上奇男子也。至于石達開的五歲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了再動刀?有人說因為小孩子肉片,挨不了這么多刀,所以養(yǎng)大了再動手,其實并不是這樣的。

      石達開的傳奇一生

      石達開,(1831-1863)綽號石敢當,太平天國主要的將領,中國近代歷史上著名的軍事家,革命家,戰(zhàn)略家,政治家,武學家,革命家,書法家等等。光看史書上這家那家的這些個稱號就可以看出石達開的不同凡響之處,所以后人對石達開的評價很高。

      大家都知道太平天國定都天京后,洪秀全等諸王享樂主義抬頭,廣選美女,修建王府毀民宅,把國庫的錢據(jù)為己有,驕奢淫逸,完全失去了最初起義的進取精神。但是唯獨石達開他潔身自好,不與他們同流合污。

      天京事變后,他不計前嫌繼續(xù)輔佐洪秀全,這點是很大度的。后來洪秀全繼續(xù)猜忌石達開,石達開怕再次內訌離開了天京。從這點看出,石達開本來可以取洪秀全而代之,可是他沒這么做,足見他不是背主棄義的小人。最后兵敗大渡河,他不顧自己的名聲,投降清軍,為自己的兄弟謀條活路。真是大丈夫也!

      石達開的五歲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再動刀?

      石達開原來的家屬在天京事變中都被韋昌輝處死了,史書也沒有記載那時石達開有沒有兒子,有的話也應該死了。題主說的石達開五歲兒子,應該是石達開離開天京后生下的大孩子石定忠。

      當年石達開被俘時,石定忠也和父親一起被關進監(jiān)獄。石達開死后,石定忠作為一個不滿十歲的孩子。根據(jù)大清律,一般而言,多被閹割做太監(jiān),然后送到皇宮服刑,或者發(fā)配邊疆充軍為奴。

      《大清律例匯纂大成》卷二十三《刑律·賊盜上》,謀反大逆條例一明明白白寫著:“反逆案內律應問擬凌遲之犯,其子孫訊明實系不知謀逆情事者,無論己未成丁均解交內務府閹割,發(fā)往新疆等處,給官兵為奴。如年在十歲以下者,牢固監(jiān)禁,俟年屆十一歲時再行解交內務府照例辦理。內務府大臣遇有解致閹割人犯,即遴派司員認真驗看,并出具無弊切結,送交刑部,再行檢驗。如有情弊,即行奏參。務須查驗明確,再交兵部發(fā)往新疆給官兵為奴!

      根據(jù)駱秉章說的,石定忠應該是按大清律監(jiān)禁,等到十歲再處理。但從那以后就沒有了石定忠的官方消息。不過野史和一些地方官員的回憶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說是石達開就義時把石定忠托付給了駱秉章,因為據(jù)說石達開和駱秉章是老鄉(xiāng),駱秉章也答應了石達開,并說“肯定不讓人加害他”。后來駱秉章把石定忠扶養(yǎng)長大,等到石定忠成年后,問他有什么志向,石定忠說“惟有為父報仇”。這一下嚇壞了駱秉章,因此暗地里毒死了石定中。很顯然這種說法應該不太真實。因為駱秉章肯定不會扶養(yǎng)謀反之人的孩子,而且駱秉章和石達開也不是老鄉(xiāng),再一個石定忠長大后智商肯定不低,不會傻到直接表露自己的志向。

      第二種,根據(jù)當時四川代理按察使楊重雅的說法,石達開被殺后數(shù)日,石定中也被殺。據(jù)說,石達開在死前向人說“定中自然沒有活路,望你將他與我葬于一處”。當時石定中日夜啼哭,楊重雅建議,以布包石灰,堵住石定中的口鼻使其死亡。石定中在死前,曾問獄卒:“我死可見父乎?”獄卒說正好見于天上。隨后,石定中破啼為笑。我覺得這種說法比較真實,石定忠應該是被殺害。

      至于還有一種,說是把石定忠養(yǎng)大后,凌遲處死,我覺得絕對是無稽之談。 如果真是這樣,那么首先它是違反大清法律的,還有就是如果真的養(yǎng)大了再凌遲,這樣一個歷史事件應該很出名的,但是史書一點也沒有記載。這種說法大多是后人杜撰的。

      綜上所述,石達開的兒子石定忠應該有兩種情況,一是按大清律等到十歲被閹割發(fā)配新疆為奴,二是被殺死在獄中。楚風覺得這兩種情況都有可能,而且石定忠死于獄中的可能性要大一些。至于有人說被救出,肯定是不可能的,這些都是一些人為了同情石達開,杜撰出來的。當然養(yǎng)大后再動刀,也有可能說的動刀是閹割,凌遲是沒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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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遲不改天下志,鐵骨錚錚翼王心!他是太平天國里面的一股清流,又是青史留名的絕世名將!

      他為人正直、體恤民情,又作戰(zhàn)勇猛、攻無不克,他是一位素養(yǎng)極高的軍事天才,又是一個人品極佳的三軍統(tǒng)帥。縱覽其短短32年的一生,我們近乎很難找到他的一絲劣跡,哪怕是走到了人生的盡頭,哪怕是歷經(jīng)所謂的“凌遲”酷刑,他竟是做到了三百刀而一聲不吭,他就是翼王石達開!他是一位真英雄,一位鐵血的漢子!

      關于石達開的五歲兒子石定忠的結局,有一說是將之養(yǎng)大的再凌遲處死的,不過這一說很明顯站不住腳。首先當時清朝內憂外患,哪有這經(jīng)歷還將之養(yǎng)大再處死?再者關押之地陰暗潮濕,五歲的孩子見不到父親一直是哭叫不已,清政府又哪有這功夫好好哄他吃飯,給他養(yǎng)大?

      五歲的石定忠被用石灰堵嘴而給嗆死的,當時定忠問:我死了之后可以見到父親嗎?禁卒說:正好你們可以在天上相見。五歲的孩子懂什么?一聽可以看見父親,立刻不哭了,破涕而笑,倒也安詳。只愿天上父子相遇,能夠真正開心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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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都知道人類在幾千年前就已經(jīng)出現(xiàn)了律法來約束當時的人們,那怕是遠古時期就有了法律的存在。隨著時間的推移出現(xiàn)了國家王朝,但律法隨著王朝更替并未消亡而是得到了完善,一直約束著人們,讓人類文明得到了延續(xù)。

      當歷史進入大一統(tǒng)時期更是以法為尊,古之有言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可見律法在人們心中的地位。當然歷朝歷代統(tǒng)治者為了王朝安定制定了一系列嚴酷的酷刑來震懾不臣之心,一般犯了十惡不赦之罪或者謀反大罪都會以凌遲來懲罰他們。

      所謂凌遲就是我們俗稱的千刀萬鍋,這個刑罰可謂是讓人談之色變,多少英雄好漢聽到凌遲之刑都是后背發(fā)涼。歷史中受到這種刑罰的人基本上都是犯了謀反大罪,其中太平天國翼王石達開就是被清朝統(tǒng)治者凌遲處死的,這位鐵骨錚錚的漢子直到最后一口氣也未發(fā)出一聲,讓人敬佩之至。

      石達開我們都知道是太平天國主要將領,被洪秀全封為翼王,其軍事才能在天平天國中可謂是佼佼者。可惜由于太平天國內部爭權奪利而自相殘殺,加上石達開被無能之輩壓制,致使石達開帶兵離去,最后由于多種原因兵敗大渡河。石達開為了全軍將士選擇了投降于清朝,希望清朝善待其手下兵士,奈何石達開身死最終沒有換來手下軍士的性命。

      我們回歸正題,石達開被清帝凌遲處死,他5歲的兒子為何要養(yǎng)大再動刀?

      首先石達開是被慈禧下令處于凌遲之刑的,畢竟石達開兵敗之時滿清實際統(tǒng)治者是慈禧,另外并沒有任何記載石達開5歲的兒子被養(yǎng)大后才施以凌遲之刑。

      民間傳說,石達開投降之時,清軍也擒獲了石達開的家眷,其中石達開的兒子石定忠也落入清軍之手。慈禧為了震懾不臣之人,同時也是為了斬草除根,以凌遲處死石達開和石定忠。

      行刑當天由于石定忠只是一個5歲幼童,劊子手也不忍對石定忠動刑,無奈有慈禧的旨意劊子手只能閉著眼睛行刑。可是僅僅剮了幾刀石定忠就昏死了過去,慈禧知道后下令把石定忠養(yǎng)起來慢慢行刑,當石定忠被刮完最后一刀的時候已經(jīng)過去了9年時間。

      傳說只是傳說,野史終歸是野史,石定忠被凌遲9年或者長大后被凌遲的說法根本沒有證據(jù),只能說是人們杜撰的故事而已。

      當然也有另外幾種說法,有的說石定忠被當時的一個總督收為養(yǎng)子,最后這位總督害怕石定忠報仇將石定忠殺害。也有人說石定忠沒有被清軍抓獲,而是跟石達開的夫人一起逃了出去,流落民間。

      以上的說法都存在一定漏洞,當時一個總督是不敢收養(yǎng)石定忠的,畢竟石定忠乃是石達開之子,石達開又是犯了謀反大罪。石定忠逃脫的可能性也是不可能的,當時清軍以全殲的方式消滅了石達開手下軍士,一個婦人帶著孩子是沒有能力逃出升天的。

      經(jīng)過專家多方面的考證最后得出一個結論,石達開之子石定忠在石達開被凌遲之后被當時的衙役以石灰捂死在牢房之內,并沒有讓其長大之后施以凌遲之刑。

      不管那種結果,石定忠一個幾歲孩童就要遭受如此厄運讓人嘆惜,5歲年紀應該是無憂無慮的年紀卻被殺害了,每每想起讓人久久不能平復。

      8


      不知道什么時候開始,總會有一堆的網(wǎng)文制造各種謠言,就如題主所問的,石達開5歲的兒子,養(yǎng)大了夠3000刀的肉了再動刀凌遲。而且有的說是慈禧下的令,有的則是說咸豐皇帝下的令,顯然漏洞百出。


      根據(jù)《生擒逆首翼王石達開等并剿滅發(fā)逆巨股恭摺》所書,其中詳細說明了石達開及其子的處理方法的:“將石達開凌遲處死,曾仕和、黃再忠、韋普成從賊多年,受有偽職,亦皆押赴市曹,凌遲處死。其子石定忠現(xiàn)年五歲,例應監(jiān)禁,俟及歲時照例辦理。


      也就是說石達開五歲的兒子石定忠是依照《大清律》來處置,石達開五歲兒子石定忠命運應該是先關在監(jiān)獄中,等十一歲后送到內務府閹割,在發(fā)往邊疆之地給為奴。

      雖說晚清時期整體黑暗無比,但《大清律》還是《大清律》,它的作用還在,只是大多數(shù)人將俟及歲時照例辦理,理解成了和石達開等人一樣處于凌遲之刑,然后加以渲染,最終就變成了流傳的那個版本。


      再者,雖說清朝的官員與石達開是兩國相爭關系,但是并卻沒有私怨,相反的一個挨三千刀而不吭一聲的英雄好漢還是讓人欽佩的。所以,他們在對待石達開家眷的問題上,并未一定要斬草除根,采取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tài)度是第一選擇,這也解釋了為何駱秉章在《生擒逆首翼王石達開等并剿滅發(fā)逆巨股恭摺》中會寫到俟及歲時照例辦理。

      此外,也正是黑暗的官僚主義盛行的,石達開的幼子也有可能因為沒有錢財賄賂獄卒最終被殘害也不是不無可能。

      9

      首先開宗明義,“石達開五歲的兒子被養(yǎng)大后凌遲三千刀”的說法沒有依據(jù)。

      這種說法既不是來自民間傳說,也不是來自野史秘聞,而是來自于近些年較流行的網(wǎng)絡杜撰文章。這些文章缺乏基本的歷史觀,主要是為了吸引眼球。

      當時太平天國的主要將領大都是被凌遲處死,雖然這種刑罰比較殘酷,但清廷也不是隨意而為,都是依據(jù)大清律法而行事,也就是說凌遲是有依據(jù)的。

      石達開是太平天國的著名將領,是永安五王中的翼王,他在大渡河兵敗后,為了挽救數(shù)千太平軍將士的性命,向四川總督駱秉章投降。

      但石達開的好意并沒有換來好的結果,在他交出武器后,被駱秉章以叛軍關押起來。一起被捕的還有石達開的三位部下,以及他五歲的兒子石定忠。

      隨后,清廷傳旨將石達開等人在四川就地處決。石達開總共被割了一百多刀,從頭到尾沒有一句哀求。石達開被割了才百余刀,石定忠能割三千刀?

      這個說法不但沒有依據(jù),而且更是不符合邏輯。即便是將五歲的石定忠養(yǎng)到十一歲,他身上的肉也不夠被割三千刀,他畢竟還是個發(fā)育不全的孩子。

      不可一世的劉瑾,當時被判了3357刀,但實際執(zhí)行到不足400刀時,已經(jīng)斷氣。所以從理論上講,石定忠沒有被凌遲三千刀的可能性。

      清廷雖然昏聵無能,但不至于在適用法律上隨心所欲,《大清律》中對犯人定罪的程序非常復雜,對什么樣的人適用什么樣的刑罰,都有嚴格規(guī)定。

      當時駱秉章對石達開等人的處理過程是有記載的,他建議將石達開、曾仕和等四人凌遲處死。對石定忠的處理是“例應監(jiān)禁,俟及歲時照例辦理。”

      駱秉章所說的“俟及歲時照例辦理”,意思就是等到石定忠長到一定年齡后,依據(jù)《大清律》中對未成丁人犯的處理規(guī)定進行定罪處罰。

      那么,這個處罰是題目所說的凌遲嗎?我們一起來看看《大清律》是怎么規(guī)定的。

      《刑律·賊盜上》規(guī)定:“反逆案內律應問擬凌遲之犯,其子孫訊明實系不知謀逆情事者,無論己未成丁均解交內務府閹割,發(fā)往新疆等處,給官兵為奴。”

      這條規(guī)定的大意是:被凌遲犯人的子孫,對于確系不知情者,通常是要先送到內務府進行閹割,后發(fā)往新疆等給官兵當奴隸。

      而對于像石定忠這種沒有成丁的小孩,大清律法還有規(guī)定:“如年在十歲以下者,牢固監(jiān)禁,俟年屆十一歲時再行解交內務府照例辦理。”

      這條規(guī)定的大意是:如果人犯子孫有不滿十歲者,先進行收監(jiān)看管,等到十一歲時再按照第一條的規(guī)定辦理。因此石定忠到時,會被先閹割后發(fā)配。

      這就是大清律法對石定忠的判處結果,凌遲三千刀的說法沒有任何依據(jù),與實際情況不符。石定忠的最終結局如何?民間筆記中有兩種說法。

      一是被駱秉章養(yǎng)大后殺害。這個說法出自清末的報刊,是說駱秉章受石達開之托,代為收養(yǎng)石定忠。但石定忠一心想要報仇,最終被駱秉章毒死。

      二是石定忠被悶死在獄中。這個說法流傳最廣,是說石定忠在獄中哭鬧不停,獄卒勸他莫要哭,上了天就能見到父親,石定忠竟然“破涕為笑”。

      最終被獄卒用布包著石灰悶死,這一說法的來源是清末野史《梵天廬叢錄》。這兩種說法都是破綻百出,描述的繪聲繪色,其可信度可想而知。

      但不管怎樣,石定忠的結局不會太好,要么被閹割發(fā)配,要么被提前害死。被凌遲三千刀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清代律法中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

      10

      這個說起來也是沒有辦法,畢竟是一個五歲的小孩子。

      當然,這么說肯定不是因為什么慈禧太后或者其他的什么當權者對這個小孩子有什么同情的感覺。其實到了他們的那種地位,多多少少肯定更加忌憚養(yǎng)虎為患這種事情。更何況,他們之中有幾人還特地去看一看這個小孩子呢?

      所以,他們可能考慮的事情方向不是這樣的。因為一個五歲的孩子,實在是太小了。這個在處刑的時候肯定是不能像一個大人那樣。而一個小孩子又能有多少的忍耐力呢?或者說是生命力呢?

      那么,最后這一件事情是真的嗎?這個多半是為了表現(xiàn)大清朝的殘酷吧。通過延長時間,讓一個孩子生不如死,這種手法真的很容易引起別人的注意。

      再說這件事的真實性真的是可怕,首先清政府有這么殘忍嗎?再者,一個五歲的孩子,中間太容易發(fā)生意外了。還有就是遲了十幾年,這件事情的影響力就小了,還能起到震懾的作用嗎?